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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首义之区的汉奸问题

2017-03-31

关键词:都督军政府汉奸

桑 兵

(中山大学 历史系, 广东 广州 510275)

辛亥首义之区的汉奸问题

桑 兵

(中山大学 历史系, 广东 广州 510275)

辛亥首义之区的武汉是清革武力对决的关键地区,战事紧张之际,防奸锄奸成为当务之急。湖北军政府力求在确保军事胜利、政权稳固以及树立文明形象之间取得平衡,颁布相关的法律军规,由专门执法机构严格掌控汉奸的指认及其处置,有效地防止了滥捕乱杀,为光复各省提供了防奸锄奸的重要经验。只是战事失利的情况下,必须有人承担罪责,以便稳固军心民心,而坊间传闻和媒体报道不免道听途说,加上汉奸是政治指称而非法律罪名,加剧了汉奸如鲫的乱象,使得首义之区的汉奸问题极为凸显。

汉奸; 辛亥革命; 首义之区; 武汉; 湖北军政府

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汉奸被认为是古已有之的旧物事。2004年,日本神户大学的王柯在《二十一世纪》第6号发表《“汉奸”:想像中的单一民族国家话语》①,率先用历史的方法对“汉奸”一词的起源流变进行梳理,由此“汉奸”指称的本义与辛亥时期的转义引起学界的关注。在此基础上,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吴密的学位论文《民族和国家的边缘——清代“汉奸”名实关系及其变迁》、2012年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后杨思机的出站报告《汉民族指称的形成与论争》不断推进相关研究。与清中叶以前“汉奸”主要是清朝官方用于指称煽动拨弄少数族人反抗朝廷的汉人,后来转而指勾结外夷祸害中国的汉人之奸徒以及学习外洋、用夷变夏的国人不同,辛亥时期革命党的排满宣传衍生出新的“汉奸”意涵,替清朝为虎作伥残害同胞的汉人谓之“汉奸”。吴密的博士论文专节论述辛亥时期的汉奸问题,主要依据《湖北军政府文献资料汇编》等汇集,重现首义之区的“汉奸”相关史。杨思机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则设有专章,关于武昌起义后的部分,更多依据报刊的即时报道,与吴密的论文可以互补。

尽管已有的研究成效显著,关于“汉奸”的认识较前人大为深入,不过相较于材料与史事的繁复,在梳理解读方面尚有不少可议之处和较大的扩展空间。具体就首义之区的汉奸问题而论,存在过信报刊报道及当事人记述的偏颇,没有对证据进行必不可少的比勘验证,简单地以材料为事实,夸大了汉奸问题的严重和锄奸行动的流弊。辛亥前十年间以及光复过程中其他区域的“汉奸”问题,另文详述,本文着重论述武昌起事后首义之区的防奸锄奸,力争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耙梳史料,多层面呈现“汉奸”的指认、防奸锄奸的行动及其与革命进程的关系。其中一些重要的文本和史事,解读多与前人有别,尽可能正面阐述,不要对面驳论,识者自能辨别。

一、以间谍为汉奸

武昌起事后,随着局势的迅速变化,排满革命的话语从原来的非法状态迅速转身为高扬的政治旗帜,汉奸的指称在各种媒体上出现的频率显著增高,且成为人们口中的时髦话流行语,应对汉奸的各式各样相关行事也逐渐展开。由于民军一度高扬逐满复汉的旗帜以孤立清廷,汉奸理所当然地成为重点打击对象,并且收效显著。而汉奸并非法定罪名,界定不够严谨,革命党一直以来的政治宣传,又着重强调锄奸的重要与必要,所定范围不免较宽,虽光复后处置谨慎,避免复仇滥杀,但在清方顽固抵拒的形势下,对于继续与民国为敌者,仍不得不保持高压态势,锄奸行动因而得到强力推行。

