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作文教学德育要求的百年历史追溯与启示
2017-04-13毛新梅
韶关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毛新梅
(合肥学院 教育系, 安徽 合肥 230000)
中小学作文教学德育要求的百年历史追溯与启示
毛新梅
(合肥学院 教育系, 安徽 合肥 230000)
梳理近百年来我国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以文育人的教学目标十分明确。但应试背景带给作文教学难以避免的功利性,导致很多语文教师在平时的作文训练中,注重以写作技巧为抓手,而忽视作文育人功能的发挥。因此,语文教师准确把握课程标准有关作文教学德育要求的内涵并自觉有效地落实,是实现作文德育功能的关键。
中小学;作文教学;德育要求;历史;启示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要求:“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学校必须“坚持德育为先”。 教育理论研究表明,教学永远具有教育性,通过学科教学渗透思想品德教育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之一。而长期的德育实践也表明,德育的最佳方式不是简单说教,而是要“潜移默化”。中小学作文教学与思想品德教育有着非常密切的内在联系。“文以载道”、“文道合一”的思想和传统决定了作文教学具有“天然”的德育功能,历代的作文教学都强调文如其人、以文育人。通过作文教学进行德育,不仅是我国语文教育的传统,也是现代中小学作文教学的目标之一。本文通过对我国近百年来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对作文教学德育要求的梳理,进一步认识作文教学德育的历史与现实意义,以期广大中小学语文教师自觉地将教作文与教做人有机结合起来,达到“润物细无声”的德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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