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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扶贫中的阶层合作及其制度支持

2017-03-04雷明贵

职教论坛 2017年1期

摘 要:职教扶贫是职业教育服务精准扶贫,促进社会流动的有效探索。不能只将职业教育作为精准扶贫的手段,还要发挥职业教育社会分层的基本功能,从政策、制度、机制方面加强职教领域的改革:优化职教政策的阶层视角,明确职教扶贫的定位;加强职教制度改革,为精准扶贫提供制度支撑;探索职教扶贫工作机制,完善阶层合作制度体系。

关键词:职教扶贫;阶层合作;制度支撑

作者简介:雷明贵(1975-),女,湖南常德人,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政治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01-0036-05

我国仍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由过度依赖外需拉动向更多依赖内需转化,这是一种时空压缩型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等收入者比重扩大是支撑这一过程的重要因素:社会底层向上流动,从而优化社会结构,建立起与政治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相适应的社会阶层结构,这是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精准扶贫”是达成全面小康的重要战略,帮助贫困家庭子女提升人力资本,实现阶层流动的职教扶贫,是近年来职业教育在扶贫领域的有效探索。职业教育如何在服务于扶贫攻坚的同时,获得自身的长足发展,并真正发挥其促进社会流动优化社会分层的功能?本文以湖南省已成功实施3年多以来的教育扶贫项目“一家一·助学就业同心温暖工程”(以下简称“一家一”)为案例,来分析职业教育与社会分层的复杂关系,探讨职教扶贫在促进社会流动、优化阶层结构方面的路径与方式。

一、职业教育与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研究综述

“教育与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是社会学关注的重点议题之一。职业教育与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動的关系在中国语境下具有不同的含义。长久以来,“科举”制度既衡量着人们在教育阶梯中的等级地位,又与财产、权力等级发生叠加累积效应,共同影响我国古代社会阶级地位的划分。“士农工商”依次派位的文化传统与现有政策叠加,强化了职业教育这一以培养技术工人为主的教育类别倍受冷落的倾向,在经历了建国前发展的“三次高潮”之后[1],目前职业教育又迎来了一次新的发展机遇。

关于职业教育与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的关系,主要有如下几种不同的取向:其一,认为职业教育能提升受教育者人力资源状况,能够促进社会流动优化社会分层。谢治平、周德义肯定职业教育对于弥补高等教育不公平,促进社会阶层结构合理化的同时,特别指明了其在加速最低阶层向中层甚至高层流动的功能[2]。吕景城则认为职业教育是大众化与平民化的教育,既能够为不适合学术性学习的个体提供发展机会,又能适当保障底层群体受教育的基本权利[3]。

其二,认为职业教育是“弱势教育”,无力改善社会阶层结构[4]。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毕业后由于就业岗位薪水低、缺乏“专属性”职业地位、缺乏向上流动的机会与空间狭窄等原因,导致他们仍然处于社会分层的底部,在社会阶层结构中的地位并未得到提升。有学者认为,在教育类别的筛选过程中,职业教育充当着“社会资源不平等分配合法化的工具”[5]。钟云华等的实证研究发现,特定的社会阶层某种程度上与特定的教育分层相对应。由于社会中上阶层掌握较丰富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资本,有能力为子女获取优势教育资源,而来自社会下层、底层家庭的子女则只能入读高职院校[6]。职业教育由于收费高而回报低,意味着穷人花高价钱去接受低质量的教育,从而形成逆向剥夺。出现的奇怪现象是:整个社会的教育选择空间看似在逐步扩大,但社会弱势阶层的选择余地却渐趋缩小,由以往对生计取向或地位取向教育选择的考量,退化到对求学还是辍学的抉择之中[7]。

作为调和上述两种观点的第三种观点认为,职业教育与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但职业教育成为优化社会结构促进社会流动的机制,尚需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那么,这种条件和机制是什么?在何种情形下发挥作用?本文试图以“一家一”项目在湖南的实践为例,来探讨职业教育服务精准扶贫,促进社会流动优化社会分层的可能路径。

二、案例介绍:湖南职教扶贫项目缘起与发展

湖南作为全国贫困人口总量大的八个省份之一,要达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还存在起点低压力大的困难,亟须探索适合湖南特色的扶贫路径。自2012年起,湖南统战系统将教育扶贫作为服务“大湘西”板块为主体发展的重要途径。由湖南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省扶贫办负责牵头,湖南中华职教社具体组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非公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共同启动了“一家一·助学就业同心温暖工程”。

项目最初的主要目标是计划在5年内筹措资金4000万元,资助10000个贫困家庭的子女入学就业。项目采取的具体操作方式是公益资助:在大湘西地区选择10000个贫困家庭,每户资助1名学生就学就业,从而持续性地帮助贫困家庭摆脱贫困状态。在就学模式上,按照企业委托培养方式,资助学生完成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帮助其获得符合企业发展总体需要的一技之长。

