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时代背景下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2017-03-25阚德龙

城乡建设 2017年22期
关键词:现代化主体评估

■ 阚德龙 黄 军

新时代背景下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 阚德龙 黄 军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表征着中国现代化强国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党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方位,是中国“强起来”的历史新起点。与此同时,中国的城市化也进入了“新时代”,这种新不是城市新建多少楼宇,不是新铺多少公路,而是逐步走进具有国际水准的“现代化”城市的行列,其中城市公民素质普遍提高,城市生活和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垃圾分类逐步走上正轨,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而这一切都必须依赖于城市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城市治理能力的提升。

一、实现政府城市治理方式转变,塑造城市协同共治的行政环境

当前政府在城市治理方式方面的转变主要表现在政府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方面,尤其是提高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城市的能力。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政府对城市治理的要求更高更严格,人民对优美城市环境的要求更强烈,必须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政府治理现代化的理念为指导,创新城市治理思路和治理方式。

在城市治理方式转变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就是要塑造协同治理的行政环境。在传统的城市管理中,其行政环境是政府主体的“一言堂”,其他城市治理的主体要素无法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城市治理中去,缺乏“城市主人翁”的获得感。在城市治理中,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手段构建社会主体,使市场主体能够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现代化行政环境。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确立社会和市场主体城市治理的法律地位,这样的行政环境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和社会主体的热情和动力。

二、城市多元共治的治理模式,需要培育各主体依照法律制度办事的意识与能力

受传统文化和官僚思想的影响,当前公民对权力的依赖和崇拜心理仍然存在于现代社会之中。民主精神和法制观念在融入公民思想的过程中遇到了巨大的现实障碍,即民主、法制都无法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和判断标准,支撑整个社会的还是人与人之间“差序格局”式的传统社会关系。

城市的协同治理就是要提升政府城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不仅赋予多元主体法律地位和平等参与城市治理的机会,更为重要的是要在完善城市治理的相关法律基础上,培育各主体依法办事、照章办事和根据制度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就是通过民主化和法治化的途径解决城市问题和危机。提升这样的意识和能力,一方面需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不仅仅教育参与主体在参与城市治理过程的民主和法则意识和能力,还要求主体内部办事也需要走向民主和法制;另一方面政府作为城市治理的核心行动者,要以身作则,坚持依法治理、民主治理,同时不断培育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意识和能力,特别是各主体间依法进行民主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三、在市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下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和社会活力与动力

在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政府需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就是要在市场化机制的作用下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城市治理的效能,并能够协调好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走协同治理之路,通过释放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的活力和动力,将城市多元治理主体纳入到城市治理的现代化体系之中,并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格局,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的动力与活力。

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础,城市治理能力及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必须遵循这条规律。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主要是通过价格、竞争和供求等发挥作用来实现的。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城市管理中,政府既需要管理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具体细节,同时还需要提供城市公共服务和建设与维护公共设施等。然而,在市场经济的当下,政府城市管理部门由于缺乏必要的市场和服务的“锤炼”,目前已经无法依据市场配置资源的最优化原则提供城市服务和城市建设,例如在市容绿化和垃圾分类处理方面政府部门的环保下属单位已经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需要企业和社会力量的加入到城市的市容清洁中来。一方面企业和社会力量的加入能够最大化地清洁城市;另一方面企业和社会力量的加入也减轻了政府城市治理部门的行政成本。

四、拓宽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渠道,建构城市协同治理运行格局

在城市协同治理的基础上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就必须扩大城市治理主体的参与渠道,使各主体能够有序参与到城市治理中。畅通的参与渠道、完善的参与机制、稳定的参与主体,才能实现城市治理的良性互动。也就是说,要建立核心行动者(政府)负责、公众有序参与的协同动态治理新格局,进而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城市治理主体参与渠道的拓展需要着力在制度、体制和机制这几个方面。在制度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城市治理的相关法律制度,在城市治理中做到以法治理和依法治理,让民主和法治深入到城市治理的方方面面,在根本上保证各主体能够有序参与城市治理;在体制上,不断完善决策体制、运行体制和监督体制;在机制上,不断拓宽和优化主体的意愿表达和利益诉求机制,能够有序地引导各主体理性地参与到城市治理活动中来,切实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五、精细化城市治理,塑造具有匠人精神的城市“守护者”

中国的革命战争与经济建设的胜利,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将马克思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并植根于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之中。新时代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一方面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另一方面也应该挖掘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并以此推进我国社会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在《墨子·天志上》一文中,墨子对于“匠人”这个群体已有记载,其被视为专注于特殊职业的群体。而“匠人精神”主要来源于匠人群体的长期实践,是其并通过技能所逐渐累积起来的专注、坚持、敬业等精神。把“匠人精神”引入城市治理,将政府城市治理的具体工作塑造成精神寄托的匠心活动,重构政府的城市治理行为,是一种推进城市治理精细化的办法。

将城市治理视为匠艺活动,弘扬治理的匠人精神,是弥合政府城市管理中“理性”与“人性”裂痕的有益实践。单独追求“理性”,城市管理工作将成为工厂一般的流水线作业;而过度追求“人性”,则城市管理效率与效果将尽失。所以,以匠人精神指导城市治理工作,在追求城市治理效果的理性主义中注入充满生机的匠人精神,是城市治理工作走向精细化的必要尝试。

六、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实现城市治理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建立并完善一套科学的评估体系,是完整地深入认识城市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以及促进城市科学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就目前而言,在城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有关评价体系的构建相对比较薄弱:学术性的评价体系科学、严谨,但缺乏操作性;而实践性的评价体系可操作性强,但不够严谨。根据当前城市治理的研究和实践现状,城市治理现代化需要一种兼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评价体系。

首先,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评估体系需立足现实需求。由于城市治理的涉及面较广,既包括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层面,也包括生态环境、居民生态文明意识、治理主体的素质等方面,所以在设计评估体系的过程中既要兼顾到实践的可操作性,也要注重城市治理的现实需求,即在评价指标设计过程和评估过程中要根据当时当地城市治理的具体情境进行设计与评估,这样才能真实反映出城市治理的现状;其次,城市治理体系的评估、治理能力的评估及现代化水平的评估应该包含在城市治理现代化评估体系之中;最后,注重多元主体参与下城市治理现代化评估体系的建构。就目前城市治理的现状而言,城市治理现代化就是民主、法治、参与、公开、公平的多元参与主体治理城市的现代化过程。由此可见,以多元主体参与为核心的现代化的城市治理,需要各治理主体根据自身参与治理的实际情况和自身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案,才能形成最终兼顾多方的科学评估体系。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对于城市治理而言,既要创造协同共治的行政环境,让全民参与进来;也需要像绣花一样精细,这样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才能使我们居住的环境更加美好。

(作者单位:如皋市城市管理局;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

猜你喜欢

现代化主体评估
边疆治理现代化
论自然人破产法的适用主体
第四代评估理论对我国学科评估的启示
技术创新体系的5个主体
关于遗产保护主体的思考
Hair Highway--Studio Swine 的现代化诠释
评估依据
立法后评估:且行且尽善
EMA完成对尼美舒利的评估
翻译“主体间性”的辩证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