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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公民参与:基于托克维尔的启示

2017-03-22刘依平

关键词:克维尔中产阶层公民

刘依平

促进公民参与:基于托克维尔的启示

刘依平

如何促进公民参与,19世纪的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他认为公民参与政治和社会公共生活是政治体系自身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是实现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也是培育公民文化的基本途径。只有在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建设等各方面积极稳妥地引导公民的参与热情和参与行为,才能促进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和谐与安定,真正实现建设和谐中国这个长远目标。

公民参与;和谐社会;托克维尔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和谐社会应该是“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共同建设”意味着群策群力,强调的是过程;“共同享有”则意味着合力生成的果实应该分享之,强调的是结果。显然,这种“共建”和“共享”都要求公民参与,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建设和谐中国这个长远目标的力量源泉。但是,时至今日,公民参与有何作用、如何推进、要注意哪些问题等仍值得进一步探讨。本文援引一个多世纪前的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的相关思想,探讨其对促进公民参与的有益启示。

一、平庸却幸福的公民社会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上卷)中指出,当那种原本源自习惯和民情而被服从的贵族之权力因滥用和专权而不被信任时,民众就会起来推翻之,打破既有的阶级屏障,分散对财富和知识的垄断,并最终建立起人人大致平等的民主社会。在这种社会里,法律因其来源而被遵守;代表和执掌公权力的人与机构只是因为人们的需要而存在并被尊重;被统治者既拥有权利,也明晓义务……如此种种都与先前的贵族社会不同。因此,贵族制下的光辉、荣耀和激情等都将趋于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中规中矩的社会、中等程度的享乐、广为普及的福利和教育、四平八稳的言行举止、较少的违法犯罪……托克维尔认为:“虽然在这样的秩序下并不是一切事物全都尽善尽美,但社会至少具备使事物变得善美的一切条件,而且人们一旦永远拒绝接受贵族制度可能举办的社会公益,就将在民主制度下享有这一制度可能提供的一切好处。 ”[1]12

整体而言,这样的社会平庸却幸福,且不只存在于托克维尔当时考察的美国。托克维尔认为自己在美国看到的要超过美国自身所特有的。也就是说,从美国这个“特殊性”中,托克维尔已经可以推导出关于未来社会的“普遍性”来。事实确实如此,后世的发展恰如他所预言。20世纪,以身份平等作为主要特征的民主社会在全世界推广开来,到处声张其正当性和合法性。即便对于大贵族出身的托克维尔而言,这种社会毕竟缺乏贵族社会的诸多好处,民主社会的普及正如托克维尔所言“神意使然”,已无法为人力所阻挡。这样“一个全新的社会,要有一门新的政治科学”[1]8,而这门新的政治科学的其中一个要点就是:公民参与。

二、公民参与对构建和谐中国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是公民的第一个意义,即从法权身份来说“是公民”。公民的第二个意义是积极地“做公民”。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就是要持久地参与城邦治理和承担城邦的公职责任,这样的人才叫做“公民”[2]111。 应该说,没有参与便没有公民。 “公民参与,不仅指公民的政治参与,即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公共权力机构及其领导人的过程,还包括所有关于公共利益、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参与。”[3]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公民参与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公民参与是联系国家公权力和社会民众之间的桥梁,是政治系统具备合法性的一个重要途径。一个参与渠道畅通、能够以大多数民众的利益和意愿为决策依据的政治系统有利于增强民众对该系统的信任感和归属感,从而增强该系统的统治和管理能力。在政治系统与社会民众的关系处于密切、和谐的状态下,政治系统就能比较容易地吸纳公民参与的要求,同时公民参与也能够比较理性地作用于政治系统[4]。在现代社会里,合法、有效和有序的公民参与是保障政治稳定的重要条件,是巩固政治合法性的基本资源,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公民参与是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建立权力平衡机制的“杠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政府权力若不加制约就可能被滥用,而公民参与通过积极层面的利益诉求和消极层面的权益维护,就可以在权力体制之外用私权力对抗公权力,从而有效防止公权力的滥用。当前,随着逐渐深入的市场经济改革,各种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关于如何更好地处理政府收益与回报社会,以及改革成果与利益分配等问题日益受到广大民众的关注。要妥善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就只有让公民参与到与他们切身利益有关的政府决策中来,通过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传达公民个体或团体对经济和社会环境的诉求,从而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建立起权力平衡机制的“杠杆”,对国家权力形成外在的平衡力量。

第三,公民参与发挥着重要的政治学习功能,有利于塑造公民文化。通过公民参与,公民可以“学习如何发挥自己的政治作用,变得关心政治,增强对政治的信赖感,并感到自己是社会的一员,正在发挥着正确的政治作用,从而得到一种满足感。”[5]通过公民参与,民众可以逐渐培养理性、宽容、妥协和民主的精神,逐渐积累参与的经验和发展参与的能力,从而为形成民主政治机制所必需的公民文化打下坚实基础。在托克维尔看来,美国新英格兰的乡镇民主几乎由全民做主。而这样的政制被他描述为一种孕育着地方感的地方精神。这种心系本土的精神会教导民众不仅尊崇当地的风俗人情、法律规范,还能培养人们共同议事的能力,并从中识别乡民之间的德行和善举。

