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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的经济伦理思想研究

2017-03-17贺汉魂

船山学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王道孟子

摘 要:

在孟子伦理思想中,经济伦理思想是重要内容。“性善论”是孟子经济伦理思想的根本人性预设,孟子视人先天具有的善的本性为调节经济伦理关系的根本基础。保民、养民、教民的王道主张是孟子经济伦理思想的核心。以“五伦”“四德”为核心的人伦和谐是孟子和谐经济思想的精致表达。崇尚道义,公私兼顾是孟子义利观的基本内容,肯定社会分工与商品交换的重要意义是孟子义利观的鲜明特征。孟子经济伦理思想的创见性、预见性和远见性非常鲜明,体现了深刻的伦理关怀精神,对于我国人民重道义、尚气节、克自我、顾大局的经济德性形成和发展,对于传统经济伦理思想,经济实践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时至今日,仍足以启迪人的心灵和智慧,值得研究和借鉴。

关键词:孟子;王道;经济伦理

孟子,实名孟轲,字子舆(公元前372—289),战国中期邹国(今山东邹县)人,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孟子生活的战国中期,社会极其动荡、斗争极其激烈,人们谋安定幸福、求统一天下的愿望愈益强烈,各家思想粉墨登场,其中,道、墨学说一时成为显学,其影响之大,甚有取代儒家学说之势。值此“危难之秋”,孟子批道、驳墨、继承、光大了儒学,为以孔孟之道而著称的儒学演变成为我国封建社会的治国圣典奠定了理论基石。进入封建社会的中期,盂子思想为封建统治者及多数知识分子尊崇,此为根本原因,朱熹便称,“自舜以下,若不生个孔子,后人去何处讨分晓。孔子后若无个孟子,也未有分晓。”(《朱子语类》卷93)经济伦理思想是孟子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孟子的经济伦理思想丰富而深刻,但古往今来,文献卷帙浩繁,蔚为大观的孟子思想研究文献中,经济、政治、哲学、伦理、教育、文学的居多,对其经济伦理思想的研究却寥若晨星,鉴于此,现代人们更应深入研究之,积极借鉴之,努力扬弃之。

一、以民为本:孟子王道经济思想的根本精神

在我国古代,王道与霸道是两个不同的政治范畴,“王”指统一的君主,“霸”指“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准君主。但初始二者只是在政治身份和政治功能上有些区别而无政治路线含义。一般认为是孟子最先把“王”与“霸”作为不同政治路线的概念提出来。孟子所谓的霸道是一种以暴力为主导的政治之道,即“以力假仁”,王道则是一种以仁道和德治教化为根本途径的德治之道。在孟子看来,霸道天下者只是一种虚假的王天下,王道天下者才是人们心悦诚服的政道。孟子曰:

地方百里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故曰:“仁者无敌。王请勿疑。(《孟子·梁惠王上》)

王道不仅是孟子的政治主张,实际上也是孟子经济思想的根本伦理主张,即应以王道的理念指导经济发展。孟子王道经济伦理思想的根本精神是民贵君轻的民本精神。我国古代民本精神的最早观念形态是“重民”。《尚书·盘庚篇》首先提出“重民”观念,“重我民,无尽杀。”(《尚书·盘庚篇》)《尚书·夏书·五子之歌》载:“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夏书·五子之歌》)。《春秋谷梁传》中有“民为君之本也”等语。《晏子春秋》多次提到“以民为本”的观念。春秋以来,以民为本的提法已比较流行,孔子深化了西周至春秋的民本思想,孟子站在新兴主阶级的立场上,进一步阐发了民本精神,明确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基本主张,意指在人民、国家、国君三者中,人民是最主要的,是国家的基础,统治者只有珍视人民才能保全国家。孟子曰: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祀以时,然而旱干水溢,则变置社稷。(《孟子·尽心下》)

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亦然。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今恶死亡而乐不仁,是犹恶醉而强酒。(《孟子·离娄上》)

