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权与事权配置改革要以“平权”为突破口
2017-03-28本刊评论员
财政监督 2017年9期
关键词:改革
●本刊评论员
写在卷首
财权与事权配置改革要以“平权”为突破口
●本刊评论员
多年来,央地财权事权配置一直是国家治理、财政改革的焦点和难点。央地财权事权现有配置的弊端,其表征为地方事权负担重而财权又不足,其深层影响笔者曾作过归纳:基本公共服务存在大量欠账,滋生地方政府“创收冲动”,酿成卸责、追求非制度性权力等方面的道德风险。
央地之间财权事权的科学划分,确保两者匹配性、对称性,这是现代财政的基本原则。以财行政,责权统一,才能保证各级政府责任的落实。否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做到财权与事权的匹配,地方政府要么不作为,要么乱作为。一些专家、学者就说过,靠卖地维持、高债务顽疾、混乱的融资平台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逼出来的”。其实,基于常识和逻辑,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并不难,中央决策层面也早就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将“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作为基本原则,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相关改革虽在不断推进,但时到今日仍远未真正完成。去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说明了中央对加速推进央地财权事权配置改革更加坚决。现在急需稳妥、有效的改革方案。
相关改革的基本逻辑是以事权确定财权,当务之急是确立事权清单,再根据事权来配置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公共事务纷繁复杂,项目众多,改革一步到位肯定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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