起义的枪声响起,为了唤起民众的支持以及坚定必胜的信念,民军有意识地凸显反满复汉的色彩,之前大力宣传的杀满贼除汉奸理所当然地列为首要任务,而且迅速以文告的形式公诸天下。起事的第二天即10月11日,就以“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黎”的名义颁发布告,宣称:“第一为民除害,与众戮力驱驰。所有汉奸民贼,不许残息久支。”②该文告不仅在武昌散发,还通过不同渠道流向其他城市,远在千里之外仍然处于清朝控制下的上海,10月27日城内各处墙上就忽然张贴出此项布告,令当地人感到“殊可诧异”③。

10月12日,武昌军政府又颁发《布告汉族同胞之为满洲将士文》,历数清代汉人杀汉人的历史,昭告“军政府提携义师,肃将天讨,期与四百兆人平等以尽国民之责,亦与昔之英雄割据有别,固将使禹域之内,无复汉奸之迹。”④同时还发出《鄂军都督致满政府书》,为武昌兵变正名定性:“是故慷慨激昂之士,仰观天象,俯察人事,咸欲殄灭满族,以雪乃祖乃宗之耻辱,诛戮汉奸,以登亿万生灵于衽席。……而义旗以立,而满奴以窜,而汉奸渠魁以潜逃,时八月十九日事也。”⑤

消灭汉奸的任务还具体化到军政府的各项工作之上,其《略地规则》的“安民局之事务”第七条为“诘奸宄”,内容为:“如查有为□□作奸细及为妨害我军队之行为者,捕获送军前究办。”关于清方文武官员反正来附者也做了明确规定:“凡反正之官,必将其官印文书及具有永远降服誓表送到军队之前,始为反正之实据。”对于一般国民,则发布安民告示,如果有不肖之人,“私通□□或作奸细或作有害军队之行为,亦为贼害同胞,军政府查出实情,亦必尽法惩治。”⑥这些规则文告,为各类人群区分及认定是否汉奸,提供了必要的政治判断依据。

清军的反扑使得扫除汉奸很快就由政治宣传变成军事斗争的迫切需要。战事初期,“长江上下船中,均有汉奸,军政府侦探队布察严密,鲜有漏网者。武昌城中奸细极多,有图放火者,有探军情者,有谋刺者,有下毒药于井中者,但均为窥破,以军法从事者,日有数人。”以至于《时报》派往武昌的特派员用了“汉奸多于鲫”这样醒目的标题⑦。媒体固然不免夸张,但形势的确相当严峻。11月26日,时任步队第五协统领的熊秉坤上书都督黎元洪就忧心忡忡地表示:“所可恃者,湘军一协而已,顾亦伤亡过半。现敌人狡诈百出,汉奸星散,防不胜防,诛不胜诛,其漫延于武、汉间者,没露无常。”⑧

湖北军政府首脑成为暗杀行刺的重点目标,仅1911年12月29日这一天,就先后发生了两起针对都督的暗杀事件。上午8时,“忽来口操北音者六人,往都督府进谒,据称系山东代表,检查部验明徽章并公文印信均完全,以为有此实在凭信,决无意外之虞。岂料其公文徽章全系伪造,盖假扮代表以实行暗杀主义者。由检查部带入,都督迎至客堂,宾主交谈,颇为欢洽。都督敬礼来使,款留早餐,食时都督亲与坐席。忽见一人伸手向身边摸索,仓皇四顾,若恐有人见之状。卫队见其形色有异,上前注意视察。该奸见卫队上前,疑已破露,急抽身起。都督见此情状,亦起而避之。卫队扭住搜查,六人之中有三人藏有炸弹五枚,当送执法讯问。据称均系河南人,受某某之付托而来者,公文徽章均系伪造。都督以此等奸细,并非有心破坏民国,实系受某人之愚,着先收入模范监狱,俟详细审讯后再行定罪。”

二、第一、第二汉奸辨

吴密相信上述报道属实,并引用《清史稿》等资料予以佐证。不过,这些案件的实情是否如报纸所说,以及能否定性为汉奸,目前所见资料存在不少相互牴牾之处,尚须进一步深究。

指认罪行已是众说纷纭,关于具体抓捕及处置之人,更是说法不一,具体而言,有下列各种:

