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参军”企业保密监管问题的对策研究
2017-03-31王雅琳张星昊
中国军转民 2017年2期
■ 王雅琳 张星昊 张 鹏
关于“民参军”企业保密监管问题的对策研究
■ 王雅琳 张星昊 张 鹏
当前,军民融合的各项工作已在社会相关领域有序展开,但由于部分“民参军”企业不能有效做好保密监管工作,给军民深度融合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因此,有必要针对当前的工作现状,提出切实可行的保密监管工作建议。
军民融合是惠及社会多方的战略,不仅能推动装备更为优质、高效地发展,亦可拉动社会经济增长。但由于军品生产的特殊性,军民融合的发展过程仍存在一定的阻力,其中“民参军”企业的保密监管问题便是关键之一。军方为此顾虑颇多,军品生产不敢放手。民企缺乏保密监管经验,也担心发生失泄密问题。这些顾虑在客观上放慢了融合的步伐,阻碍了融合的深度。因此,切实可行的保密监管工作建议对于推动军民深度融合、防止出现失泄密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一、总结“民参军”企业保密工作的现状
为加强“民参军”企业的保密监管,首先应认清民营企业的现实情况,以便找准其保密监管工作的薄弱点,对症下药。
(一)保密意识淡薄
初涉军品行业时,民营企业整体的保密基础较差、保密意识缺失,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保密意识渗透不够。民营企业在日常运转中缺乏将保密要求纳入行动标准的意识。例如,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可能因未考虑保密因素而招聘了政治立场、思想水准等不适于就职“民参军”企业的员工。其次,不易接受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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