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国(下)
2017-03-20李春雷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17年3期
李春雷
下部:必由之路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由于我国城市和工业发展,导致用水紧张,多部门开始联合提出节约用水的要求。1959年,建筑工程部召开了全国城市供水会议,提出了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开展节约用水的要求。
节约用水,蹒跚上路!
半个多世纪风风雨雨、磕磕绊绊、摸摸索索……
1973年,国家首次提出了“实行计划用水,提倡节约用水”。用水开始计量,开始按量收费……
1981年,国务院转批京津地区用水紧急会议纪要时提出,“解决城市用水既要开源,又要节流;既要解决当前用水问题,又要解决长远用水问题”。开源和节流,开始同时被重视起来……
1984年,根据全国第一次城市节约用水会议精神,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大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通知》。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也随即展开,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陆续成立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陆续颁布了有关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节水管理制度体系……
1985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把十分注意有效地保护和节约使用水资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
1986年,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颁布了《城市节约用水奖励暂行办法》,明确了节约用水奖励的原则和办法,提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和地方颁发的有关用水定额,结合当地供水情况,制定年度(季、月)用水计划指标,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执行”,“根据节水量、当地水价和奖金提取比率计算节水奖励金额”,“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对节水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可以在年度评比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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