军法处是具体承办此案的权威机构,事关定罪量刑的依据,对于案情的掌握较为准确,不像坊间传闻、媒体报道那样,可以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也不能群情激愤地众口铄金。由此可知,不但张景良并非故意少发子弹,就连罗家炎也没有私运子弹暗送敌军。执法处所定罪名是输送子弹不力,贻误战机。张景良或有消极避战之心,却并无通敌之事。以惩办汉奸的名义将遭受败绩的责任军官正法,目的是为了固结军心民心。

话说回来,罗家炎贻误军机,罪无可恕,但如果真是汉奸资敌,对其妻子的处理必然有所不同。尽管民国废弃连坐,至少不会给予抚恤。由此可见,军政府对于事情的原委其实是心知肚明。

三、汉奸的指认与处置

军政府成立后,清朝的旧法不能简单沿用,而仓促之间也不可能从容订立新法,虽然各地军政府没有明言,实际可行的做法是将既有成法略做增补删改加以利用,否则势必陷入无法可依的窘境。而清朝历史上虽然曾经将不少“汉奸”治罪,具体罪名却并非汉奸,况且如何定罪,多出于军政长官乃至清帝的意旨,军政府很难原样照搬。

严格掌控汉奸的指认及其处置,显示军政府主要将汉奸的范围限定在间谍、通敌、破坏等具体行为上,而不是将所有拥清的汉人官绅将士统统视为汉奸,即便这些人仍然处于与民军敌对的状态,只要没有采取上述各项具体行动,一般也不以汉奸论处。

由于武汉战事进行之际,汉奸破坏导致军事失利的危害被凸显出来,光复各省吸取经验教训,借鉴首义之区的做法,再结合当地的实情,防奸锄奸之事受到特别重视。在军事冲突持续时间较短的地方,拥清势力只能暗中进行捣乱破坏,肃清残余、防奸锄奸则成为巩固新生政权的重中之重。总体而言,首义之区掌控防奸锄奸的尺度较为适当,既有力地打击震慑了清方,稳固了新生政权,为光复各省树立了典范,又使得革命者的形象很快得到国际舆论的正面肯定。

注释

①该文经过补充增订,改题《“汉奸”考:一个拟制民族国家话语的诞生》,发表于岩波书店《思想》第981期,并收入陈理、彭武麟主编的《中国近代民族史研究文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

③《本埠之鄂乱观》,《申报》1911年10月28日第1张第7版“要闻一”。

⑥《辛亥革命始末记》,沈云龙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420),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第151、153、160-161页。

⑦《第三特派员亲往武昌记》,《时报》1911年11月11日第1版“记事”。

⑧熊秉坤:《熊秉坤事略》,中国人民政府协商会议湖北省暨武汉市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湖北省博物馆、武汉市档案馆编:《武昌起义档案资料选编》下,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3页。

⑨何锡蕃:《湖北起义战守实录》,中国人民政府协商会议湖北省暨武汉市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湖北省博物馆、武汉市档案馆编:《武昌起义档案资料选编》上,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8页。

责任编辑 梅莉

Problem of the Hanjian in Wuhan (1911-1912)

Sang Bing

(Department of History, Sun Yat-se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275)

During 1911 and 1912,Wuhan,where the Revolution of 1911 first broke out, was a crucial district for the confrontation between the revolutionary party and the Qing government. With the conflict escalated, it became a priority to exterminate the Hanjian. In order to balance between military success and a civilized image, the military government of Hubei not only issued a series of corresponding laws and military regulations,but also set up specialized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to take charge of identifying and dealing with the Hanjian. In this way,the military government of Hubei prevented excessive arrests and unreasonable kills effectively,which provided important experience for other revolutionary provinces. However,when suffered from military defeat,blaming Hanjians for it was beneficial to maintain morale among soldiers and citizens. Furthermore,as the accusation of Hanjian was political rather than legal,rumors and reports were inevitably unfounded. Consequently, the number of Hanjians in Wuhan was stupendously large,which rendered this problem extremely prominent.

the Hanjian; the Revolution of 1911; Wuhan; the military government of Hubei

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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