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出死胡同
2017-03-22卢军义
当代工人 2017年3期
关键词:信仰
卢军义
每每看书和想问题时,总会撞进死胡同,比如说,一个制度确定了,大家都严格遵守。大家凭什么就遵守呢?就像当年新教徒挺进美洲,在五月花号船上订立了公约,史称“五月花号公约”。公约真管用,被所有参与制定公约的新教徒视为神圣的法则,奉约行事,不敢违背。
这就是我撞进的死胡同,一纸公约,何以在他们眼里那么神圣?
《飞跃5000年》把我从死胡同拽了出来。书中引用了英国哲学家洛克的话:“对所有人、立法机构和其他机构来说,自然法是永恒的法则。那些导致人行动的法则必须……符合自然法,即神的旨意。”作者阐述道:美国“建国者们不相信人的基本权利源自任何社会契约、国王、皇帝,或政府当局。他们坚信,这些权利直接而唯一地来自上帝。”通俗地说就是:上帝创造了自然法,其后所有成文法都秉承、脱胎于自然法,成文法也是上帝的旨意。它不是你争来的,也不是什么人和机构恩赐的,你只要降生在这个世界,自然法和这些成文法标明的权利,就天然附着在你身上了。
从中不难看出,成文法出于自然法,自然法出自上帝。他们之所以相信法律,归根结底,是他们相信上帝,有宗教思维,有宗教情感,有宗教追求,有宗教认可。相信法律是因为有坚定的信仰;坚定的信仰让他们的所有言行都在《宪法》框架内。正如美国电影《间谍之桥》律师主人公的那句名言:我是爱尔兰裔,你是德裔,为什么我们都是美国人?因为《宪法》。
没有信仰,就没有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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