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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定全面小康目标 全力补足增收短板

2017-03-24江苏省阜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江苏农村经济 2017年10期
关键词:阜宁县短板经营

蔡 刚/江苏省阜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咬定全面小康目标 全力补足增收短板

蔡 刚/江苏省阜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不可动摇的目标,在省定全面小康社会五大类22项指标中,江苏省阜宁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严重短板,全面小康目标值为人均可支配收入2万元。按照2016年的实现值欠4520元,加之达标人口大于50%的指标要求,到2020年,阜宁县实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该在21000~22500元之间。按照2016年的实现值,今后四年年增长率若按9%计算为21851元,若按10%计算则为22664元,考虑到多种因素,今后四年阜宁县平均增幅定位在9.5%左右比较适宜,约为22255元。要实现上述目标难度很大。

一、现实情况

(一)工资性收入放缓。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之年,去产能仍然是改革的重要方向,实体经济按照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总体要求,将会有一批产能严重过剩企业破产倒闭,农民工就业岗位明显减少,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农民务工工资水平在经过前几年快速增长后,已处于较高水平,仍保持高速增长已不切实际。2015年全国农民工工资为月均3072元,阜宁县约为3357元,增长空间不大。农民工总体素质偏低,能接受系统培训的不多,文化程度和技能本领不高的问题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更高质量就业和更高水平增收,加之农村一些劳动力就业欲望不强烈,存在高不成低不就、安于现状的现象。

(二)经营性收入受阻。一是双压双挤。农业生产正面临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封顶、生产成本“地板”抬升、资源环境“硬约束”加剧的双重压缩、双重挤压现象。二是提价困难。从2013年开始,我国大宗农副产品价格已接近或超过国际均价,近两年来,国家粮食收购指导价均未提高。

(三)转移性收入接近顶点。收入构成中转移性收入约占13%,政府方面的财政性转移收入已经接近顶点,目前江苏省实施的耕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种粮户每亩每年补贴115元。黄箱政策已经用到极限,惠农增收空间有限。

(四)财产性收入严重短板。收入构成中财产性收入约占1.3%,在农民增收份额中贡献额最低,是当前最严重、最明显的短板,补短板难度大,短期难以见效。

二、增收中的几种关系

(一)大户增收与全民增收的关系。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高效设施农业面积持续扩大,这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阜宁县有家庭农场549个,其中种植业444个、养殖业92个(畜禽养殖4个、水产养殖88个)、种养结合13个。家庭农场累计经营面积30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30%,各类专业合作社1800多个,高效设施农业近26万亩,经营主体570户(户均456亩),新型经营主体从业者不足13000人,仅占农业人口1.7%。尽管每年各级层面农业方面奖补资金达亿元左右,但绝大多数都奖补给经营主体,对农民增收作用微乎其微。

(二)全县增收与区域增收的关系。镇区之间不平衡性较大,高于平均数的只有阜城、沟墩、陈良、新沟、东沟、益林、开发区、金沙湖8个镇区,其中最高的阜城街道是收入最低的芦蒲镇的近2倍,短板镇增收工作任重道远。

(三)农民增收与集体增收的关系。目前,阜宁县集体经济严重短板,集体经营性收入村均只有23万元,占全市的二分之一,全省的八分之一。328个村居中达到18万元的只有96个,占29.3%,低于18万元的达232个,占70.7%,增收空间较大。

(四)转移人口与常住人口增收的关系。近年来,阜宁县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目前转移劳动力23万人,占农村人口比例为29%,按照新的统计口径,这部分人口除寄回、带回给家庭的收入,作为转移性收入纳入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外,中高收入人群不在统计范围内,严重影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全县并未实质性的分享人口红利。

三、对策建议

(一)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一是经营主体的调整。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植以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主的经营主体。二是经营内容的调整。以效益为中心,在环保前提下百花齐放,注重主导产业的打造,彰显区域特色。三是经营方式的调整。实施接二连三工程,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提高附加值,同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机绿色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上下功夫。

(二)大力培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突出家庭农场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国家层面支持的是种粮、规模适度(100~300亩)、具有较好效益和带动力的家庭农场,按照农业现代化建设要求,2020年全县家庭农场经营面积要达农村承包地经营面积50%以上,目前已完成30万亩,还有20万~30万亩发展空间,按每个农场200亩计算,今后4年还可发展1000~1500个,每年可发展300个左右。阜宁县在确保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应着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每年新增5万亩,按10亩带动一个农业人口就业计算,可带动5000人,按人均1000元/月工资计算,每年可增收6000万元。二是农民合作社要在量质并举上做文章。以“大楼模式”村级为农服务合作社为抓手,实现集体增积累、农民增收入、农业增效益;质上突出做实合作社的成员、做实合作社的经营、做实合作社的盈余返还、做实合作社的财政扶持项目。在大力发展的同时,全面清理清除“空壳社”。着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让广大农户除获得土地租金收入外,分享新型经营主体、现代农业红利和各级奖补,计划今后4年,每年发展10个左右,合作面积5000亩,带动农户千户以上。三是龙头企业注重本土化、产业化、外向化。鼓励引导现有龙头企业消化本地农产品,按现代企业制度提升改造现有龙头企业;立足本地现有产业优势招引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同基地农户、合作社深度融合,努力实现利润二次及多次分配。四是政策引导。新型经营主体的奖补资金重点奖补带动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对带动农户就业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增收作用明显的,在工资性收入中予以奖补。

(三)加快发展新业态。突显农机、农资、农技、销售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培植为农服务新型经营主体,降低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成本。突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重点支持电子商务示范户、示范村,使特色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及时、卖出好价钱,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旅游、农家乐等新型农业经营业态。

(四)鼓励返乡人员创业。大力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探索“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转变的新路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升温,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意见》。支持大学生和有一定实力、能力的农民自主创业,设立自主创业专项资金,对农民领办的小型企业给予扶持。

(五)深化农村改革。一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2016年已完成300个村、20.2万户的确权登记颁证,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为农村土地流转、产权交易奠定基础。二是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行。2017年实现全县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全覆盖,农村产权全部进场交易。三是推进社区股份合作改革。多渠道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牢牢把握本轮扶贫工作中江苏省对经济薄弱村帮扶的政策机遇,按照“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资金运作型、为农服务型、区位特色型、扶贫开发型、招商造血型、能人带动型、管理增效型、人脉经济型”等十条路径,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倍增计划,到2020年,实现全县集体经营类收入50万元以上,消除18万元以下薄弱村。在此基础上,界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摸清农村“三资”,逐层推进社区股份合作,逐年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四是推进农村三权分置。探索农民承包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争创三权分置省级试点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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