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文物保护和管理的对策
2017-03-16丁艳波
活力 2016年3期
丁艳波
[摘 要]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不可再生的珍贵的自然和文化遗产。我们应该通过一系列必要的措施来管理我们的文 物,如法制建立、集权制改革、资源补偿机制建立等等。在旅游开发中如何处理好文物管理与商业之间的关系,对文物资源进行有效规制,从而使我国文物最大限度 地保持原状,并延续至后代子孙,从而代代相传,永放异彩。
[关键词]文物;保护;管理;对策
在我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对“文物”的内涵规定得很明确,即: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此外,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的保护。
从上述“文物”的概念及内涵的表述可以看出,“文物”是历史文化遗存于物之表现,属于民法上所指的“物”,“文物”是作为可以同其他的物相区别,并以独具的特征而存在的“特定物”。各类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当时生态环境的状况,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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