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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密州出猎”本事考
——兼论“密州出猎”的文化意义

2017-03-12乔云峰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9期
关键词:熙宁密州常山

乔云峰

(超然台管理处,山东 诸城 262200)

苏轼“密州出猎”本事考
——兼论“密州出猎”的文化意义

乔云峰

(超然台管理处,山东 诸城 262200)

熙宁八年春夏,知密州的苏轼常山祈雨有应,十月前去祭谢,遂会猎于常山脚下黄茅冈。这次狩猎活动,体现出了苏轼好古之心、好古之情,既震慑了盗匪,还训练了乡兵,提高了其战斗力,作为重大的文人雅事,又为密州人民留下了丰富的宝贵的精神财富。

祭谢;好古;震慑;练兵;雅事

北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春夏,密州继续干旱,知州苏轼带领大家到密州神山——常山祈雨,十月,再去祭谢常山祈雨有应,遂会猎于常山之下黄茅冈,并作《江城子·密州出猎》词与《祭常山回小猎》诗。那么,这次出猎仅仅是一次简单的狩猎活动吗?我们应该怎样认识苏轼的“密州出猎”呢?

一、亲民以德,祭谢常山

熙宁七年(1074)年十二月,首次主政一方作为密州知州的苏轼到任。面对严重的旱灾、蝗灾和横行的盗匪,苏轼带领军民积极灭蝗抗旱,打击盗匪,上书朝庭请求减免赋税。为了抗旱,苏轼又带领大家到常山祈雨,开雩泉饮用、灌溉。到了熙宁八年十月,在经历了近一年的努力之后,密州百姓的秋收总算有了些收成。于是,作为一州之长的苏轼就亲自到常山祭谢。

据《苏轼在密州》中孔凡礼先生的《苏轼密州系年》[1]9-80,苏轼在知密州的两年内,至少七次到常山祈雨或祭谢:

“熙宁八年四月初,祷雨常山,作祝文。时遭凶旱。得雨,次韵章传(传道)志喜”。此次祈雨,苏轼作了“洪维上帝,以斯民属于山川群望;亦如天子,以斯民属于守土之臣……”的祝文。

“五月,复旱,再祷于常山,作祝文。雨降。”为此次祈雨,苏轼又作《祭常山神祝文》,“吏实不德,无以导迎顺气。消复灾沴,惟神之求。神亦闵其不才,而嘉其勤……”。苏轼为报答常山祈雨“皆应如响”之神,“乃新其庙”,为常山神新葺了庙宇,并且,在庙门西南十五步的地方,发现了一处泉水,“汪洋折旋如车轮,清凉滑甘,冬夏若一,余流溢去,达于山下”,苏轼于是“乃琢石为井,其深七尺,广三之二。作亭于其上,而名之曰雩泉”。

熙宁八年九月,“常山庙新修成,作祝文”。其文有“峨峨兹山,望我东国。为帝司雨,涵濡百物。自我再祷,应不旋毂……”之语。

熙宁八年九月(据张志烈、马德富、周裕锴校注,此处为“十月”[2]137),“祭常山回小猎,会猎铁沟,赋诗。并赋《江城子》”。

“熙宁九年四月十八日,作《雩泉记》”。其文中曰:“轼以是愧于神,乃作《吁嗟》之诗,以遗东武之民,使歌以祀神而勉吏云。”其歌曰:“吁嗟常山,东武之望。匪石岩岩,惟德之常。吁嗟雩泉,维山之滋……。”

熙宁九年五月,“旱,诏令有司祷群望;乃祷于常山,作祭文”。其祭文曰:“天子有命,闵兹旱賛。俾我守臣,并走群望……。”

熙宁九年“七月,诏封常山神为润民侯”。熙宁九年九月,“旱,祷雨常山,作祝文”。其文曰:“比年以来,蝗旱相属。中民以上,举无岁蓄……。”

熙宁九年“十月,昭告常山神封爵,祭常山,作祝文”。其祝文曰:“维熙宁九年,岁次丙辰,七月某日,诏封常山神为润民侯。十月某日,具位苏轼,谨以清酌少牢之奠,昭告于侯之庙曰:呜呼,旱蝗之为虐也,三年於兹也……。”

