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释放利益结构层面的经济动能和竞争力
2017-03-28本刊评论员
财政监督 2017年14期
●本刊评论员
减税降费:释放利益结构层面的经济动能和竞争力
●本刊评论员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并将减税降费置于改革“重头戏”的地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不断推出新的减税措施,降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累计取消、停征、免征和减征了496项收费基金,减轻了企业和居民负担,有力地支持了创业创新、实体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繁荣。今年的财政工作也明确:落实并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扩大减税效应;研究实施新的减税措施;进一步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再取消、调整和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落实好其他已出台减税降费政策。这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是我国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的重要方面。
历史、现实经验教训和经济运行内在机理都能证明竭泽而渔、与民争利的税费政策会消减创业、创富的动力,也会使一个经济体大大丧失经济活力和竞争力。减税降费,直接效应是降成本、减负担,其深层意义和持久作用在于调整利益结构,藏富于民,藏富于企,增强市场主体的再生产能力,使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使创业、创新、创富的热情高涨,释放出更强大的经济动能和竞争力。
减税降费,客观上是重构国富与民富的关系,是对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的调整。这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之所以必要,首先说明,原有的利益关系不合理,财富和经济资源通过税费等途径过多地配置到非福利生产者手中,使市场主体、创富者“失血”过多,因而必须调整失衡的利益机制,使创业、创富者手中有更多的“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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