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教学法对幼儿音乐活动的启示
2017-04-15舒思雨
求知导刊 2017年4期
舒思雨
一、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简介
达尔克罗兹是瑞士著名的作曲家、音乐教育家。于1902年创立了“体态律动”学说以及音乐教学法,他认为:“人类的情感是音乐的来源,而人的情感一般是通过身体动作表现出来的。”达尔克洛兹指出,音乐学习的最初启蒙状态就是通过身体动作去体验音乐,并以动作表现独特的音乐体验为基础,其目的就是发展幼儿的音乐能力,发展幼儿内在的音乐感觉,培养耳、眼、身体和大脑之间迅速交流的能力,在心中使时间、空间和能量相互之间建立联系。达尔克罗兹的音乐教学法不以讲授为主,而是先聆听音乐,学会用动作去表现音乐,强调“音乐是一种动的艺术”。教学法的内容主要有体态律动、视唱练耳、即兴创作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既相互独立,又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因为这种以倾听去感受音乐,用创造性、即兴性的身体动作表达音乐的方式,其本身就包含听、动和表达三部分内容,体态律动是达尔克罗兹教学法中最著名、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体态律动”教学法的基本特点
达尔克罗兹认为“体态律动”就是指通过身体来对音乐节拍做出相应的反应,一般是让幼儿跟随着音乐然后即兴地用身体来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强调把音乐与身体的感应和运动紧密结合,其目的是在于培养幼儿利用听觉与肢体动作来表现情感和感受音乐的能力。
1.强调即兴和自由发挥
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首先强调教师能够随心所欲地即兴弹奏,创造出恰当的音乐旋律,并且在引导幼儿用心的聆听同时,进行即兴的动作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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