今天的我们怎样认识苏轼的祈雨,也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他在《雩泉记》中所说的“祷于兹山,未尝不应。民以其可信而恃,盖有常德者,故谓之常山”与“兹山之所以能常其德,出云为雨,以信于斯民者,意其在此”非常值得我们深思。“民以其可信而恃”,那么苏轼是不是也相信常山之神“可信而恃”呢,这儿他没有直接说出来。那么,密州人民心目中祈雨即应的神山为什么会如此灵验呢?苏轼看到那眼他名之“雩泉”的泉水之后就明白了,“兹山之所以能常其德,出云为雨,以信于斯民者,意其在此”。常山附近之所以经常下雨,因为这儿的空气湿度很大啊。明白了这个道理,作为知州的苏轼为什么还要带头去常山祈雨呢?是因为老百姓不明白常山附近经常下雨的道理。作为知州的苏轼怎样给老百姓提供一个官府要带领大家一起抗旱的信号呢,说一千道一万,不如扑下身子干。苏轼就是要通过带领大家祈雨这个行动,让老百姓知道,官府在带领大家抗旱,大家一定不要灰心,不要放弃。今天来看,这属于利用祈雨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假如说,苏轼也是给普通百姓一样,完全相信并寄希望于常山祈雨的话,那就不会有同时在城南筑堤栏扶淇水入城了。十年之后,他再次过密州时,也就不会给知州霍翔写什么“愿公谈笑作石埭,坐使城郭生溪湾”之语了。

根据这种理论,仅仅因为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不同,就会导致同样一个商品上要么专利权消失,要么专利权仍然保留(并且按照默示许可理论,是一直保留下去)。这样,专利权人因此会获得一种激励,即尽可能地运用限制性条款,哪怕是无关痛痒的限制条款来保留其专利权。例如,约定买方不得以某个高得离谱的价格转售商品。这种约定对买方而言可能无关紧要,因为他根本就不可能在市场上以这种高价转售该产品,但这一约定已经足以使专利权人在该物上保留专利权。在商品上保留专利,起码在理论上他就还保持着对商品的控制权,这种理论上的控制权可能就会在某一天变得有实际的用处。对于专利权人而言,聊胜于无。

二、习上古秋猎,达好古之心情

关于上古狩猎活动,据文献,天子每年举行三四次大型的狩猎活动。

《左传·隐公五年》:“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旨放农隙以讲事也。”杜预注:“蒐,索,择取不孕者。苗,为苗除害也。狝,杀也;以杀为名,顺秋气也。狩,围守也,冬物毕成,获则取之,无所择也。”[3]203南朝沈约的《均圣论》也对这四时狩猎的意义进行了阐述:“岁蒐免其怀孕,夏苗取其害谷,秋狝冬狩,所害诚多。”[4]92“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讲事”就是练兵,也就是国家每年举行四次大的狩猎活动以练兵,慢慢地已经形成了制度。春蒐时逮到已经怀孕的禽兽,则放还自然,因为春天是繁殖的季节,这也许体现了古人重视自然平衡和有好生之德吧。夏苗重点是猎取那些毁坏农作物的禽兽,保护农业生产,因为中国古代大多是农业社会经济,农耕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秋狝就是要猎杀那些足以伤害家禽家畜的野兽,狝就是杀的意思,以狝为名,就是要体现出秋之杀气。冬狩就是围猎,禽兽皆可猎取,不用区分。《礼记·王制》:“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疱。无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礼,曰暴天物。”[5]373这对天子和诸侯的狩猎活动从制度上作了明确规定,只要国家没有发生重大的军事和祭祀活动,必须进行狩猎活动。《公羊传·桓公四年》:“春曰蒐,秋曰狝,冬曰狩。”徐彦正义云:“不以夏田者,春秋制也。以为飞鸟未去于巢,走兽未离于穴,恐伤害于幼稚,故于苑囿取之。”[6]79春秋时的礼制,天子不在夏天举行狩猎,怕大规模的猎杀活动会伤及幼小禽兽,从而破坏自然平衡进而影响农业生产。

