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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蜀甚有声:汪应辰在蜀治绩考述

2017-04-13夏时华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夏 时 华

(1.上饶师范学院 朱子学研究所,江西 上饶 334001; 2.上饶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上饶 334001)

治蜀甚有声:汪应辰在蜀治绩考述

夏 时 华1,2

(1.上饶师范学院 朱子学研究所,江西 上饶 334001; 2.上饶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上饶 334001)

汪应辰于1164年底至1169年底受命担任四川制置使。期间他始终以爱民为念,尽力革除当时蜀中诸多民政弊端,减轻百姓负担;面对1167年夏秋蜀中大旱,他充分了解各地灾情,措置赈灾济民有方,使百姓安然度过灾荒。同时,他还积极措置川蜀边防事宜,并出于公正公论,极力向朝廷荐举蜀中人才。正因汪应辰在蜀期间爱民如亲,治绩突出,宋孝宗高度称赞他“治蜀甚有声,且留意民事如此”。汪应辰在蜀突出治绩从实践上充分诠释了他那系斯民之休戚为甚切的爱民思想,给后人以深刻启迪。

南宋;汪应辰;四川;治绩

汪应辰(1118—1176),字圣锡,信州玉山(今江西上饶市玉山县)人,自幼聪慧过人,于绍兴五年(1135)18岁中进士第一,可谓年少得志,后却因反对秦桧议和而遭贬谪达17年之久。秦桧死后,汪应辰遂受重用。他刚正不阿,勤政有为,颇有名望,官至吏部尚书,卒谥文定公,著有《文定集》传世。汪应辰一生为官近40年,虽官至吏部尚书,但大多在地方任职历练。其中隆兴二年(1164)底,汪应辰以敷文阁直学士赴任四川制置使兼知成都府,直至乾道五年(1169)底任满回赴行在临安,前后共计5年。在蜀期间,汪应辰恪尽职守,爱民如亲,治绩突出,蜀中百姓受惠,以致宋孝宗高度评价他“治蜀甚有声,且留意民事如此”[1]1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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