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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探析

2017-03-24郭昊天高霞

卷宗 2016年11期
关键词:大众化法制马克思主义

郭昊天+高霞

摘 要: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的研究领域既是一个资源丰富的领域,又是一个需要大力开拓的领域。结合我国目前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进一步论述了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的措施及途径,将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法制;大众化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十七届四中全会重申,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十八大报告中特别指出:“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依法治国问题相继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内容极为丰富,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创造性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重要成果。尽管党在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方面有着丰富的历史经验,但是对于中国广大老百姓来说,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仍是一种距离自己较远的且无实在意义的国家或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

1 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的现状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制约着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的顺利实现,比如,法律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对理论宣传的重视程度不够,理论研究内容过时且存在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宣传形式单一且方法落后等,这些问题都对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提出了严峻的、不可避免的挑战。

1.1 忽视法律文化的熏陶,法律权威受质疑

缺少法律知识导致对法律权威的质疑。轰动民众的河北“李刚案” 不得不让我们反思: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就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类案件仍然是屡见不鲜。“李刚案”给我们敲响了普及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的警钟。司法不公致使民众质疑法律的权威,司法机关没有贯彻依法办事,也可能会丧失民心。

1.2 对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不够重视

缺乏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宣传的意识。在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一些法制理论的宣传者认为宣传工作没有实际价值,只会浪费时间而影响正常的工作,甚至会把对法制理论的学习看作是一种负担,寻找各种借口来逃避法制理论的学习,学习和宣传法制理论仅仅流于形式。国家对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的学习和宣传的管理力度不够,受这些现实条件的限制,使我们的宣传工作难以收到良好的成效。

1.3 宣传内容、方式、方法陈旧

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了达到大众化的最好效果,宣传普及的内容应该做到与时俱进,并且要与当前的实践相结合,但现在存在着脱节现象,影响着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的顺利实现。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的重要途径就是宣传普及活动,而宣传形式和方法则是宣传普及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恰当而有效的方法能使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相吻合,与人们的实践活动相联系,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更贴近群众,才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 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传统的权大于法的思想根深蒂固

当今社会,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农民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维权能力也不强,加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致使司法不公正,导致群众产生一些报复社会的心理和行为,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也不利于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用民间法代替国家法律。目前,我国不少农村地区仍有封建式宗族存在,族规便是制约族里男女老少的清规戒律。当纠纷发生时,村民会选择请“族长做主”,按“家法”处置。即使陈旧、落后的族规与现行法律相冲突,仍以族规为族人的最高行為准则。

2.2 忽视对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的宣传

随着实践的变化以及群众心理需求的变化,对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宣传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由于对各群体、各阶层的特点和思想状况的研究不够深入,宣传普及工作常常搞“一刀切”。宣传工作者在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过程中采用同样的方法和手段,有时宣传内容雷同甚至低层次的重复,都会影响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的进程。在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的宣传过程中,“形式主义”的现象比较普遍,宣传工作者不注重宣传的效果和实用。

2.3 宣传教育内容与实践脱节

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是一个逻辑严密且抽象的理论体系,对于绝大多数普通群众来说,如果理论与现实生活毫不相干,那么他们一定不会愿意学习并接受这个理论,并且可能会认为即使学了也是没用的,甚至会排斥或是抵触。人民大众需要了解经典作家对法制理论的论述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思想,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在中国一脉相承的继承性发展的认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人民的生活,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领悟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的必要性和现实价值,使人民群众认同并愿意接受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并且将其作为一种信仰。内化为群众的观念、意识和素养。

2.4 宣传教育的方式滞后

当今社会是信息化时代,各类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通讯等是信息化社会的主要传播媒介。这些媒介的产生和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逐步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手段。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宣传侧重于单向灌输,缺乏群众参与,即宣传者与群众之间缺少互动,这样不利于调动群众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工作者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宣传手段和方法对宣传教育效果的作用,也没有注意将传统的宣传方式和改革与创新后的现代传播媒介结合,才导致形式单一,方法落后。传统的宣传方式仅仅是通过单一的培训班、报告会、讲坛等演讲的形式,使人民群众没有兴趣也不会积极地探究宣传内容的有用性,认为是在做无用功,所以很多都是敷衍了事,走走过场,没有领会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的精髓,自然也不会收到预期的大众化的效果。

3 推進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的对策

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就是要使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普及到群众中,为群众所接受和掌握,但如何才能做到使人民群众愿意并且能够理解和接受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这就涉及到一个方式方法的问题。

3.1 重视法律教育,树立法律权威

加强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首先要确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使人们对法治的信仰犹如信仰宗教般地虔诚,这种信仰对人们来说,应该具有一种天然的合理性与正当性,顾及人们的社会情感和宗族感情,使法治精神得到人们的信任和尊重。传统法文化中重人情、轻法治等封建礼法观制约着人们接受正确的法律意识,拒绝法律信仰。因此,在完备的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之外,有必要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使法律与群众的生活方式相联系,逐步转变人们排斥法律的价值观念,让他们从内心深处形成法律信仰,确信法律的权威。

3.2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宣传队伍

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的主体主要是一支专门的法制理论宣传队伍,要实现大众化就需要更多的人参与到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的队伍中来。法制理论宣传普及工作不能仅仅依靠党的理论政策宣传工作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这些骨干力量,还要把广泛吸收素质过硬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等广泛的吸收进来。此外,要善于发现和积极引导其他领域对法制理论有研究和感悟的人才到宣传队伍中来。坚持抓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抓好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国有企业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的队伍建设,进而辐射到民营企业、农村、社区等。

3.3 改进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只有最大程度地反映、表达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真正地征服群众,获得群众的认可。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需要更多地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着眼,使群众对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的认识与自身利益的实现紧密结合起来,让群众切身感受到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的先进性、有用性,感受到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是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是能够切实保障他们根本利益的理论,进而从内心真正接受和拥护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

宣传平台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传播渠道方面的研究。只有传播渠道广泛而全面,才能使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职业和不同民族的不同层次的人民大众更容易地理解和接受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才能更有效地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的大众化。因此,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要建立以家庭为起点,学校为核心,社会为延伸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平台,在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和社区各自独特作用的同时,整合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的教育资源,促进各方教育互补,使之形成合力,使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收到良好的效果。

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不是一个静态的完成式,而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发展过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体系将会不断地丰富与完善,大众化的进程也将不断向前推进。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只有不断探索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的新路径,持续地推进大众化,我们的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教育大众化才能最终走向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 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 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3]毛泽东选集.第 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毛玉美.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历史贡献研究[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

[5]郑红.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D].安徽医科大学,2011,5.

作者简介

郭昊天(1993—),男,汉族,辽宁阜新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高霞(1981—),女,汉族,辽宁抚顺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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