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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探索政务服务的思考与启示

2017-04-14林国防

机构与行政 2017年3期
关键词:行政审批政务服务

林国防

近年来,山东平邑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行政改革、政务服务新机制,形成了以“十三条”、“第三方监督”为主要内容,部门联动,联席运行,强力问责,有效监督的政务服务“平邑模式”,全县营造出企业负担轻、经营环境好、行政审批快、公共服务优的良好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赶超跨越发展。

一、“平邑模式”的成效

平邑县地处沂蒙山区,是资源型工业大县,形成了工业门类齐全的县域经济体系。到2015年底,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301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9家。平邑县在优化营商环境上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发展环境不够宽松,服务意识不强、审批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鉴于此,平邑县立足实际,突出深化行政改革、政务服务主题,在实践中探索总结了一套以“十三条”和“第三方监督”为核心内容的“平邑模式”。平邑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强调:“平邑探索的行政改革、政务服务模式做到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哪里发生,政务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第三方监督机构跟进到哪里。”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年来,平邑县先后开展了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现保留县级行政权力事项3485项。政务服务中心进驻44个行政审批(许可)服务类部门,设立了86个办事服务窗口,今年又聘请第三方监督机构,从形式到内容对职能部门传统的政务服务理念和模式进行了革新,从程序到实体为相关部门提供了科学、高效、规范的服务平台,同时体现了县委县政府改革的决心和力度。

二是简化部门的审批程序。平邑县简化了部门的审批程序,确保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压减50%以上,清理规范县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36.8%,进一步明确审批环节、办理时限和具体操作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让企业和群众“进一道门,办好想办的事”。这种集中了多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合力,服务经济,提高效率的做法,既为政府节约了人力资源和公共服务资源,又降低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让群众办事者明明白白、快捷便利,受到群众的普遍赞誉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三是切实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平邑县提高了政务服务的质量,政务服务人员与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平等相处、零距离接触,窗口服务也更为人性化、合理化、规范化,符合时代的要求和群众的意愿;“两表、两单”、“一站式服务”、“一口收费”、“并联审批”、“首问负责”、“AB角补位”等管理制度的日趨完善,创新了行政管理;政务服务的改革创新形象带动了县直部门机关作风的转变,职能部门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的意识日趋增强。

四是实时接受社会监督。平邑县政务服务实时接受社会监督,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涉企检查、收费及处罚等接受第三方监督中心有效监督,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氛围,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平邑县行政审批、涉企检查、收费及处罚等职能从内部走到前台,各个环节更为规范透明,部门的职能置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考核督查等部门共同监督之下,集中审批、第三方监督的运行方式,有效杜绝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成为自觉行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二、“平邑模式”的做法

针对企业规模扩大,生产经营遇到问题增多,政务服务与之不匹配的实际,平邑县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行政改革、政务服务新模式。

(一)成立第三方监督中心,强化外部监督。

去年6月,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监督中心挂牌成立,这是平邑县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大创新举措。监督中心,是由政府出资聘请的社会服务机构,人员是由临沂市正之源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业人员和平邑县首批60家骨干企业代表组成。这种做法解决了两个难题:一是单纯靠一个部门难以有足够的精力、足够的人手投入这项工作,二是依靠自身监管机制有很多制约因素、不够超脱,消除掣肘制约,减少其他影响,全力做好监督。

监督中心是完全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履行政府赋予的相关职责。在监督上,赋予了中心一定的监督权力,包括对审批、收费、执法等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违反优化营商环境规定行为的提报,同时年底还组织纳入企业评选最优和最差服务单位。监督中心服务费用与工作绩效评定及奖惩直接挂钩,其工作绩效评定由纳入企业投票决定,政府只负责买单,但付不付帐还是由纳入企业说了算。

(二)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三条措施》,优化行政服务。

企业和投资者评判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优劣,最直接的感受就是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最直观的就是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在优化行政服务,强化政务服务“软件”建设上,平邑县做到“三个落实”:一是业务全部审批进大厅。行政审批事项要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现象的存在。二是落实重点骨干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并联审批”工作由县发改局总牵头,组织协调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梳理各个环节所需的审批事项及流程,只要项目开始申报,在企业上报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发改局就要组织涉及到的部门单位靠上服务,主动对接,统一时间、同步办理,真正实行并联审批。三是落实“代办”制。职能部门对招引的新项目做到靠上服务,对落地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安排专人进行“保姆式”代办,推行无偿服务。

平邑县提出了涉企费用的“两个下限标准、一个成本价”,即行政处罚按照下限标准执行、涉企收费按照下限标准执行、为企业服务性收费一律按成本价收取。部门涉企收费,必须按照《十三条措施》规定的程序执行,收费标准必须经物价部门核准。

在“十三条”中,平邑县明确要求实行“宁静日”制度,将每月的1至25日定为工业企业生产“宁静日”,让企业心无旁骛抓生产、集中精力搞经营。除涉及安全生产、消防、食药监、环保等重要情形外,在“宁静日”期间任何部门不许入企检查。

(三)各部门形成合力,强力问责。

平邑县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担起牵头之责,在工作任务安排、调度、整治、落实等环节确保到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坚决履行好职责,做到牵头的工作责无旁贷,配合的任务义不容辞;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监督中心履行好第三方监督责任,做好企业权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替政府做好监督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县整风办将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执行与纪律作风长效问责有机结合,组织专项督查组,紧盯职能部门执行落实情况,通报表扬、批评,公开曝光、挂牌督办;县考核办、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构建考核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执行情况,将部门单位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作为科学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在全县上下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真正叫响“不抓环境就是失职,抓不好环境就是不称职”的口号。

三、“平邑模式”的启示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新华社高级记者李锦说,“平邑模式”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权、政务管理服务的协调与监督机制,理顺了制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让权力行使、内部外部监督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为进一步探索新时期行政改革、政务服务创新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可资借鉴。

启示一:善于借鉴新方法是创新政务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在实践中成功运用经济领域的新思维和新模式,突破了传统行政工作方法的局限,行政審批、政务服务的视野和思路更开阔,方法更科学,成效更明显。

启示二:领导重视是前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明晰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协调、部门实施、有效监督”的工作格局,为全县行政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启示三:有效监督是保证。成立了平邑县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和第三方监督中心,对职能部门的不规范行为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组织人事部门对责任人员予以组织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启动“一案双查”程序。

启示四:资金保障是关键。县里先后投入资金1.7亿元,完成了县乡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14个镇(街)、经济开发区把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正常运转;村(社区)列出专项资金用于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正常运行。

启示五:部门协作是基础。平邑县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要担起牵头之责,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监督中心、联席会议办公室、县整风办县考核办、联席会议办公室、宣传部门等,形成了密切协作,紧密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为顺利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启示六:规范管理是抓手。先后制定了《平邑县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十三条措施》、《平邑县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平邑县政务服务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落实行政审批、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和效能评估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为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启示七:督促监管是保障。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提高监管部门行政效率,动用更少的行政力量,获得更好的市场监管效果;通过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控,对服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责追究。

关键词:政务服务 行政审批 权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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