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措施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
2017-04-07潘东吴万相
方圆 2017年6期
关键词:系统
潘东 吴万相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实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来,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不断强化案件流程监控管理工作,采取三项措施,做到三个确保,推动流程监控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确保系统权限配置准确。该院高度重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权限配置调整工作,由案件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各部门既明确责任分工,又注重部门协作,确保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权限配置准确、规范。
二是加强源头管控,确保系统运行和实际办案同步。注重从源头上管理控制,案件统一受理、案卡集中录入,坚决杜绝系统外办案,确保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运行的办案进程与实际办案进程一致、同步。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受理各类案件,统一登记、统一分流。刑检、公诉、民行等部门自行发现需要受理的案件,也要求将案件材料交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受理;自侦部门立案侦查案件,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案件管理办公室。从源头上进行控制,确保案件监控无遗漏。
实行案卡集中录入,由案件管理办公室集中录入各类案件案卡信息。案件受理后,案件信息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并分配到承办部门的同时,将案卷分配到各业务部门,网上网下案件流转同步进行。严格控制案卡的修改、删除。确需修改或删除的,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由案件承辦人提出意见,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双重审核,并经检察长同意后,方可上报上级检察院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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