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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商祖先神的农业神性

2017-04-13原昊

苏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农业

原 昊

(大庆师范学院 文学院,黑龙江 大庆 163712)

殷商祖先神的农业神性

原 昊

(大庆师范学院 文学院,黑龙江 大庆 163712)

据甲骨卜辞及传世文献,殷商时期有祖先神配至上神“帝”的祭祀传统,商人认为祖先神具有影响农业生产的能力,故而在祭祀时向祖先神祈雨祈晴、求年求禾,以农业诉求为祭祀目的,使得殷商祖先神被赋予农业神的神性。

殷商时期;祖先神;宾帝;农业神性

殷商时期,至上神“帝”拥有最高神权,通过考察甲骨卜辞及传世文献,便可发现其无限权威并支配自然界万象,其威力之大,遍及生活各个领域。在商人看来,先公先王死后成为祖先神,在祭祀之时祖先神可以配“帝”。殷商时期,作为至上天神的“帝”拥有着极强的农业神性,而以祖先神配帝而受祭,也自然使得祖先神成为具有农业神性的祖先神。

一、殷商时期的“宾帝”

《甲骨文合集》(以下简称《合集》)1402正版卜辞中有“宾帝”的记载:

贞,咸宾于帝。 贞,咸不宾于帝。 贞,大〔甲〕宾于帝。

贞,大甲不宾于帝。 贞,下乙〔宾〕于帝。 贞,下乙不宾于帝。[1]346

据胡厚宣等先生的研究,“宾”读为“嫔”,字义为“配”,“宾帝”即祖先神配祀上帝之义,殷商时期的“宾帝”与周代“配天”意思相同。“咸”即大乙成汤,“下乙”为祖乙,“大甲”即太甲,此三位祖先神为殷代有为之君的典范,卜辞载有三人被合祭:“□亥卜,贞:□三示御〔于〕大乙、大甲、祖乙五。”(《合集》14867)[1]2118大乙、下乙、大甲均要“宾帝”,说明帝的神位高于三位祖先神,在祭祀中祖先神接受至上神“帝”配享的待遇。需要注意的是,相“宾”的祭礼并非仅有“宾帝”一种情况,也有“宾”上帝使臣,祖先神之间也有相“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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