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和纪委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及其方式
2017-03-10万纪耀
理论与当代 2017年2期
万纪耀
党委和纪委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及其方式
万纪耀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加强党的建设十分重要的课题,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一、党委和纪委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
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党委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包括对党员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党委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重点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主要是四个方面: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领导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也是四个方面:监督检查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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