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黑恶组织“见光死”
2017-04-06盛利
环球时报 2017-04-06
关键词:性质
盛利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等多发性犯罪”。此前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也强调“更加有效地打击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结合最近发生的带黑社会性质组织收高利贷而致人死伤案,笔者以为打黑除恶要打早打小,源头防范,让黑恶组织“见光死”。
自2000年发起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我国各级政法机关始终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刑法修正案(八)也加大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打击力度,并提高法定刑严打保护伞,这些举措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发态势。但由于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原因复杂多变,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仍然多发,并出现一些新情况、新动向。
一是渗透的领域广,黑社会性质组织由原来的主要染指“黄赌毒”犯罪到渗透经济社会发展的更多行业,不仅非法集资、建筑工程等背后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身影,有的医院挂号、一些小区物业管理也受到黑社会组织的控制。个别黑社会组织骨干成员甚至成了村(居)两委负责人。
二是隐蔽性强,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打着企业集团的幌子,欺行霸市,大发不义之财;有的黑社会组织骨干成员不惜一切手段,摘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桂冠,顶着慈善人士的光环,而背后欺男霸女,作奸犯科;还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内部管控严格,游走在法律边缘,作恶多端而不能及时被绳之以法。
三是危害大,一些“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而且冲击司法公信,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甚至与境外敌对组织、恐怖组织勾结,危害国家政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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