三、当前公民参与存在的一些问题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民参与的利益表达与决策机制上进行了许多积极的实践和探索。但现阶段,我国的公民参与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受经济、文化、政治发展、制度安排以及参与者本身素质和态度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果对这些问题处理不当,势必给和谐中国目标的实现带来不利的影响。

(一)公民参与途径不畅

要形成政府与社会之间适当的张力需要有恰当的参与结构,即各种供民众表达需要和意见的组织结构。尤其是当公民有比较高的参与热情和参与需求之时,如果缺乏顺畅的参与渠道和参与途径,使正常的公民参与受阻,那么,非法的或不正常的公民参与就可能出现。当前,我国公民向公共权力机关反映意愿的途径不够,途径不畅、作用不强,公民与公共权力机关之间的沟通还缺少有力的制度化保障,无法适应和满足日益强烈的公民参与的愿望和要求,以至于曾经出现公民建议无果只能通过“广告参政”的现象[6]。另外,贫富差距也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政治权力分配不公的问题。穷人与富人的区别不仅产生了经济上的鸿沟,也产生了政治上的鸿沟。换言之,经济上的差别呈现出了政治特征[7]。这一点也对更多普通公民实现参与权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和阻碍。公民失语,“不和谐”的声音难以出现,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对话、协商就难以形成,自然也就谈不上二者之间的和谐。

(二)公民参与成本高昂

与公民参与途径不畅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另一个问题则是公民参与的成本过高。一方面由于现代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的管理的幅度和深度空前加强,几乎每一个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在实质上就是一个利益分配或再分配及利益调整的过程。对于公民个体或公民团体来说,要向政府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和对利益分配的意见,进而与政府进行协商本身就存在着相应的成本问题。另一方面,若要将公众的意愿及其变化转化成政府制定和调整公共政策的依据,那么,这一决策体制就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去把握持续变动的民意,从而也使得成本相对增高。而在一个参与途径并不畅通的社会里,公民和政府双方的成本都将提高。公民既无法比较顺利地表述意愿,政府也在整合众多分散意见和现象时存在困难,如此一来就会使公共政策的制定和修正因缺乏民意基础而导致执行成本的高昂。最终的结果就是公民与政府双方都不满意,甚至因此爆发群体性冲突,破坏社会秩序,无益于和谐社会建设。

(三)社会中间层不够壮大

亚里士多德曾说:就一个城邦各种成分的自然配合来说,唯有以中产阶级为基础才能组成最好的政体。中产阶级(小康之家)比任何其他阶级都较为稳定。他们既不像穷人那样贪图他人的财物,其资产也不像富人那么多得足以引起穷人的觊觎;既不对别人抱有任何阴谋,也不会自相残害,他们过着无所忧虑的平安生活[2]206。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中间层在人口中占到一定比例时,政治和经济状况就会相对平稳,社会秩序会比较好,比较安定,社会也比较和谐。但由于我国的“社会结构目前还只是一只中间略大、底部更大的‘洋葱头’。并且,无论在经济的飞速增长和财富的分配方面,还是在社会结构的转型方面,甚或在意识形态方面,中国中产阶级的成长都还面临着许多严峻的考验。 ”[8]而且,伴随着国人对于“中等收入陷阱”的担忧,有学者指出,我们应该警惕的是中产收入陷阱。所谓“中产收入陷阱”指的是出现在中国的中产阶层身上的一种整体式的心理焦虑。“也就是说,那些获得了稳定的中高水平劳动报酬、受过良好教育的中产群体,对个人及家庭的前途充满忧虑,对国家的发展失去信心,对社会的不公高度敏感。当这部分人丧失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信心之时,就会导致社会的不稳,乃至政治上的变故。”[9]对此,托克维尔给予了我们深刻的启示。

在平庸又幸福的民主社会取代贵族社会后,生活在其间的民主人致力于追求物质财富。以美国人为代表,他们认为世上总有些东西比他们已经拥有的还要好,所以他们唯恐得不到而不停地追求财富,并以此作为幸福的象征。在托克维尔看来,“这种追求物质享乐的激情,本质上是中产阶级的激情。”[10]660它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民主文化的一个本质特征,一种帕斯卡尔所谓的“人的状况:变化无常,无聊,不安”[11]。

托克维尔认为,上述这种激情使得美国人“身在幸福之中还心神不安”,并有可能向一个极为危险的方向转变。那就是当这个国家的物资生活享乐爱好的发展快于其文化和自由习惯的发展时,就会出现一个人心激动而且似乎不能自制的时期[10]672。他们为更快、更多地谋求个人财富和享乐而行色匆匆、忙忙碌碌,以至于“忽略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即自己应当继续做自己的主人”[10]672。