苏轼精通三王之史之事,又有好古之心、之情,这从他的许多策论和诗文中典故的引用也可以看出来。以大舜为例,据笔者粗略统计,苏轼诗文中提到大舜的地方就超过110处。仅密州诗词中就提到两处,分别为《沁园春·孤馆灯青》的“有笔头千字,胸中万卷;致君尧舜,此事何难”和《登常山绝顶广丽亭》的“西望穆陵关,东望琅邪台。南望九仙山,北望空飞埃。相将叫虞舜,遂欲归蓬莱”。其他像苏轼比较著名的策论《省试刑赏忠厚之至论》《学士院试孔子从先进论》《论郑伯克段于鄢(隐公元年)》《正统论三首·辩论三》等都提到大舜之事,在《东坡志林》中,还有一篇专门的《尧舜之事》。通过苏轼对上古之事的熟悉,可以感受到他的好古之情。当这种喜欢内化为他的感情之时,一场声势浩大的秋猎活动也就水到渠成了。

三、震慑盗匪,平安一方

苏轼来时的密州,由于旱蝗相继,造成了“岁比不登,盗贼满野,狱讼充斥”和“公私匮乏,民不堪命”的困境。在抗旱灭蝗的同时,怎样打击和平息盗匪也是苏轼理政的重要内容。在对现实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深思熟虑之后,苏轼先后给朝庭和朝中重臣上了《论河北京东盗贼状》《上韩丞相论灾伤手实书》《上文侍中论强盗赏钱书》《上文侍中论榷盐书》的书状,分析了密州盗匪产生的原因:一是旱蝗相继的天灾造成了百姓失收,为活命,许多人只好铤而走险;二是地势险要,民风强悍,“密州民俗武悍,恃(特)好强劫,加以比岁荐饥,椎剽之奸,殆无虚日”。这二者既有因果关系,又互相影响。而京东对于朝庭又非常重要,“山东自上世以来,为腹心根本之地,其与中原离合,常系社稷安危”。三是新法带来的许多不便。这方面的内容比较多。比如“寻常检放灾伤,依法须是检行根苗,以定所放分数。今来二麦元不曾种,即无根苗可检,官吏守法,无缘直放”。再就是“榷盐”。对于这种由盐官进行的官买官卖制度,苏轼指出,“河北、京东,自来官不榷盐,小民仰以为生。近日臣僚上章,辄欲禁榷,赖朝廷体察,不行其言,两路官民,无不相庆。然臣勘会近年盐课日增,元本两路祖额三十三万二千余贯,至熙宁六年,增至四十九万九千余贯,七年亦至四十三万五千余贯,显见刑法日峻,告捕日繁,是致小民愈难兴贩”,“所以五六年来,课利日增,盗贼日众”。由宰相吕惠卿制定实行的“手实法”,由官署规定标准物价,令各户主自行报其丁口田宅家产,特奖励告发伪情。这给老百姓制造了太多的不安定因素,尤其是中上之户,很多被仇人检举,致使倾家荡产,整个社会人心遑遑。

找到了盗匪产生的主要原因,对症下药,解决这个问题就容易得多了。在大力带领大家抗旱灭蝗的同时,苏轼上书朝庭,请求减免赋税,也得到批准。效法前任蔡齐放行盐禁,特放三百斤以下盐税半年,就保证了许多家庭的生活收入。“手实法”也由于苏轼等人的疾呼,终于废止。对于盗匪,就如同朱靖华先生在《旷世英才在密州》中所说的那样,对于盗贼本身情况,也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如对几处盗贼的主从,必勘问根由详尽再落实之;对于“赃证未明,但已经考掠方始承认者,并不为按问减等。其灾伤部分,委自长吏,相度情理轻重,内情理重者,依法施行”,便可使盗贼“词穷理屈……凶民稍有畏忌,而良民敢于捕告”。至于少数罪大恶极,“乐祸不悛”的“凶残之党”,“则须敕法以峻刑,诛一以警百”。这样,“信赏必罚,以威克恩,不以侥幸废刑,不以灾伤挠法,如此而人心不革,盗贼不衰者,未之有也”。于是乎,“明立购赏,随获随给,人事竞劝,盗亦敛迹”。[1]390这样,就基本上解决了密州的盗匪问题。

