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美学初探
2017-03-18肖民
岭南音乐 2017年1期
文|肖民
音乐美学初探
文|肖民
【编者按】年已九十高龄的肖老发来《音乐美学初探》一稿,甚为感动。原文照发。
引言:
“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不断进行美的发现和美的创造”(摘自习近平讲话)
主要论点:
反映中国人的音乐审美追求,便是创造音乐美的依据。
这是“为中国人民而创作”的必然。也是中国音乐立于世界音乐之林的根基。
主旨:
寻觅中国人的审美追求
人们在聆听音乐时,会觉得“好听”或“不好听”等等,这就是审美。可表述为——审美,是对鸣响着的音乐的亲身感受和主观评价。故其结果定会是:众说纷纭,甚至针锋相对,有时又模棱两可,难以言传……
那么——音乐审美,有无客观规律可循?
审美期待(上)——美·情交融
大约,人生第一次所欣赏的音乐,要算是母亲的哼唱(摇篮曲之类)了。婴幼儿会因听到那美妙舒缓的音调而安静下来;会因那音调所传递的深情母爱而感到温馨和安全……渐渐的睡去。这母亲的哼唱,虽然简单,却实在是“美·情交融”的音乐真品。
在人生的漫长岁月里,人们会听到许多民歌、戏曲、乐曲(如婚庆乐或自娱班之唱、奏)从而不断积累着自己的审美经验。考察显示,在社会音乐活动中,众人的审美会不约而同地指向“美”(好不好听)和“情”(能否引起感情的共鸣)。而且不论是欣赏一首歌或一部交响曲,都是如此。这说明,“母亲的哼唱”所播下的审美种子,发芽、成型、及至长成参天大树,其审美基因仍是那个“美·情交融”。
不妨再简单分析一下音乐的主要表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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