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监督类报道与媒体公信力
2017-03-28贾玛才琪克
传播力研究 2017年5期
关键词:监督
文/贾玛才琪克
监督报道的内容非常广泛,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可以纳入到新闻监督报道当中。监督类报道主要集中于公共事件,因为新闻媒体的监督权力集中于公共领域,不适合针对私人间的问题进行监督报道。当私人间的纠纷或者某种私人行为触犯了公共利益,或者触犯了法律,那么新闻媒体就可以进行监督报道。很多监督报道都是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报道,出于公共利益可能受到损害而发出媒体的预警声音。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以及其他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问题,媒体都可以做出监督报道,以此向社会发出预警,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安全的目的。监督报道能够成就媒体的公信力,但如果监督报道的目的和倾向远离了公平正义和真实,同样会破坏媒体的公信力。
一、监督报道特点
监督式报道起到的是警示作用,做监督报道需要记者用批判的眼光来观察这个世界,对社会的病症提前做出预警。记者在做监督报道时,需要对社会有深刻的洞察,至少对所要报道的领域比较熟悉,专家式的记者是监督报道最理想的人选。监督类报道需要对新闻事件做深入分析调查,在分析调查基础上做出记者的总结判断。监督报道要透视新闻事件的本质,提示新闻事件可能带来的危险,以及对社会可能带来的破坏作用。发现病症,解剖病体,引起疗救的注意,这是监督报道的本质特色,也是监督报道重要的社会职能,监督报道也借此彰显新闻媒体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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