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兼治视阈下的“路怒症”论析
2017-03-10窦星辰
新西部下半月 2017年1期
本文受河北大学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资助
【摘 要】 本文叙述了 “路怒症”的具体表现,分析了产生“路怒症”的主观、客观原因,并从德法兼治的角度就如何解决“路怒症”提出了建议:一方面要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另一方面应重视驾驶员道德素质的培养,德法兼治,双管齐下。
【关键词】 道德;法制;路怒症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拥有机动车的数量与日俱增,它一方面方便了广大民众的出行,提高了民众的生活质量。但另一方面由此导致的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加之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社会竞争压力加大,“路怒症”应运而生。
“路怒症”顾名思义就是带着愤怒和怨气驾驶。其主要表现为以粗俗的污言秽语恶意中伤他人,或以粗鄙的手势、动作侮辱他人等等。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在拥堵的路况下驾驶者会产生压力和负面情绪,进而产生悲愤情绪,甚至做出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近年来随着汽车时代到来,因“路怒症”而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愈发严重,笔者认为“路怒症”已不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一枚引起交通事故、影响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重磅炸弹”,此类问题应引起社会的重视并着手解决。
一、“路怒症”的表现
由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张雨青教授指导的《城市拥堵与司机驾驶焦虑调研》报告(下称《调研》)显示,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随机选取的900名司机中,35%的司机称自己属于“路怒族”。[1]绝大部分的驾驶者在遇到交通拥堵、行人或其他车辆违反交通规则出行而影响自身驾驶时会破口大骂,严重者甚至会恶意攻击他人。……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