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方向改革述评

2017-03-31房付洋谢元态

经济师 2016年9期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房付洋+谢元态

摘 要:从2001年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改革试点以来,学术界对其的评价众说纷纭。文章首先讨论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方向改革“理由”。其次综合分析了学术界商业化方向改革成效和面临挑战的观点。最后运用马克思对合作制理论对商业化方向改革进行综合性解读:首先,农村商业银行改革为什么会受到政府的青睐?一是因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希望获得占尽地方优势的政府资源,二是因为地方政府亟待培植自身权力可控的金融主体;其次,农村商业银行改革为什么会受到学术界的好评?第三,如何辩证看待其商业化改革?一方面指出了商业化改革完全背离了合作制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改革进行适应性分析。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 商业化改革 马克思主义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9-174-03

江苏省在农村信用联社模式基本普及的基础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1年常熟市、张家港市、江阴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试点商业化方向改革——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此后各省紧随其后也进行了商业化方向改革。至2014年末,全国农村商业银行212家、农村合作银行190家。到2016年4月,全国农村商业银行数量达到1000家,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安徽和湖北等7个省(市)已全面完成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

2010年11月23日,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92号)对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起着方向性引导作用。受到其影响,学术界多数人把银监会的意见视为权威性意见,并对对商业化方向改革赞美有加。但是也有许多不同意见,由于不同学科的学者评价的理论依据和角度不同,对各种模式的评价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不同的观点产生不同的思想,不同的方法得出不同的结论。”“不同的立场产生的不同的观点,不同的目的使用不同的方法。”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内在联系及发展规律,是‘伟大的认识工具,是人们观察世界、分析问题的有力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不仅致力于科学‘解释世界,而且致力于积极‘改变世界。”因此,运用马克思的合作制理论解读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方向改革很有必要。

一、商业化方向改革“理由”

2001年,当时的外部经济环境激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方向改革的冲动。江苏省点燃的星星之火,燎起了其他省份纷纷加入改革的激情。改革的燎原之势之所以能够形成,是与当时经济环境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身的现实情况息息相关的。以银监会为代表的一种观点认为:

首先,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合作金融组织早已名不副实,所谓的合作原则——“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盈利性”等已经不复存在。例如“互助共济性”要求贷款应倾向于社员,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则主要投放给了可以创造更多利润的工商企业,原社员分散、股金比重小等原因也导致民主管理流于形式。

其次,江苏省当时进行试点的常熟市、张家港市、江阴市的城乡一体化程度都很高,且城市经济贡献率达到60%以上,第一产业比重明显低于第二、三产业,适合更商业化的金融发展。于是,与试点三市有相似背景的其他省市纷纷尾随其后走上商业化方向改革的道路。

再次,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与落后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模式存在“固有矛盾”。因而可以说,农村商业银行是“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格局变化和市场竞争的产物”。

二、商业化方向改革成效

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方向改革至今,其经济成效主要表现在:

首先,经营机制得到改善,经济实力持续增强。截至2011年9月末,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和负债分别为12.3万亿元和11.6万亿元,居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二位,年末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良贷款比例为5.5%,比上年末下降1.9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0.7%,比上年末提高2个百分点;资产利润率为1%,比上年末提高0.28个百分点。从2003年以来,累计处置不良资产和弥补亏损挂账2756亿元,成功处置了160家历史遗留的高风险机构。

其次,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形成,提升了品牌价值。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要求全员入股的新机制,从而增赋了员工所有权,极大地激励了员工的工作效率。同时引进了大量的社会法人股和自然人股,特别是战略投资者的引入,既有利于经营状况的改善,更加大了监督的力度。截至2016年3月末,农村商业银行占农合机构(农信社、农商行和农合行)总数(2350家)的44.4%,资本、资产和利润分别占农合机构的66.7%、63%和70.5%,存贷款占比分别从2002年末的59%和58%提高到64%和65%,涌现出一批定位“三农”、财务健康、内控严密、治理有效、服务优质的农村商业银行,有21家入选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银行业1000强。

再次,支持“三农”作用显著。至2016年3月末,农村商业银行县域营业网点数量2.5万个,农村商业银行数量占农合机构的44.4%,资本、资产和利润分别占农合机构的66.7%、63%和70.5%。农商业行坚持服务“三农”,显著改善了农村的基础金融服务。涉农贷款余额4.9万亿元,较2007年增长262%。山东、浙江等省实现了村级便民服务点全覆盖。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3%,拨备覆盖率为185.5%,抵御风险能力和服务“三农”的水平大幅提高。有力地支持了“三农”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支农主力军。

