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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著作权转让的相关问题解析

2017-03-07范文彬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6年22期

范文彬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11-000-01

摘 要 著作权属于无形财产的一种,其价值需要通过使用或者转让的方式才能实现。在《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使用和转让占据了很大篇幅,可以看出著作权使用和转让的重要性。但是有的专家和学者认为,在《著作权法》只是明确规定了著作權的使用,并没有规定著作权的转让,使得我国著作权转让非常了混乱,严重影响了作者的自身利益。基于此,本文就结合理论与实践,以我国最新的著作权法为基础,对著作权转让的基本要求、特征、合同中种类、合同内容四个问题浅要分析,希望对国著作权转让的合理性、合法性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 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法 相关问题 探究解析

所谓的著作权也就是版权,指的是作者或者拥有著作权利的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权利对所著的文化、艺术、科学技术、专项发明的具有各项权利的总称。在最新的著作权法中有明确规定,著作权包括的作者和发明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当一部文学作品、艺术作品、专项发明通过发表、使用、转让以后才能实现其价值。著作权的转让指的是著作的权利拥有者把自己的作品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其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当转让成功以后,对方就拥用著作的全部权利。如果转让成功发生侵权事件,无论是受让人还是及作者度都可以对侵权人进行是诉讼。

一、著作权转让的基本要求

在新著作权法第25条中明确规定了著作权转让的基本要求,需要订立书面合同,而著作权转让书面合同的含义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他人要想获得某些著作的权利,就必须得著作人的允许,并进行明确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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