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参与大学生重病医疗救助问题探讨
——以长春市某高校大学生患者为例
2017-03-22李新艳卜长莉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1期
李新艳,卜长莉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4500)
社会工作参与大学生重病医疗救助问题探讨
——以长春市某高校大学生患者为例
李新艳,卜长莉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4500)
从长春某高校的两位患病女大学生的事例入手,通过访谈调查、文献分析等方法,对大学生病患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剖析,发现大学生重病医疗救助中存在的问题:政府的医疗救助不够及时、高校的学生重病医疗保障不完善、资金筹集的过程不规范、大学生面临重病时家族整体因病而返贫等。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联接政府、社会、高校、受助学生四者之间的关系,整合资源,系统地建立贫困大学生大病医疗的救助体系。
重症大学生;社会工作参与;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是国家为贫困群体建立的。目前,大学生的医疗救助内容包括针对贫困生和重症大学生患者的医疗救助制度。[1]近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消耗带来的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环境的变化导致了疾病发病率的上升。与此同时,针对大学生这一群体的救助资金短缺就成为医疗救助过程中的最大阻碍。然而大部分高校面对重症救助,还存在很多问题。现阶段主要采用的方式还是以亲友借助、爱心募捐、公益基金援助为主。
2014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内正式在法律层面确定了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地位。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观是“助人”,其早期的助人实践活动成为医疗救助工作发展的基础。……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