三、商业化方向改革面临的挑战

市场机制下的挑战与机遇同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面临严峻挑战,商业化方向改革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首先是“利率市场化”的挑战。农村商业银行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加大存款利息来吸引存款,提高贷款利率来提高利润成为必然之举。但农商行“存贷款利差在市场化初期经历短暂扩大后,逐渐趋于缩小”;利率市场化会刺激农商行增加大量贷款,造成贷款集中化,而其本身又没有强大的资金做后盾,由此将必然加大流动性风险;农商行的贷款对象主要是小农、个体工商户等,其经营活动具有很强的季节性,故与一般金融机构相比其资金配置还要充分考虑“季节性”;由于信息不对称,农商行的风险管理也面临着挑战,那些最容易導致信用风险的人往往是贷款最积极、出价最高的人,因此农商行要十分警惕“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此张步湘(2002)提出“建立主动管理型利率组合”、“市场定位”和“向中间业务要效益”等解决方法。但笔者认为,受到“三农”政策的影响,农商行会因为政策上的要求相应地抵消其贷款利率的增长,这种无法通过存贷款利差大幅盈利的压力依然很难减轻,而这种压力很可能驱使农商行转向两个极点:一是减少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二是在“三农”之外争取更多利润增加点,如争取更多的政府优惠扶持政策,但这又必然会造成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其次是农村业务利润空间有限和经营转型的压力。“传统业务为主使农村商业银行利润空间越来越窄”,传统业务受到新型融资方式的压力,对此农商行必须加强同业合作;农商行面临的吸收存款的压力,促使其提高存款利率来提高储蓄率;扶持“三农”的压力,又促使其贷款利率增长有限;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加剧了农商行的存贷款利率难以拉开的窘境,致使其盈利能力越来越小。

四、商业化方向改革机制亟需完善

一是农村商业银行的法律地位没有明确。我国尚无专门与农村商业银行相关的法律法规,1995年通过的《商业银行法》中只有“商业银行”、“城市合作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范畴,而“农村商业银行”并未纳入其中。这将使得农村商业银行陷入“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

二是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仍不健全。一些地区固守“合作”,不肯撕去这层外衣,导致股金个人持有量受限,股金过于分散,股东没有实质的管理能力;法人治理结构依然有过去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影子——平均分配,不利于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感。

三是“人民银行的监管政策和监管体系具有抑制效应”。监管层将农村商业银行视同于其它商业银行,执行同样的监管指标体系,其结果是严重抑制了农村商业银行活力。

四是基础设施不够先进,不利于业务的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多是以市县为单元的金融机构,经济实力弱,基础设施不够先进,要跟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创办的地方银行同台竞争,很容易流失发展迅猛的大型企业业务。

诸保金和陈涤非(2003)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方法:一是明确农村商业银行的法律地位。二是完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产权上适度鼓励小股东转让股权,不要设置上限,鼓励股权适度的集中;法人治理结构上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等委员会的职责,对员工既要加大专业业务的培训,又要积极引进高级员工,对管理人员实行差异化薪资,同时限制上任年限。三是人民银行对其应视为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同时放松其市场准入条件,提高其监管地位,减少监管链条。四是全面升级基础设施。这些措施将会极大地完善其法律和运营环境,并可能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商业化改革的最大贡献。

五、商业化方向改革综合述评

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改革中,监管权下放至省级政府,政策规定“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同时银监发(2010)92号文件《指导意见》又要求省级政府对自己管辖内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加干涉,不允许将其变成隐形的“小金库”。在商业化方向改革实践中,各省级政府对改革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大量“输血”的方式来改善其“造血”能力。

首先,农村商业银行改革为什么会受到政府的青睐?一是因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希望获得占尽地方优势的政府资源。发达地区经营良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体,在“服务三农”与“自身发展”之间权衡,完全符合“经济理性人”假设,无疑会“自身发展”放在首选位置。而要获得“自身发展”最为重要的资源和条件就是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在“三农”本色不可变的要求下,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在占据商业化优势的同时,又能够以“政府优惠”来削弱市场竞争和“三农”支持之间的矛盾。更具诱惑力的是,农村商业银行改革使自身具备了获得了升格为更高级法人地位和更具有盈利性的可能性。同时,内部员工持股,更符合农村信用合作社内部员工逐利性的需求和地方政府的发展地方经济的需求。二是因为地方政府亟待培植自身权力可控的金融主体。与其它金融机构相比,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地方政府存在着潜在利益共存关系,其在当地金融机市场份额名列前茅。当地政府具有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强大驱动力,需要可控的金融主体支持。而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农村商业银行正好适应了地方政府的愿望和要求,所以只要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方向对地方经济有益,地方政府都是受益者。同时,本届政府培植了自身权力可控的金融主体,本身就算是一项政绩。

