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党成员应着力增强民主监督的制度自觉
2017-03-07致公党湖北省委会课题组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致公党湖北省委会课题组
(致公党湖北省委会,湖北 武汉 430060)
参政党理论研究
参政党成员应着力增强民主监督的制度自觉
致公党湖北省委会课题组
(致公党湖北省委会,湖北 武汉 430060)
本文围绕在增强民主监督制度自信的前提下着力增强制度自觉,比较深入地分析了部分民主党派成员在民主监督制度自觉方面存在的四大思想误区,并有针对性地阐述了步出误区增强搞好民主监督制度自觉的对策建议。
民主监督 制度自觉 参政党建设
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战略问题。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制度,该制度是否符合国情,能否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事关这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包括民主监督制度在内的中国特色多党合作的系列制度是一个源于马列主义,根植于中国大地,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自我发展所形成的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制度体系。参政党的民主监督制度在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应当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监督共产党是民主党派存在的主要价值之一,因为民主党派的监督是中国共产党跳出‘兴勃亡忽’历史周期率的重要保证。”[1](P204)我国多党合作方针中,“长期共存”是为了“互相监督”,没有“互相监督”,“长期共存”就失去意义,因此,可以说民主监督是参政党最根本的职能。然而,由于部分参政党成员心存疑虑,影响和制约了民主监督职能的履行,因此,着力增强制度自信和制度自觉,就成为推进参政党民主监督职能发挥的重要环节。……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