在孟子看来,践行民本观,关键是要得民心。如何得民心呢?孟子提出了三大方面的要求。

一是切实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孟子认为“制民恒产”是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关键所在。《孟子·梁惠王上》载孟子说:

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

土地被孟子理解为恒产,原因很简单,因为它是农业生产的根本,是农民赖以长期维持安定生活的根本基础,还是保持社会稳定和维持人们善良之心的必要条件,“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孟子·梁惠王上》)孟子充分认识到在现实社会中,即使给人民以土地,土地仍可兼并,这样一来贫富分化便可能产生,所以应把土地政策法定化。这就是孟子极力主张恢复井田制的根本原因。孟子说:

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孟子·滕文公上》)

孟子的意思是说只要准确地划好井田的经界,皆为百亩之田,“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相反,经界不正,暴君污吏胡作非为的不合理社会现象必定会滋生,整个社会是非曲直价值标准也会因此而洧乱。对于井田的具体方案,孟子说: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此其大略也;若夫润泽之,则在君与子矣。(《孟子·滕文公上》)

从现代经济的角度,孟子设计的井田制是以一家一户小农生产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制度,根本目的在于将庶民百姓牢牢扎根于土地之上,从而达到实现“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孟子·滕文公上》)的目的。由此看来“孟子所要求恢复的井田制,绝非古井田制的简单重复,而是有了新的内容的新井田制。”①孟子认为政府行薄税之策是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另一重要方式。为了使统治者做到这一点,孟子以利诱之:薄税,对内可使百姓富、国家足,对外可实现霸业。孟子曰:

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孟子·尽心上》)

为此,孟子还提出了一些具体主张,主要包括:在税种的设置方面,主张农业单一税制,“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其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悦而愿出于其路矣。”(《孟子.公孙丑上》)在赋税的征收标准方面,孟子主张征收十分之一的轻税。《滕文公上》篇记载了孟子在论述夏商周三代的赋税征收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十分之一的税率是理想的赋税征收标准,“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儿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孟子·滕文公上》)在赋税征收方式上,“贡”这种赋税征收方式得到了孟子的赞同,“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孟子·滕文公上》)这里所谓的“贡”主要是按数年的收成维持的平均数作为一个常数,此常数便成为以后每年交的参照标准。

二是要与民同乐。《孟子·梁惠王下》记载齐宣王与孟子谈人生之乐时提出统治者应与民同乐。孟子提出,“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下》)孟子还通过对比说明来教育梁惠王:周文王之囿方圆七十里, 老百姓嫌它小;齐宣王之囿方圆四十里, 老百姓却嫌它大,那是因为周文王之囿老百姓可以共享,齊宣王之囿却禁止老百姓享用它,这充分说明“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孟子·梁惠王下》)正因为如此,当齐宣王说他既“好货”、又“好色”,孟子并没有批评他,而只是要求他能与老百姓利害相连、忧乐相通,将这些“不良”爱好与老百姓共同分享,这样,“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孟子·梁惠王下》)

三是真正体察民意。孟子引用《太誓》的话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太誓》)意思是说,百姓所见所闻就是上天的所见所闻。孟子此言实际是提醒君主要注重民意,听取百姓心声。孟子曰:

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孟子·梁惠王下》)

需要说明的是,血缘宗法的伦理原则是贯穿孟子王道经济思想的根本法则。基本内容是:其一,不忍之心是起点。孟子认为有不忍之心的君主才会行不忍人之政,行不忍人之政者才能顺利达到统治的目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 (《孟子·公孙丑上》)。其二,以德治人是根本途径。孟子强调“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上》)其三,“正君心”是关键。孟子提出通过革除“君心之非”达到“一正君而国定矣”的目的,“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孟子·说文》)

