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竣工验收的法治创新
2017-03-08胡利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胡利明(中央民族大学 法学院, 北京 100081)
放管服:竣工验收的法治创新
胡利明
(中央民族大学 法学院, 北京 100081)
竣工验收是房地产形成的重要标志,在房地产市场发挥着特殊的功效。“放管服”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行政管理改革技术路线,“竣工验收”是房地产社会的重要专业术语,“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和运行环境,既是社会运行环境,又是社会事项的规则理念保障,还是社会前行的正确方向。“放”表明法治思维质变,“管”属于法治行为量变,“服”体现法治理念巨变,共同提前准备法治前提,共同创新竣工验收法治制度。
竣工验收;放管服;行政监管;法治理念;法治创新
竣工验收属于整体意义上的法律概念,既是建筑工程和房地产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关节,又是区分两者的重要界线,即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后才称为房地产。竣工验收是区分建筑工程与房地产的重要标志,它既是形成房地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又是区分两者的重要界线。所以,竣工验收合格是建筑工程和房地产区分界定标准。[1]2016年5月9日李克强总理提出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措施(具体内容参见公开资料),“放管服”(以下一般不加引号)要求彻底转变对建筑工程的行政管理(治理)思路,既要放松传统管制,又要最少、最精和最必要的监管,还要从事行政服务工作,充分为市场提供自由交易、自律管理的机会。根据行政机关本质上是公众的服务者[2]的原理,政府在竣工验收领域的行政工作将体现放管服时代的“服务”精神。……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