焦虑正在驱使人们成为民主和自由的叛徒。所以,当我们回到中国场景时,可以看到尽管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全国各地出现的由于城市规划导致的公共管理与社区的矛盾和冲突中,中产阶层的表现让我们看到了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力量和意识,但是,由此就以为中产阶层已成为今日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导力量还并不现实。然而,无论如何在面对无论是财富,还是受教育水平都高于一般民众的中产阶层的诉求时,政府应该清楚地意识到:在满足人们对物质财富追求的基础上,要尽量避免出现因为其他需求,如政治参与、社会治理参与等得不到满足而引发的内乱。按照前述学者认为中国当前出现的“中产收入陷阱”远比“中等收入陷阱”更可怕所提出的应对方案,应该在涉及人身安全与自由的问题上“逐步建立透明公正的社会治理体制”。只有通过民主的、充满生机的政治参与,才能缓解部分群众的焦虑和紧张的精神状态。

(四)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不高的问题

在复杂的现实社会中,并非每个人都必须或者能够参与到所有的事务中去,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不过,民众无法有效地从事公民参与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与公民自身的政治文化素质有关。我国公民的整体文化素质比较低,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不高。在实践中还普遍存在着诸如政治选举时投票率较低,关心公益事业和投入到公益活动的人偏少,民众对政策讨论的热情不高,公民对政府官员贪污腐化、滥用职权、渎职不作为等违法行为某种程度上存在默认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现象。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公民的参与热情和参与质量,更影响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实际成效。

四、促进公民参与,共建和谐社会的对策

(一)继续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公民参与跟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公民自身的社会经济地位是密切相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兴旺能够唤起和激发公民不同程度的参与意识。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也为公民参与提供了各种便利条件。只有继续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仅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必要条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目的所在。

(二)努力实现公民参与制度化、法治化

亨廷顿认为,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缺少政治参与对社会是不利的,但过分的参与对社会也是危险的。在公民参与迅速扩大的同时,如果社会的政治制度化水平未相应提高,就会造成政治动乱[12]。为了避免出现由于过于激烈的公民参与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不稳定,就必须提高政治制度化程度,将公民参与逐步纳入制度化的轨道,推动公民参与走上稳健的发展道路。因此,我们要建设专业化的、负责任的和反映民众利益及要求的立法机构。同时,通过立法手段推进公民参与的进程,通过制度安排进一步保障公民对民主决策,特别是对基层公共事务民主决策的权利,从而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

(三)发展壮大中产阶层和扶持非政府组织

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的阶层分化已成为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中产阶层的崛起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强大的潜在推动力。自1990年代以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得到了迅速发展,其成员大都是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中产阶层,城市的中产阶层已成为志愿活动的主力军,其数量的增加为民间组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壮大与中产阶层的逐步形成将成为建构中国公民社会的积极力量。因此,扩大中产阶层比重,通过发展壮大社会中间层来推进整个社会结构的合理化,形成橄榄型的社会阶层结构,应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与此同时,还要扶持和发展作为现代社会公民参与重要渠道的非政府组织。托克维尔说:“必须使社会的活动不由政府包办。在民主国家,应当代替被身份平等所消灭的个别能人的,正是结社。”[10]639对此,我们党和政府应首先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对民间组织的监管体系,减少其政府色彩和克服行政化运作弊病;在经费上,有针对性地实行政府支持和免税政策;另外,还要积极培育和引导,形成“互联网+”的新型组织模式等。

(四)借鉴国外经验,完善地方治理和基层自治

越是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务,群众参与的热情就越高。在西方发达国家,完善的地方治理和基层自治使广大公民能够在各种关系切身利益或地方、社区公共利益的事务中,通过各种方式表达意见并对政府施加影响,从而极大地扩展公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值得我们借鉴。在我国,随着城市居民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的深入发展,居民和村民的广泛参与在我国的基层建设中日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共建和谐社区、和谐乡村已成为构建和谐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托克维尔的结论,公民在参与地方治理和基层自治中,各级政府“永远应当提供帮助,但它决不能包办一切”[13]。

[1]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M].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3]罗豪才.健全公民参与机制推动政治文明建设[N].人民日报,2003-09-09(15).

[4]蒋京议.政治合法性:共产党执政建设的重要课题[J].长白学刊,2003(6).

[5]蒲岛郁夫.政治参与[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89:5.

[6]周晔.意见沟通渠道不畅条件下的公民政治参与及其启示:深圳市民李红光“广告参政”事件的政治学分析[J].人大研究,2005(12).

[7]莱斯利·里普森.政治学的重大问题:政治学导论[M].刘晓,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90.

[8]周晓红.中国中产阶层调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21.

[9]李稻葵.中产收入陷阱远比中等收入陷阱可怕[EB/OL].[2017-06-01]].http://www.gd.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6-08/18/c_1119411184.htm.

[10]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M].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11]帕斯卡尔.帕斯卡尔思想录[M].何兆武,译.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7:1.

[12]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李盛平,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41.

[13]托克维尔.美国游记[M].倪玉珍,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0:13.

(编辑:文汝)

D621.5

A

1673-1999(2017)11-0014-04

刘依平(1982—),女,博士,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人文社会科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西方政治哲学。

2017-06-26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平等之后:托克维尔政治哲学研究”(14GZYB20);遵义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当自由主义遭遇民主——基于托克维尔与基佐的比较研究”(FB-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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