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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自为和选择:萨特存在主义哲学中的存在之思

2017-03-10何景毅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7年6期
关键词:存在主义萨特海德格尔

何景毅

(中国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8)

存在、自为和选择:萨特存在主义哲学中的存在之思

何景毅

(中国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8)

萨特作为法国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其存在主义思想深受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影响。萨特的存在主义以人为中心,强调个体的自我塑造,关切人的自由性与超越性,就这一层面上来说,是值得肯定的;但其存在主义思想始终未摆脱传统形而上学的桎梏,依然停留在存在者层面上来探讨存在问题,这使其思想并未从始源上触及到作为存在的存在之根源。

萨特;存在主义;海德格尔

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1905-1980),法国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萨特早年研究哲学,后留学德国,其存在主义思想深受海德格尔和胡塞尔学说的影响。作为存在主义的哲学家,萨特更关注现实,与卡尔·西奥多·雅斯贝尔斯的有神论的存在主义不同,萨特称自己的存在主义是一种无神论的存在主义。萨特这种无神论的存在主义否定了上帝造人的神话,没有上帝,也就没有了对人的先天性规定。因此,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否定人性善恶的先天论。在萨特看来,先有人,人通过其自身的自由选择行为才成为他想要成为的善人或恶人。也就是说,英雄与懦夫并非是天生的,而在于后天的自我选择。这也就意味着人只有将自身投向未来,才得以获得存在。因此,在萨特那里,人的自由是绝对的,自由等同于人的全部存在。

一、存在主义遭受的诸多责难

“存在主义”一词,自流行以来,就受到粗浅和片面的理解,更有甚者将存在主义同丑恶混同起来。萨特说,有人曾告诉他,说有一位老太太只要在神经紧张的时刻嘴里滑出一句下流话,就为自己开脱说,“我敢说我成了个存在主义者了”。[1](P1)正是由于没有领会存在主义的真正内涵,而导致存在主义被误读和曲解,以至于存在主义遭受到多方面的责难:首先,存在主义曾被指责为鼓励人们对人生采取无所作为的绝望态度;其次,存在主义被指责过分强调人类处境阴暗的一面,而忽视人性光明的一面;最后,存在主义被指责否认人类事业的真实性和严肃性。[1](P1)

针对存在主义所遭受到的种种指责,1946年,萨特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一文中,对存在主义的含义、原则及其核心思想进行详细的论述,以此来回应对存在主义的几种责难,这也是这篇文章的写作目的。正如萨特说的那样,本文的目的是针对几种对存在主义的责难进行辩护。[1](P1)

二、萨特存在主义哲学的存在意蕴

(一)从自在存在到自为存在

萨特的存在主义强调自为的人为性,追求人的行为的选择自由。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是以对存在的探讨为起点的,他将存在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自在的存在”是在是其所是的,是未被意识和领会之物,是还没有发展的存在。“自在的存在”包括三方面的含义:首先,“自在的存在”是纯粹的存在,它的存在具有无条件性,它既不是被上帝创造出来的,也不是被自己创造出来的,即它的存在是一个没有根据的事实。其次,“自在的存在”是独立的存在,它的存在不依赖于任何其他外物,它完全被自己所充满。最后,“自在的存在”是自身的存在,它与自身完全等同,没有过渡、变化和发展,也没有曾经、当下和未来,它超越了时间性,徘徊在肯定和否定之外。

而“自为的存在”,是以不是其所是和是其所不是的方式存在之存在。它有一种不断形成的否定的可能性,有一种虚无化的能力,通过否定的不断涌现,给予世界以秩序,赋予世界以意义。人是由于他的虚无才来到这个世界的存在,人通过自己的虚无,使世界虚无。如果没有人自为的不断虚无,那么世界的存在就变得毫无意义。自为之有,是一种缺乏,是存在的否定,是存在的虚无化。萨特提出虚无的概念,简单来说,“虚无”即指万物本质的无规定性的先天属性,“无”即表示除了否定之外再无其他任何规定,绝对的虚无是一切的开端。人正是由于不断地虚无其自身的存在,不断地否定自我,不断地去超越,不断地筹划自身,才之所以是自在自为之存在。