其次,农村商业银行改革为什么会受到学术界的好评?以银监会为代表的一种较极端的观点认为,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合作金融组织早已名不副实,所谓的合作制各项原则已不复存在,于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必须全面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不少学者从未接受过马克思合作理论的教育,不知道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何物,受银监会观点的影响,于是把银监会观点视为权威观点,所以才对商业化方向改革赞美有加。

再次,如何辩证看待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商业化改革?一方面,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改革完全背离了合作制的本质要求。虽然改制后取得显著的成效,经营机制得到改善,经济实力持续增强;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形成,提升了品牌价值;支持“三农”作用显著。但是商业化改制完全背离了合作制的本质要求。而令人疑惑不解的是:西方国家合作社几百年不改初衷,一直遵循国际合作联盟的原则平稳健康发展。我国为什么要改?毛泽东时期创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属于合作社的分支,其本质属性就是平民的信用合作组织。越是发展中国家越需要为平民服务的带有一定公益性的合作社,我国为什么要将其本质属性彻底改掉?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后,成为了纯粹的商业化金融企业,严格按照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经营,严格参照商业银行的监管指标体系进行监督和管理。于是,商业银行“嫌贫爱富”的本性特征必然使其离“三农”越来越远。另一方面,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改革要区别不同区域的适应性问题。我们看到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完全背离了合作制的本质要求的同时,又要辩证地看到:在某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较早消灭了贫困,已经不需要为平民服务的带有一定公益性的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是可行的和必要的。在多数经济稍发达地区,存在较多的贫苦家庭和弱势的中小企业,需要合作银行组织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因此应当主要实行合作银行模式。在中西部广大的经济欠发达地区,仍然有大量的贫苦家庭和弱势的中小企业,极有必要培育农民群众自己的信用合作组织,为其提供普惠性的低水平金融服务,因此应当主要推行合作联社模式。总体而言,国家决心将农村信用社按照合作制进行规范,就应当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对现有的农村信用社进行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改造,并且这种合理化分类改造应当是在国家适度推动下的自然过程。

[项目来源: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功能内涵、演进逻辑及创新发展》[16BJL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谢庆健.农村商业银行的实践与思考[J].金融参考,2003(1)

[2] 诸保金,陈涤非.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的几个问题[J].江苏社会科学,2003(4)

[3] 徐惠春,张茹.播种希望成就辉煌——记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J].江苏经济,2003(9)

[4] 赵益.农村商业银行如何在竞争中稳健发展——来自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的调查报告[J].现代金融,2004(2)

[5] 单鹏,陈齐坤.巩固试点结果拓宽发展思路推动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向纵深发展——江苏省常务副省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蒋定之答记者问[J].领导论坛,2004(3)

[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银监发(2010)92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

[7] 王嘉秀.变与不变话改革——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试点一周年回眸[J].改革前沿,2004(9)

[8] 谢庆健.农村商业银行的实践与思考[J].金融参考,2003(1)

[9] 常艳军.农村商业银行数量达千家涉农贷款余额达4.9万亿[J].经济日报,2016.4.29

[10] 张步湘.利率市场化: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困難与对策[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月刊,2002(11)

[11] 赵益.农村商业银行如何在竞争中稳健发展——来自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的调查报告[J].现代金融,2004(2)

[12] 诸保金,陈涤非.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的几个问题[J].江苏社会科学,2003(4)

(作者单位:江西农业大学 江西南昌 330045)

(作者简介:房付洋,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通讯作者:谢元态,江西农业大学经济学教授,兼任江西省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经济学科组成员,主要研究方向:《资本论》与转型期金融发展。)

(责编:贾伟)

猜你喜欢

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
本刊策划·走进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
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儿童观
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
马克思主义穿起了中国的粗布短袄
新时代下的马克思主义
邓小平的马克思主义观
论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特质
马克思主义的“破旧”与“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