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7-04-06黄瑛赵卿肖克娟
法制与社会 2016年36期
黄瑛 赵卿 肖克娟
摘要 近年来,随着黄岛新区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转让、房屋拆迁、土地征用项目不断增加,政府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加大,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仍将处于高位徘徊。本文以黄岛区检察院近几年查办的14起涉农案件为例,分析特点、原因并提出有效对策建议,以期有所裨益。
关键词 涉农 新农村 职务犯罪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2.362
为有效遏制和減少涉农职务犯罪,黄岛区检察院对近几年来查办的14起涉农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深入分析犯罪特点、原因,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为促进新区新农村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一、涉农职务犯罪主要特点
(一)犯罪主体集中,文化程度较低
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财务人员(会计、出纳)等三类人员居多。这三类人往往利用自身职务便利,要么相互勾结、合伙作案;要么单打独干,中饱私囊,甚至有的村委班子集体贪污,私分公款。从14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看,有9起属三类人员犯罪,占查办案件的64.3%。基层农村村干部大多文化水平偏低,24名涉案人员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有限,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规定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规定不太了解,甚至错误地认为拿好处费、感谢费不是犯罪行为。
(二)犯罪手段多样,智能水平较低
涉农职务犯罪的作案手段趋向多元化,但手段相对简单直接,智能化不高。主要表现为以下“五种手段”:一是直接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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