换而言之,自为不是什么别的,自为是从存在内部涌现而出的虚无化,它除了拥有存在的虚无化之外,并无其他任何实在。相对于自在的存在,自为的存在更具始源性(从生存论上来说),但这并不是要否认自为存在的优先地位(从本体论上来讲)。这是因为非实体的自为存在,依赖于自在存在的实体基础。萨特认为,“没有自在的自为是一种抽象的东西,这种自为是不能存在的,就像一种没有形状的颜色,一种没有音高和音色的声音不能存在一样。”[2](P290)换句话说,没有自在,自为将失去存在的基础,没有自为,自在将丧失存在的意义。自在与自为是一个综合的有机整体,二者相互联系,具有不可分割性。这二者联系的纽带不是别的,正是自为本身。通过自为这一纽带,自在之物向自为之物过渡。比如,一棵树在被我们意识到之前,是纯粹的自在之物,它不依赖于外界而存在。当我们说这棵树被我们意识到时,实际上就是将这棵树以外的他物虚无化。作为自在之物的树本身是充满的存在,没有任何亏欠。但是由于自为的虚无化,使自在之树内部涌现出否定和分裂,即作为自在之存在的树,在内部出现意识。拥有了意识之后,自在之物不再是独立的完满存在,它获得了变化、发展和联系的意义。由此,一棵树与整个世界关联起来,并同整个世界建立起了联系,自在之物从而也就走向了自为之物。

(二)存在先于本质

“存在先于本质”是萨特存在主义的首要原则,也是其存在主义的重要基础。只有在“存在先于本质”这块基石之上,人道主义的内涵才能够得以实现。萨特认为,存在主义当前之所以受到误解和抨击,是因为当前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存在主义,这两种存在主义:一种是以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和法国天主教哲学家加布里埃尔·马塞尔为代表的有神论的存在主义;另一种则是以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为代表的无神论存在主义。对这两种存在主义内涵的混淆,是造成存在主义饱受争议的主要原因。那么,萨特对存在主义进行辩护的首要工作,就是对这两种存在主义的概念进行澄清。

有神论的存在主义者认为,相对于动力因,形式因是具有绝对优先性的。例如,一把裁纸刀在被制造出来之前,裁纸刀的概念和制作工艺必先存在于匠人的心中,否则,裁纸刀是无法从无到有的。按照柏拉图的观点,一把裁纸刀不过是裁纸刀概念的一个摹本,裁纸刀不过是裁纸刀理念的一个分有。裁纸刀之所以能够存在,只是因为我们首先拥有了裁纸刀的理念。因此,裁纸刀的本质,也就是使它的制作和定义成为可能的许多公式和质地的总和,先于它的存在。

同理,既然有神论者相信上帝造人这一毋庸置疑的事实,那么他们必然也会认为,上帝是一名非凡的匠人。上帝在造人之前,必然会拥有人的理念,否则他将无法进行他的创造活动,即上帝先行占有人的理念,之后按照这一理念将人创造出来。也就是说,在上帝心中,人的理念就如同裁纸刀的理念在匠人的心中一样,他们在各自的创造活动之前,就已经清楚地知道了自己在创造什么。狄德罗、伏尔泰和康德等18世纪的哲学家,他们普遍认为,每一个人都是普遍的人性概念的一个具体例子,无论是处于原始质朴的自然状态,还是处于高度文明的社会之中,我们都具有相同的本质,我们的本质先于我们的个别具体的或历史的存在。[3](P420)

与有神论存在主义不同,无神论存在主义者包括萨特在内,他们宣称上帝是不存在的。因此,必然有“某种东西”是先于本质而存在的。无神论存在主义者认为,人就是这个“某种东西”,或如海德格尔所言,人的实在(human reality)即是这“某种东西”。也就是说,(人的)存在先于本质。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给自己下定义。[1](P6)萨特认为,人非他物,而是其自身存在之所向,是其自身所筹划之物,这就是存在主义的第一原则。也就是说,人将自身投向世界之前,首先是作为存在之存在,这是人得以在世操劳的前提。人与物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存在与本质谁更具有优先性,前者是存在优先于本质的,而后者是本质先于存在的。萨特所说的“存在先于本质”是指,人首先作为存在之存在,之后才在世界之中和他自身照面,进而对他自身作出筹划。萨特正是从“存在先于本质”这一命题出发,构建起了他庞大的存在主义思想理论体系。