而此次狩猎活动,场面宏大,“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也是密州官府实力的一次集中展示,即对一些盗匪残余有警示和打击之力,对于稍有盗匪之念的流民也是一种震慑。即便是苏轼主观上并没有想到这些,客观上也是发挥了这样的作用。而这对于密州的社会稳定也将发挥很大的作用,对于苏轼学习盖公理政“贵清静而民自安”的思想也会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练习乡兵,提高战力

北宋立国之初实行的是禁军制度。禁军虽有的也在地方训练,但兵权统归中央,由皇帝一人调拨。军事将领只是虚名,平常手下没有兵力。地方行政长官也没有中央军力的调配权。后来随着社会发展,情况渐趋变化,兵制也不再单一。为治安辑盗平匪,地方上还有乡兵。乡兵即民兵,主要由地方按户抽丁而成,也有募集制的情况。各地差异较大,有的称之为弓箭手,有的称之为土兵,编制组织也各有不同。他们农忙时自己从事生产,农闲时集结训练,由于在本地从军,服习水土,保家卫乡,所以战斗力并不弱。王安石开始变法之后,在军事方面又大力推行保甲法、保马法和将兵法。按保甲法,“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宋史·王安石传》),10家(后改为 5家)为 1保,5保为 1大保,10大保为1都保,农隙教战。保马法规定,“凡五路义保愿养马者”,由官府给予马匹,或按市价发钱自买,每户养1~2匹,免一定赋役,马匹如有死病等情须补偿。这是与保甲法相配合的牧养军马之法。将兵法,就是在全国重要军事地区置将统兵,平时就地训练,战时接受调遣,“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士”(《宋史·兵志》)。这是对原来“更戍制”的一次重大改革。这样的军事改革,对提升军队的战斗力的确发挥了很大作用。但由于这样的改革触及到了皇权对军队的绝对掌握,在具体实行之时,由于地方上不加区别,保马之法渐成民众负担。随着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保甲法、保马法和将兵法逐渐被废止了。

苏轼在密州时的实际职务是“知密州军州事”,简称“知州”,但作为地方最高军事行政长官,州府至少还是有一定乡兵的。对于苏轼的军事才能,学者们还有一定的异议。主要是苏轼作为文官,也没有主政边陲的经历。而对于这首出猎词中的“亲射虎,看孙郎”“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一般认为这只是词人自喻表现一种豪气而已,对于苏轼的军事才能,只能凭空想象了。但有一个例子,让我们可以管窥苏轼的军事才能。

苏辙《东坡先生墓志铭》:

郡尝有盗窃发而未获,安抚转运司忧之,遣一二班使臣领悍卒数千人,入境捕之。卒凶暴恣行,以禁物诬民,入其家争斗,至杀人,畏罪惊散,欲为乱。民诉之,公投其书,不视,曰:“必不至此。”溃卒闻之少安。徐使人招出,戮之。

《宋史卷三百三十八列传第九十七》:

有盗窃发,安抚司遣三班使臣领悍卒来捕,卒凶暴恣行,至以禁物诬民,入其家争斗杀人,且畏罪惊溃,将为乱。民奔诉轼,轼投其书不视,曰:“必不至此。”散卒闻之,少安,徐使人招出戮之。

此两处记载实为一事。苏轼作于密州的《次韵刘贡父李公择见寄二首》其二“何人劝我此间来,弦管生衣甑有埃。绿蚁濡唇无百斛,蝗虫扑面已三回。磨刀入谷追穷寇,洒涕循城拾弃孩。为郡鲜欢君莫叹,犹胜尘土走章台”提到的“磨刀入谷追穷寇”就应该是这件事。密州出现了盗窃案件还没有破获,安抚司就派遣三班使臣率领悍卒数十(一本作“千”。应作“十”为是。为辑盗派数千人,有悖常理——笔者注)到密州捕盗。但这帮人横暴凶残,他们禁物设赃,诬陷居民,借此强掠百姓。百姓与之争斗以致出现人命,这些悍卒畏罪而逃到山里,渐成匪寇。

