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从严执纪与容错纠错的关系
2017-03-28叶丛湖北省纪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湖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
财政监督 2017年14期
关键词:改革
●叶丛/湖北省纪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湖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
浅析新形势下从严执纪与容错纠错的关系
●叶丛/湖北省纪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湖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干部“乱作为”现象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遏制。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干部队伍中“不作为”、“不敢为”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在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纪依规追责问责的新形势下,怎样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推动改革不断深化,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新课题。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以后,各地纷纷出台容错纠错制度办法,为敢担当、善作为的改革者撑腰鼓劲。既强调从严执纪,又提倡容错纠错,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仅作为一个重大敏感的热点难点问题,无可避免地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我们作出回答,而且对于我们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纪检监察工作的角度对两者的关系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和思考。
一、坚持从严执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全面从严执纪。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这是我们党加强制度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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