(三)自由选择与责任承担

萨特的一生都在关注自由问题,其存在主义思想的核心观点是:人生来注定是自由的,并对整个世界担负起责任,即人对作为存在方式的世界和他本身是有责任的。[2](P290)对于古今的思想家来说,上帝是一个很好的解决问题的手段,许多在人世上行不通的事都可以他的眼光被看成是真实的。[4](P18)而萨特“存在先于本质”的基本原则,抹去了上帝的存在。同时,这一原则还将以上帝为基点建立起来的一系列先天规定一同解构掉。当然,这并不是说存在主义是破坏性的哲学,存在主义在解构掉上帝先天规定的同时,也建构起一个道德规范的社会。但这新构建起来的大厦不是以上帝为根基的,而是奠基于存在。上帝的消失,使得人自己的行为失去了依靠。除了自身行为本身,人在世界中再也找不到任何为自己行为解释的依据,人的行为本身就是其真理性和其存在的内在依据。

行动本身即是它的真理性和现实性,而对个体性的显示或表达,就是行动的自在自为的目的。[5](P613)人的行为脱离了先天规定的束缚,并以自身行为为依据自由地去选择,自由地承担起责任(自由地去选择并不意味着我们能够选择不去选择,因为这种自由是无法逃避的,因此,由之而来的责任也具有不可推卸的性质。在这种意义上,行为的自由选择同样也具有被逼迫的性质)。因此,萨特认为,人是自由的。

从“存在先于本质”这一基本原则出发,得出人拥有绝对的自由。萨特认为,自由是绝对的,它等于人的全部存在。人首先虚无地存在,然后由人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本质。[6]自由地承担责任的绝对性质是萨特存在主义的核心思想。当我们自由地作出选择的同时,实际上也在为他人和整个人类作出选择。换言之,个体自由选择的过程,即是个体去存在的过程。而这个个体去存在的过程,即是自我选择和为他选择的统一。也就是说,个体在自我选择的同时,也就担当起了为他人和整个世界选择的责任。

萨特存在主义哲学体系始终是围绕人的问题展开的。但萨特从未把人当作目的,他也不像孔德那样将人作为崇拜的对象。在萨特那里,人始终处于不断形成的过程之中。人将自己投向自身之外,以超越为目的去存在,并将自身确定为他超越的界限,不断地寻求超越就是人的存在方式。同时,人要寻求超越也必须依赖其自身,这是因为没有了上帝的先天规定,人将再无其他依靠,除了他自己之外也再无其他立法者。人正是通过其自身去寻求对自己的解放之路,才真正绽放出人性的光辉。

三、海德格尔对萨特的批判

萨特称,自己同海德格尔都属于存在主义的无神论的阵营,并认为海德格尔同自己的存在主义同属一派。对此,海德格尔坚决地予以否认,并在《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中对自己同萨特的思想进行了区分。海德格尔一方面指出,萨特的思想仍未摆脱传统形而上学的桎梏;另一方面,划清了与萨特存在主义的界限。

萨特的存在主义是一个行动的学说,行动的首要条件就是自由。因此,萨特特别强调人的主观自由选择性,存在者自身能够通过自由的选择行为来决定自己的本质。而海德格尔对萨特的批判就从“行动”这一点着手。海德格尔在《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中提到,我们对行动的本质还深思熟虑的远不够坚决。[7](P358)通常来说,人们是按照行动的功利去评价行动自身的现实性,但行动的本质意味着完成,完成也就是物自身本质内容的展开,因此,完成之物必然是现成存在之物。然而,对存在的追问必然要通过思,这是由于思是存在的,因为思由存在发生,是属于存在的。[7](P361)存在和人的本质的联系只有通过思才能够得以完成,思有能力将这种联系作为存在交付于己之物向存在表达出来。因此,思之行动无需要求思产生某种影响才被视作思,即思之行动无需是作现成之物的思,思之在思,即是行动。