安抚司是宋朝沿用唐朝而设的为诸路灾伤及用兵的特遣专使,后来渐渐演变成负责各路治安的长官。而路呢,是直辖于中央并高于府、州、军、监的一级监察区。密州当时属于京东东路。所以,安抚司所派捕盜之卒才如此猖狂。本为捕盗,安抚司所遣悍卒却变成比盗匪更可怕的官匪。安抚司既不在苏轼治下,难以行政约束,只好以罪治之。但怎样抓住这些悍卒,是个问题。在接到百姓投诉悍卒们的状子后,苏轼将告状之人赶了出来,并公开声明,绝对不会有这样的事!悍卒们心理渐渐没有了防备,苏轼又以官府名义招抚他们下山,迫其认罪,遂以法戮之。

同震慑盗匪一样,也许苏轼当时并没有主观意识,但组织大型的狩猎活动,客观上确实起到了训练州属军事力量的效果。

五、目之以文人雅事,留下精神财富

今天的我们回头去审视九百多年前的密州出猎活动,我们丝毫不怀疑作为密州知州的苏轼,对密州百姓的关心和爱护,也丝毫不怀疑苏轼带领大家去密州神山——常山祈雨的真诚。更引发我们思考的是,作为大才子、大诗词家的苏轼,是不是也把这次狩猎活动作为去常山祭谢的副产品?这个问题,除了苏轼作为诗词家的因素之处,还要考察苏轼个人对密州文化的认识和态度。

苏轼重视文化设施建设,修葺了超然台等多处文化设施或者文化景点。在苏轼所实行的黄老思想的指导下,经过了一年的努力,密州的情况大有改观。基础性的工作完成之后,苏轼就开始着手对北城墙上的旧台进行修葺,并把它作为相与登览、放意肆志的场所,也就是寻找文学创作灵感的地方。他给苏辙写信,请苏辙为这个台子取名。苏辙考虑到兄长的遭遇,就从《老子》中取“虽有荣观,燕处超然”之意,把这个台子命名为“超然台”,并且作了一篇千古名文《超然台赋》,来赞美超然台。同时,苏轼自己也创作了千古名文《超然台记》,对自己的思想进行了总结分析,从而全面提出自己“超然”思想。超然台之外,苏轼修建文化设施还有“快哉亭”、盖公堂、超然台前假山、山堂等。

苏轼与密州当地或者在密州任职的同僚与朋友相唱和,形成了良好的文化氛围。比如当时密州州学的教授赵杲卿(明叔)、章传(传道)、陈开(发明)等,密州官员乔叙(禹功)、赵庾(成伯),以及外地兄弟、朋友如苏辙、文与可、段绎、顿起、赵昶(字晦之)、文安国等。而苏轼作为当时名满天下的大诗词家,带头创作。以常山为例,祈雨祝文之外,苏轼就写下了《雩泉记》《江城子·密州出猎》《登常山绝顶广丽亭》《留别雩泉》《再过常山和昔年留别诗》等著名作品。

所以说,此次狩猎活动,苏轼是有意为之,虽然不一定就是奔着要为密州人民留下豪放词的开山之作而去,但抓住自己的灵感要创作诗词是肯定有的想法。

[1]李增坡.苏轼在密州[M].济南:齐鲁书社,1995.

[2]张志烈,马德富,周裕锴.苏轼全集校注:第九册[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

[3]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4]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M].北京:中华书局,1958.

[5]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6]何休,注,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A Research into the Su Shi’s Mizhou Hunting and its Cultural Meanings

QIAO Yunfenɡ

(The Management Office of Zhucheng’s Chaorantai,Zhucheng Shandong 262200,China)

For there is raining after praying in the transitional season between spring and summer in the eighth year of Xining,Mizhou’s Chief Su Shi sacrificed at Chang Mountain in October,hunting at Huangmaogang at the foot of the Mountain.The hunting reflected Su Shi’s fondness to the antiquated things,which not only shocked the bandits but also trained and increased the fighting capacity of the village militia.As a great affair for literati,it left rich and precious spiritual wealth for Mizhou citizens.

Sacrifice;Conventional;Shock;Troop Training;Great Affair

I206

A

1009-8666(2017)09-0001-05

10.16069/j.cnki.51-1610/g4.2017.09.001

2017-01-10

乔云峰(1973—),男,山东济宁人。山东省诸城市超然台管理处馆员,文学硕士,研究方向:苏轼文化。

[责任编辑、校对:方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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