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社会风气与现代法治
2017-03-17陈昊李玉林
学理论·下 2017年2期
陈昊++李玉林
摘 要:社会风气是风习的显性表达,传统社会风习延续至现代社会,由于存在不同的文化根植,因而发生一定抵牾也在所难免。现代社会以法治为基本治理模式,我国的现代法治建设需要关注与传统风习的相互关系,化解双方冲突、促进相互融合,探索适应国情而又能真正实现现代法治的现代社会治理路径。
关键词:传统社会风习;现代法治;风习治理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2-0148-02
在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我国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创新,法治特别是现代法治建设的要求不断强化。从邓小平同志提出法制到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做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历经数十载,加强法治建成法治社会成为必然趋势。然而,漫长历史形成的传统风气、风习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农耕社会形成的风气、风习对现实社会的影响根深蒂固,与西方国家对比现实法治建设社会及人文环境存在诸多差异并更加复杂。
一、传统社会风习内涵界定
目前对社会风气尚未形成共通定义,较多的学者理解为社会风俗习惯,而从词义词源看,风习可理解为风气、风尚、习俗、习惯等。以词语解释和定义的包容性及本源而言,社会风习理应包含风气、风尚、风俗习惯的意思,因此,对风习的研究就包括社会风气、风尚、风俗习惯等方面。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形成对传统风习的概括。学理上,社会风习可以概括为在一定时期内的社会生活中,伴随社会转型或社会结构变化所形成并传播开来的,具有一定群众性、时代性特征的与思想道德、价值观念相关的风气习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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