在海德格尔看来,思之本身即是行动,思之行动关涉存在与本质之间的联系。但萨特并未对思与行动进行区分,而这恰恰是对本真存在之理解的遗忘,海德格尔称其为“无家可归(unheimlich)”的状态。在海德格尔那里,现代人无家可归状态的实质是现代(西方人)处于(对)存在的遗忘之中。[8](P225)“在家”,即居于家,意味着存在于世界之中,指“此在”处于日常中的平均状态。日常生活中的人们沉沦于世,以常人的日常性的世界为“家”,并习惯在家的状态。即使这是一种非本真生存状态,但常人仍不想失去居所,无家可归,单独面对存在问题。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无家可归”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消极词汇,恰恰相反,我们应该从积极层面上去理解它。这是因为“无家可归”表明,“此在”从日常性中的跳出,意味着“此在”摆脱了常人的奴役。没有“无家可归”,“此在”将终日沉沦于世,无法自拔,从而也就使其不可能面对自身之存在。

传统哲学是从现实性上来理解人的本质的。虽然萨特强调“存在先于本质”,但其理论仍然是从现成存在的个体出发的。这就使萨特并未从根本上颠覆传统哲学,其存在主义仍陷入传统形而上学的桎梏之中。这是因为萨特的存在主义依旧是以存在者为对象,关于人的问题的探讨也仅停留在存在者层面,并未从存在维度源始地探究生存问题。因此,萨特对存在本身不能进行真正的领会和把握。

海德格尔认为,对人的本质的理解需要从存在开始。[9]而传统形而上学,包括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把存在理解为现成性,这就使得对存在的理解远离了本真状态的把握。换句话说,就是对本真存在的遗忘。海德格尔再次指出,以空间化的方式去理解存在是不可能真正领会存在的。因此,海德格尔用“此在”一词代替“人”。“此在”即存在在此的意思,[10]以此来说明人的生成过程。“此在”是作为时间性的存在者,而非空间化的现成实物。对海德格尔而言,存在绝非是对存在者的探究,而是对存在本身的追问。只有从存在本身出发才能真正领会人的存在,也只有从存在本身出发去考量人道主义才是富有意义的。

[1]〔法〕萨特.周熙良,汤永宽.人道主义是一种存在主义[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

[2]〔法〕萨特.陈宣良,等.存在与虚无[M].北京:北京三联书店,2012.

[3]〔美〕撒穆尔·伊诺克·斯通普夫,詹姆斯·菲泽.邓晓芒.西方哲学史[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2.

[4]〔英〕怀特海.观念的冒险[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4.

[5]〔德〕黑格尔.王诚,曾琼.精神现象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6]王立志.析“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J].河北大学学报,1986,(1).

[7]〔德〕海德格尔.孙周兴.海德格尔选集[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

[8]刘敬鲁.海德格尔人学思想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9]王磊.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的海德格尔之缘[D].吉林大学,2014.

[10]王丽圆.论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本真状态”的张力[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6,(8).

责任编辑:谷晓红

Existence,Autonomy,and Choice:The Idea of Existence in Sartre’s Philosophy of Existentialism

HE Jing-yi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Beijing 100088,China)

Sartre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philosophers in the 20thcentury France. His philosophy of existentialism was influenced by Husserl and Heidegger. Existentialism is man-centered emphasizing individual’s self-shaping and concerning man’s freedom and transcendence nature,which are valued positively. However,this idea failed to break out of metaphysical constraint and kept discussing existence at the level of the existent,which fails to touch the root of existence from the origin.

Sartre;existentialism;Heidegger

2016-09-19

何景毅(1988-),男,河南焦作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与现当代实践哲学研究。

1004—5856(2017)06—0005—04

B086

A

10.3969/j.issn.1004-5856.2017.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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