孟子王道思想惯通于经济领域就是主张用宗法血缘的伦理法则进行经济治理,以德化民,同时又从人性、人情的角度寻找经济的伦理原理。孟子这种把经济奠定于以血缘、宗法为基本内容的伦理之上的经济治理思想既具有浓烈的人情味,又具有很强的“人治”特点,同时也具有空想性和欺骗性。②更重要的是,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的思想家,孟子只是出于封建统治者“保社稷”,“王天下”的根本目的提出王道经济主张的,且局限于道德认识和范围,幻想通过个别君主的不忍之心来行不忍之政,这在理论上当然是片面的。至于孟子王道经济思想的一些具体主张大多难为当时的统治者接受,更不用说真正地实践,究其原因,主要有:其一,在战乱不断,多方博弈的时代,在短时期内能够富国强兵才是君主们最关心的事情,薄赋敛轻徭役的政策实施的后果却往往会使一国在短期内军事实力下滑,甚至可能导致亡国,不要说成就霸业。其二,孟子力倡德治的同时对于运用暴力手段处理现实社会紧迫问题的关注并不多。在当即时统治者看来,这种理论无疑过于理想化,执行起来更是问题多多。这就不怪乎梁惠王对孟子的苦口婆心“顾左右而言它”了。

二、伦常之道:孟子和谐经济思想的内在准则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人伦”即指人与人之间的次序与辈份,这是儒家伦理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秉承孔子“仁爱”思想的精神,将人伦关系划分五大类,即父子,君臣,夫妻,长幼,朋友五伦,而且规定了人们在五伦关系中各自的不同义务是孟子在这方面的最大贡献。孟子曰:

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

孟子的五伦说典型地体现了传统中国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社会结构特征,同时意味五伦关系之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和谐最可靠的基础。当然这也为个体人性提升提供了一个由个体而家庭,由家庭而社会,由社会而国家大脉络。从中可以读出充足的人性气息与人情特点。在划出传统中国五种基本伦理关系的同时,孟子提出了四种基本基本道德规范,即后世人们常称的“仁”、“义”、“礼”、“智”这“四常”。“四常”从何而来?孟子的基本观点是“仁义礼智根于心”,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心理体验。孟子曰:

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

那么,人与人之间在仁、义、礼、智的实际表现为何大有差别呢?孟子提出这是因为不同人“尽其才”的努力不同,有人“尽其才”,有人“不能尽其才”,“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 (《孟子·告子上》)

孟子“四德”是情感与理性的统一,其中情感是本体与主体,恻隐之心是情,作为“义”,“礼”根源的羞恶之心,辞让之心也是情,即便是非之心为基础“智”是理,但也是情理之“理”,而不是西方式的纯粹理性。孟子“四德”说是中国血缘文化及性善的人性认同的产物,这是一种以血缘为原型,以亲亲之爱为价值取向的文化价值体系。②这种血缘关系的结构性内涵决定了“爱人”之情在扩充过程中无法一视同仁,必须按照宗法等级的秩序去爱人,这就需要循“义”而行,即所谓的“居仁由义”。在现实的道德生活中,要按照“仁”、“义”来行动,就必须遵循“礼”,是依“礼”以行“仁”,最终把各种“伦份”的人约束在一个严格而又和谐秩序之中。其前提则是通过“智”形成对“仁”、“义”的认同,构成内心信念,最终使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道德情感转化为日用理性,实现心的和谐,人伦和谐。

人伦和谐当然不等于人际关系和谐,更不等于经济和谐。但是人伦关系是人际关系的重要组成,人类经济活动总是一定关系中进行的经济活动,而且必是形成一定关系的经济活动。所以人伦和谐必定是人际关系和谐,进而是促进经济和谐的重要保障。孟子以“五伦”,“四德”为核心的人伦和谐思想既是我国古代人伦和谐思想的精精致表达,实际上也规定了经济和谐的基本伦理结构。

首先,爱亲是经济和谐起点。孟子“五伦”关系中,家庭伦理关系占了三伦,即父子、夫妻、长幼关系。孟子就是以此提出了一条以家为中心,从小家庭推及整个国家,将个体道德情感密切联系家庭成员间的血缘亲情,进而实现恩泽他人的“爱亲”之途,最终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之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离娄上》)在这条道路上,经济利益是绕不过去的,孟子对此也没有回避,相反作了一些明确的回答。如孟子提出在“制民之产”的同时要“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做到“入以事其父母,出以事其长上”(《孟子·梁惠王上》)。这样,就能使“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孟子·离娄上》)。孟子在批评“五不孝”时, 其中四不孝指的便是纵欲行为。孟子曰:

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 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孟子·离娄下》)

孟子反对这些纵欲行为,重要原因是这样的行为违背了家庭伦理,损伤了家庭和谐,进而会破坏社会和谐,甚至会泯灭人的本性。孟子自己对此也是身体力行,孟子父亲去世时孟子的身份是士,孟子便以士之礼(陈列三鼎于大门之右)安葬了其父,孟子母亲去世时孟子已升为大夫,孟子便以大夫之礼(陈列五鼎于大门之右)厚葬其母。孟子的理由便是自己已经“贫富不同也”。

其次,行仁政是经济和谐的关键。孟子不断告诫统治者,利益关系处置不当,特别君民利益处署不当,必定会导致整个社会经济不和谐,“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孟子·梁惠王上》)保障人们行仁义的基本要求就是满足人民合理的物质利益需要,为此一定要制民之恒产,“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孟子·梁惠王上》)对于弱势群体,孟子更是主张应该行仁政,在财富分配方面给予特殊的照顾。当时的现状却是“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而君之仓廪实,府库充,有司莫以告,是上慢而残下也。”(《孟子·梁惠王下》),这让孟子深感失望。

再次,天人和谐是重要方面。孟子充分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是经济和谐的重要方面。此方面的和谐思想主要表现为孟子倡导人们在生产中应该热爱和尊重大自然。孟子说: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氵夸池,鱼鳌不可胜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鳌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孟子·梁惠王上》。(《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这里所谓的“时”实际上说明了动植物发育成长有一定的规律,人们生产活动应遵循这种规律。孟子将这种“时”与王道相联系,便使得这种经济规律也成为一种对人类生产活动的道德要求。孟子还特别反对“辟草莱、任土地”和“从兽无厌”两种行为,认为它们是仅次于“善战”、“连诸侯”的行为,“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孟子·离娄上》,这就使得反对辟草莱、任土地的主张具有了浓厚的伦理道德要求的意义。孟子还反对“从兽无厌”主张,即无节制、无满足的田猎行为,甚至提出要“恩及禽兽”,“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孟子·梁惠王上》)“恩”本指人际之间,特别是父子之间的道德准则,将它运用到禽兽上来,这无疑是一种特殊的生态伦理原则。

最后,心灵和谐是经济和谐的起点。“人类的经济活动是在人的精神支配下进行的活动”,“不和谐的心灵则是经济不和谐的根本动因,也是导致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不和谐的重要原因。”③对此,孟子早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论述。孟子指出人之行为不同于禽兽处在于人是有德性的存的物,“人之有道也, 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 则近于禽兽。”(《孟子·滕文公上》)这一思想落实到人的经济行为就是强调人应有高贵的精神追求,而不能成为纯粹的物质动物。当然,孟子也不否定人的物质追求,只是强调精神生活应高于物质生活,前者是人的“小体”,后者才是人的“大体”。孟子曰:

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 (《孟子·告子上》)

孟子所谓的“养小以失大”意指那些过分或单纯追求物质生活消费,不顾道德修养的人是失去人之为人的本性的人。由此可见孟子是以心灵和谐作为经济和谐的起点。至于如何保障心灵和谐,孟子的基本主张是修身为途。孟子提出上天已经赋予人以道德意识和道德能力,即所谓的良知良能,“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尽心上》)如果人人都能扩大这种知良能,心灵便可和谐。为此需要加强修养,《孟子·告子上》中说:“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孟子·告子上》)所谓“放心”就是把丢掉的善良本心再重新找回来。

