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排污许可证改革
2017-04-05钟奇振屈云鹏
环境 2017年3期
钟奇振++屈云鹏
2017年上半年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近日,全省环保局长会议在广州召开。完善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落实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按照国家部署推进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改革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并纳入2017年重点工作。会议要求,2017年上半年要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年底前要完成《大气十条》、《水十条》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全面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出发,全面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企事业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环境保护部门基于企事业单位守法承诺,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严厉打击。排污许可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和要求是什么?企事业单位和环境保护部门在排污许可制中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未来企业日常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管将有一些什么变化?……带着这些问题,《环境》杂志记者专访了省环境保护厅总量处副处长王彦刚。
哪些排污单位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答:《实施方案》明确,环境保护部依法制订并公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确定实行排污许可的行业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在名录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根据《实施方案》,环保部门将以排污许可管理名录为基础,按行业分步推进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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