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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三证合一”信息在推动纳税服务广域化、高效化和优质化方面的运用

2017-03-31章征义

经济师 2016年9期

章征义

摘 要:“三证合一”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三证合为一证,“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文章对此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三证合一” 企业申请 登记制度改革 江西九江县

中图分类号:F810.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9-165-02

2015年7月1日,江西省九江县正式启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7月9日成功办理第一个“三证合一、一证三码”证件。从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在全国全面推行,截至2016年5月31日,九江县新增市场主体137户(其中:企业11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户)。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打破了我国几十年来商事制度繁琐的管理模式,成为2015年商事制度改革方面最大的亮点。

一、重要意义

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统称企业)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备案)后,将其基本登记信息、变更登记(备案)信息即时共享到省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税务机关将税务主管机关全称以及纳税人相关事项的变更信息、清税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企业登记机关到交换平台获取上述相关信息,并建立与企业登记信息的关联关系。企业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新设时采集。在税务管理过程中,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实现“三证合一”信息共享,为同城通办甚至同省通办业务打下了坚实基础,进一步优化了企业办证流程,节约纳税人办理时间,减少了重复审查,提高了行政效能,也为企业营造了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有助于推动纳税服务广域化、高效化和优质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涉及多个部门,而各部门的管理要求和信息系统标准也不相同,因而在“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业务技术、沟通协调和后续管理等问题。

1.补充信息率偏低。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从国家政策来讲,企业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但从税务管理来看,税务部门未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即属未正式纳入税务管理。目前,九江县大部分企业还未正式纳入税务管理,后续税源管理也难以开展。补充信息率偏低的原因,一方面有纯国税部门管辖、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办理营业执照和逃避税务管理等因素;另一方面有认识误区因素,从与上年同期税务登记率对比分析,应该说相当一部分企业具有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意识,但实行“三证合一”后,认为在领用发票前均不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其他涉税事宜。

2.换照管理工作不容乐观。目前,很多存量纳税人陆续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按规定税务部门应对这部分纳税人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启用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这涉及到增值税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等多个信息系统,且要求纳税人处理好新旧纳税人识别号的业务衔接,使税务部门在获取纳税人换照信息后,不能单方面在信息系统中同步更新,以免影响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由于存量纳税人数量较大,从目前换照工作进度看,即使“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两年过渡期,但各地不在前期统筹抓好换照工作,将给过渡期后期的税务部门换照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3.信息交换平台有待完善。工商、税务部门共同搭建的省级信息交换平台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共享的信息业务类型标识不够准确,造成工商与税务部门间的业务类型不匹配,如有的企业信息显示的工商业务类型为开业,但该企业实际为存量登记企业,如果纳税人和税务部门窗口人员未及时沟通,会造成在金税三期系统重复登记问题;二是未建立数据共享对账机制,不能及时发现、解决数据传递滞后或丢失问题;三是信息共享范围需要扩大,特别是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4.沟通配合还不够协调。一是税务部门查询、调取、复印或扫描工商登记档案时,工商、税务部门之间配合程度存在差异,给税务部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企业信息带来不便;二是税务部门上下沟通反馈有待加强,前台人员因为平台信息传递出现问题未主动向上级机关反馈,而推诿让纳税人直接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造成税务人员不作为的不良形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后,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并不意味正式纳入税务管理,这给以前“以工商登记为前置,辦理设立登记是税务管理起点”的登记模式带来了一定的不适,同时也让基层人员感到风险防范压力。要积极实现由“管户制”向“管事制”税源管理模式的转变,进一步理清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应该由纳税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交还给纳税人,使纳税人对涉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减轻基层人员的工作压力和执法风险。

2.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有效推进了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实现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在部门间的共享,要充分发挥从源头掌握市场主体信息的优势,主动强化税源监控。一是加强金税三期系统中工商登记信息的案头分析,初步筛选出地税单管户;二是按照税收征管规范要求,履行好调查巡查职责,及时掌握企业的登记、生产经营等情况,并制作涉税事项调查表;对未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的企业,履行好告知义务;对查无下落的,应做好调查记录;三是根据案头分析、调查巡查结果,对登记信息实行分类管理,按地税单管户、无法联系户、一直未来办税户和已纳入税务管理户等情形进行分类管理,掌握税源的真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要进一步实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提供优质办税服务,突出工作主动性。一是对前来办理涉税事宜的“一照一码”纳税人,前台窗口人员应主动询问纳税人是否办理过地税登记,避免对存量企业在系统中重复登记,并在窗口设置有关提醒标语;二是主动为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换照户提供办税指南,引导和辅导纳税人及时办理好换照前后的业务衔接事项,统筹做好过渡期内存量纳税人的换照管理工作;三是对“一照一码”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问题的,主动为纳税人提供帮助,不推诿、不敷衍,提升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

4.进一步加强监测分析。要加强本地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的税源状况监测,对存在的问题开展相关性趋势分析,并制定问题解决的方案,保障改革的顺利推进。同时,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工作特色和亮点,为全省扎实做好“三证合一”改革工作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刘兴儿,刘球彪,张红英.“三证合一”:三个方面涉税风险不可忽视.中国税务报,2015.10.9

[2] 本报记者.郑微,通讯员.闫士亮.“三证合一”让纳税人省时省钱省心.徐州日报,2015.11.30

(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县地方税务局 江西九江 332100)

(责编:若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