需要说明的是,孟子和谐经济思想内涵了浓郁的血缘宗法观念。孟子设想的经济关系主要依靠人与人彼此之间的血缘人伦亲情来维系来把握,依靠族长、家长、父权,夫权等层层权威加以治理。孟子是高度认可这种等级分明的经济关系,如肯定财产分配的等级性。这种由家庭关系向外逐步地扩展的经济关系容易产生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自然,由此形成的和谐经济也只能是一种封建等级制下的和谐经济。《万章下》便记载了孟子详细列举了西周的分配制度,这本身就清楚地表明了孟子的态度,孟子曰: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小国地方五十里,君十俸禄,卿禄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部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孟子·万章下》)

三、以义制利:孟子经济价值观的根本主张

“利”字在《孟子》一书中出现 38 次,其中有 24次作名词,例如“周于利者凶年不能杀,周于德者邪世不能乱”(《孟子·尽心下》,“上下交征利则国危矣”(《孟子·梁惠王上》等。可见,在孟子思想中,利主要是指利益,而且主要指物质需求,物质欲望。孟子指出人人均有口、耳、目等生理感观欲望,追求富贵是人的一种本能欲望,这是无可厚非的, 这一点决定了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是人之为人的共性。孟子曰:

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 有同美焉。至于心, 独无所同然乎? 心之所同然者何也? 谓理也, 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孟子·告子上》)

在欲望论的基础上,孟子提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消费是“驱而之善”,可以“王天下”的根本基础,“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孟子·梁惠王上》,“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为此,孟子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富民”措施,主要有:轻徭薄税、使民以时、反对战争、保护生态等。其中,孟子尤其强调“制民恒产”,因为制恒产是有恒心的物质基础。孟子的恒产论虽然带着维护封建王权统治的先天的缺陷,但在客观上无疑具有保护老百姓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积极意义。

孟子对“义”非常重视,《孟子》一书中“义”字出现 108 次之多,孟子对义的重视由此可见一斑。但孟子并未对“义”下过概念性定义,而只对“义”作过一般性解释。孟子曰:“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哀哉!”(《孟子·告子上》)意思是说“义”就如人们走的道路,是由此达彼的最佳途径,“舍其路而弗由”(《孟子·告子上》)孟子从人的生命价值的高度指出义的价值高于生命,二者不可是兼时,当舍生取义,“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的兼,舍生取义着也”(《孟子·告子上》)。孟子同时指出“义”是比“利”更高的需求,人们对“利”的追求却离不开“义”的规范,“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予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予之,乞人不屑也。”(《孟子·告子上》)孟子反对抽象地谈义与利的价值,而是主张在不同的伦理境遇进行具体的比较思考,再根据仁义的根本原则做出道德选择。在孟子看来,不管具体情况如何不同,人们背义求利的根本原因是物欲过度,所以做到以义制利,去义怀利的关键是节欲。《孟子·告子下》载孟子曰:

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曰:“礼重。”“色与礼孰重?”曰:“礼重。”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往应之曰: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 ”(《孟子·告子上》)

孟子生活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型期,社会上重利轻义,见利忘义风气极重,统治者如梁惠王等更是一些急于称霸、唯利是图之人,这也是孟子当时极力游说他们的原因。一般百姓,欲望过度主要表现消费方面,所以孟子主张量入为出地进行消费,批判那种超出自身经济情况的虚荣式消费方式。为此,孟子还专门讲了一个齐国人偷吃墓地的供品回家向妻妾炫耀的寓言故事。至于节制之方,孟子给出的基本答案是清心寡欲,“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孟子·尽天下》)可见,孟子将实行以义制利的希望主要寄托在人的德性自律上,主要依靠的是人的道德情操、学识修养和先天的善心。

孟子所谓的“情境伦理”主要表现是为对不同道德主体提出不同的义利要求,特别强调的是要求统治阶级和士人们应追求崇高的精神升华,淡泊物利享受,“堂高数仞,榱题数尺,我得志,弗为也;般乐饮酒,驱骋田猎,我得志,弗为也”(《孟子·尽天下》);在节俭消费方面,君主更应起表率作用,“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孟子·滕文公上》),“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不顺焉,恶得为恭俭?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孟子·离娄上》)孟子还将分工纳入“情境伦理”的思考。孟子指出从经世济民的政治高度尽可能地满足民众的欲望是统治者赢得民众支持的根本前提,因为“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孟子·离娄上》。为此,孟子强调社会分工的重要意义,并从道德,即义的高度充分肯定之。

