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政策正当性的法经济学分析
2017-03-21陈伯礼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7年8期
陈伯礼,卢 博
(重庆大学 法学院, 重庆 400400)
限购政策正当性的法经济学分析
陈伯礼,卢 博
(重庆大学 法学院, 重庆 400400)
随着新一轮的房屋限购政策在各大中心城市陆续出台,其实施的正当性备受争议。针对本行政区域内房价反弹猛涨的情势,各地方政府制定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以规制市场中的投机成分、维护房地产交易的良性运行。限购政策在经济学和法学上的正当性值得探究,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会导致市场在进行资源配置时出现低效或无效的情况,限购政策能够平衡这种微观经济生态系统;限制和规范个人自由投机行为,是维护市场经济自由与秩序动态平衡的需要;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是市场经济追求内在和谐价值的必然要求;在现代社会,政府的公权力呈扩大化的趋势,这种扩张符合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对维持社会稳定和保障公众利益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限购政策;公共利益;个人利益;正当性
随着我国房价的不断攀升,2016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了抑制炒房,自2017年3月份以来,全国层面新一轮更严厉的调控再度兴起,各大中心城市全面出台相关限购限贷政策。如成都市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政策定位,3月23日出台了《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严格的限购限贷政策进一步强化了住房的居住属性,在市辖区范围内实行分区域施策,推进职住平衡和支持创新创业,进一步遏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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