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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典妻(妾)契约探析

2017-03-09张喜月

衡水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张喜月



宋朝典妻(妾)契约探析

张喜月

(河北大学 宋史研究中心,河北 保定071002)

典妻现象在历史上由来已久,脱胎于最初的“嫁妻卖妻”。在唐宋时期“典妻”快速发展到一定的高度。宋朝契约制和经济的发展,促使典妻也形成了一套程序。在典妻程序中,最主要的就是契约制在典妻中的发展。宋朝典妻的契约中一般包括牙侩、典妻的时限和双方商议的价格等问题。

宋朝;典妻(妾);契约;牙侩

典妻问题在20世纪后半叶就已经受到研究者的关注,在一系列著述中,最典型的是叶丽娅的《典妻史》一书,该书介绍了典妻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发展,详细论述了典妻的性质和特征,并将典妻的发展与租典制度的发展结合起来。之后出现的论文或从“礼”与“法”的角度来思考典妻问题,或从民俗角度思考典妻现象。因为关于典妻的现象在元朝之后最为典型,史料也比较多,所以大多数的研究更偏向于元朝及其之后的历史时期。虽然宋朝典妻已经发展到一定的高度,但是留下的史料较少,相对的专门研究宋朝典妻现象的也较少。本文拟从宋朝典妻的契约入手,略窥这一时期的典妻现象。

一、典妻的发展与契约化

在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时期,在妇女面对地位下降反抗的同时买卖婚逐渐萌芽[1]。春秋战国时期社会上流行殉妾制度,在晚期,殉妾制度走向没落,嫁妻卖妻开始兴起。秦汉时期实行嫁妻卖妻,此时还是完全的买卖形式。南北朝时期质妻开始出现在记载中,由原来的买断变成了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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