首先,孟子指出人的天赋与能力不同,这是社会分工,社会阶级划分的根本必然性所在。孟子的分工与交换的论述主要在与陈相及彭更的两次辩论中提出的。孟轲指出到了他们生活的时代,社会分工早已使,“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孟子·滕文公上》此种情况下还要求自己独自生产出自己所需要的各种生活用品岂不是率领天下人疲于奔命,“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孟子·滕文公上》),而且会因为“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孟子·滕文公下》)造成废物堆集的后果。孟子认为世间无万能之人,百工和农夫的分工更是必然的,他们应各司其长。孟子看到,体力劳动者与脑力者也应进行分工,劳心者统治天下,劳力者从事物质资料生产,“劳心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孟子·滕文公下》)。

其次,孟子又从功利 (效果 )角度论述社会分工的必要性。认为通过商业交易方能“以羡 (有余 )补不足”(《孟子·滕文公下》), “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 ,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 、轮 、舆皆得食于子 。”(《孟子·滕文公下》)这些观点无疑非常正确,正如恩格斯所说,“问题从工的观点来看是最容易理解的。社会产生着它所不能缺少的某些共同职能。被指定去执行这些职能的人 ,就形成社会内部分工的一个新部门。这样,他们就获得了也和授权给他们的人相对立的特殊利益。”④

孟子对分工与交换的肯定不只是经济学的分析,而是上升到义的高度。孟子认为 “以粟易械器者,不为厉陶冶;陶冶亦以其械器易粟者,岂为厉农夫哉?”(《孟子·滕文公上》)这些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进行交换是应该。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之间的分工与交换也是合乎道义的要求,这就是他所说的“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孟子·滕文公上》),并说这是“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分工不同,获利的方式自然也不应相同,君子为国出仕应该坚守其道,并由此领取属于自己的俸禄,“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孟子·滕文公下》。至于那些从事体力劳动的“小人”则应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应得的回报,即使是“报关击柝者”也不例外,“抱关击柝者皆有常职以食于上。无常职而赐于上者,以为不恭也。”(《孟子·滕文公上》)

分工是商品交换的根本前提,肯定分工的孟子高度重视商业发展,孟子指出應该根据商品本身的质量和品种来规定不同的价格,不同质量的商品应有不同价格,又从天下安定的高度分析指出违反商品价格的合理规定会使天下受到扰乱,致使国家不能治理,同时批判了许行不考虑商品质量进行交换的思想曰:

夫物之不九物之情也,或相倍获,或相什佰,或相千万,于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巨愿小愿同价,人岂为之哉?从许子之道,相率而为伪者也,恶能治国家。(《孟子·滕文公上》)

提倡社会分工 ,拥护私有制,强调等价交换,从孟子这些思想基本上可以断定孟子是主张商业贸易自由的。事实上,孟子还提出了“关市讥而不征”,即在关口和市场,政府只稽查而不征关税或商业税等促进商业自由发展的措施。在孟子看来征收本不该征收的商业税 (关税 )和偷盗一样是不义之举。与此同时,孟子特别反对不法商人的市场垄断行为,称这样的商人是“贱丈夫”,“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网市利网市利 。”(《孟子·公孙丑下》)在我国,一般认为是孟子最早提出垄断一词,虽然孟子所谓的垄断不如现代经济学中的垄断概念那样科学,精确,但无疑具有开拓性的理论意义。孟子这一思想影响深远,传到西方,成为魁奈为代表的法国重农学派的税收理论的思想渊源。

【 注 释 】

①岑明:《〈孟子〉经济思想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报》1987年第6期。

②樊浩:《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3页。

③贺汉魂:《人本和谐经济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8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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