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网络微剧的创作及影响
2017-03-09赵雅琦
河北传媒研究 2017年1期
谢 筠 赵雅琦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00024)
“互联网+”时代网络微剧的创作及影响
谢 筠 赵雅琦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00024)
网络微剧是网络时代的产物。在“互联网+”时代,影视剧行业与网络资源的融合趋势日益明显。网络微剧制作依靠的是各大视频网站或者文化传媒公司,播放平台以视频网站为主,从剧本到最后的作品呈现都可以看作是为互联网网民的“量身定做”。从精神胜利到自我矮化,媒介即隐喻、媒介即认识论,网络微剧背后有着一定的文化因素。未来网络微剧,除了内容上的创新以外,在技术上的创新也会必不可少。
“互联网+”;网络微剧;视频网站;文化传媒公司;虚拟现实技术;IP资源
互联网作为当今影响社会发展的因素之一,对传媒业的影响也日益增加。随着从“+互联网”到“互联网+”的逻辑改变,可以看到互联网不再是作为传统传媒行业的延伸工具而存在,而是逐渐成长为有着一套独立行业标准和运作模式的传播新方式。
2015年7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国新兴媒体产业融合大会发布了由新华社出品、我国各权威媒体研究团体形成的 《中国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报告(2014-2015)》。报告指出:“媒体融合不应该只是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也包括媒体与人的融合。 ”[1]
影视剧是一种艺术,也是一种传播手段。在创新2.0的信息时代,传统的传播媒介与互联网相融合,网络微剧应运而生,成为“互联网+”行业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微剧的创作及影响,不仅要放在与传统电视剧的比较中去看,更要放置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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