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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

2017-04-06郝燕

法制与社会 2016年36期

郝燕

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依法治国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时,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已然成为广大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关键词 法治思维 宪法 依法行政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2.350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标示着我国的法治建设正迈入一个新的阶段,是我国法治建设从无到有,从零落到日臻完善、成熟的一个见证。自建国后我国的法制发展有起有落,有成绩更有挫折,一直到党的十五大,我们开始提法治。十六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的命题高度被不断的提升。并且在十八大报告中我们还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先有法治的观念,才能有法治的现象。即便能够意识到法治对于广大公职人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性,但是在工作中很难自觉选择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法,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也是我们为何强调在行政工作中要重视法治思维的原因所在。

一、法治思维的内涵

(一)规则至上

规则至上,是指以法律原则、既定的法律规则为依据,运用法律规则,法律术语进行观察、思考和判断。也就是说,首先要从讲规矩,讲规则开始。如之前提到的十六字方针,第一点就是要求有法可依,首先要制定规则,才能够做到接下来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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