从项目资助的提供方来看,以非公企业和有能力提供帮扶的统战人士和党外人士为主;而受助方则是大湘西地区贫困家庭的适龄子女。在精准扶贫中体现的是社会中间阶层与社会底层群体的互动:一方面,贫困家庭子女获得了接受职业教育、提升人力资源水平及到合作企业就业的机会,实现了由“农”到“工”的转变。由于职业教育的学费由资助方提供,有效避免了贫困家庭无力出资的难题。不仅如此,企业还为培训对象提供就业机会,部分影响了贫困人口对子女教育的选择,改变了过去“不上学一辈子穷,一上学马上就穷”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教育为企业发展储备了更多优秀人才,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非公企业的竞争力。总体来看,项目有效聚合了底层群体和中间阶层的合力,赢得了很大的社会参与面。

由于项目实施对接了湖南省“大湘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极具精准有效性,湖南省扶贫办自2014年起介入此项目,并安排扶贫专项用于支持项目发展。目前,项目的覆盖范围已经从湖南武陵山区拓展到罗霄山区,由37个县增加到51个县,资助对象从国内延伸到海外,创办了“香港致公班”、“新加坡致公班”等。截止2015年底的3年时间内,共有13000余名贫困家庭的子女获得项目资助,参与该项目的非公企业、社会团体及公益伙伴达到70多家。2015年,项目首批受助学生600人走上了工作岗位。

三、优化职教政策的阶层视角,明确职教扶贫的定位

“职教扶贫”的提法有一个基本的预设:职业教育是参与扶贫促进脱贫的手段。这意味着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并不会因为参与国家精准扶贫的大战略就得以保证,恰恰相反,要审视职业教育相关政策,在职业教育扶贫出成效的同时,也要逐步探索职教规律,促进职业教育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真正实现其在促进社会流动优化社会分层方面的功能。

(一)职业教育是促进社会流动优化社会分层的重要途径

教育是现代社会中个体向上流动的重要途径和促进国家转型的重要支撑。教育影响社会流动和社会分层,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8]。虽然代际传承等“先赋性”因素影响人们的社会地位,但“获致性因素”仍是影响阶层流动的重要因素,在诸多“获致性因素”当中,受教育程度与方式仍是最为重要的一个。教育也是国家转型的重要支撑,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工业发展不平衡的国家来说,要顺利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其关键之一就是提高教育(包括职业教育)成果的市场适应性,使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要达到这个目标,一方面要加大对教育领域的有效投入,另一方面要优化对各个教育门类的定位。“学历主义”伴随着文凭排斥封闭功能的强化,客观上使职业技术教育学历相对贬值,进而影响职业技术教育生源和教育教学质量,并逐渐在此三者之间形成恶性循环。据此,要弱化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偏见,“国家要调整职业人才发展战略、引导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技能人才的观念,消除阻滞社会阶层合理流动的不平等机制”[9]。

(二)职业教育政策应以经济和社会结构转型为导向

职业教育的发展轨迹,与国家经济和社会结构转型相呼应。自新中国建立60多年以来,职业教育经历了几个发展高潮:建国初期,为服务经济建设这一头等大事,主导教育方针“培养有文化的劳动者”甚至被写入《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1951年政务院颁布新学制明确设立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这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大发展期。1977至1997年间,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职业教育迈入了恢复和发展期。新世纪以来,与我国工业化转型升级的需要及“创新”发展的基本要求相适应,职业教育领域又有一系列政策出台,与行业、地方结合自身特色进行的探索一起,形成了职教发展的良好势头。

职教领域社会政策的整体联动,带来的不仅是经济结构的优化,还将有助于社会结构的良性发展。目前职业教育体系“在宏观方面存在着政府、企业、学校及个人权利与义务分配之间的不合理性因素,微观方面存在着职业教育的发展缺少规范化和科学性”等问题[10]。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要使职业教育成为促进社会流动、优化社会结构的重要渠道,也成为提升受教育者(包括贫困人口)人力资源状况,促进社会底层向上流动的重要途径,还需要社会政策的合力推进。而只有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分层和流动,职业教育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

(三)明确职业教育的实践取向,服务其他社会政策改革

职业教育的发展不仅是教育本身的事,还需要与产业、行业、企业的发展合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职教扶贫需要将职教政策和扶贫政策的优势叠加。职教扶贫既把职业教育作为提升贫困家庭学生人力资源,实现家庭脱贫的方式,职教行业及职业院校也要抓住这一契机,调整发展思路,将参与国家“精准扶贫”战略作为职业教育回归其本源推进职教改革的重要机遇。在本文的“一家一”案例中,通过由企业、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捐资助学,一方面扫除了贫困家庭在对孩子职业教育选择上的经济障碍,另一方面通过资助方的社会网络,帮助学生找到满意的工作,解决了后顾之忧,实现了职业教育服务精准扶贫的机制创新。

四、加强职教制度改革,为精准扶贫提供制度支撑

如前所述,职教扶贫是职业教育通过提升人力资本服务精准扶贫的有效探索,是职教政策与扶贫政策的良性互动。一段时间以来,职业教育的问题逐步显性化:一方面是职业院校生源不足、质量下降,另一方面是企业找不到合适的技能人才。要想回应并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职业教育自身做起,将精准扶贫作为重要的政策机遇,深化职教领域的改革,为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职教扶贫要真正能够达到实效,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调整,以发挥其增进人力资本、促进阶层流动的基本功能。

(一)调整办学模式,促进行业企业合作

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长期以来是“学校模式”,即国家出资办学,这种模式下,职业院校与企业和行业无法形成很好的合作互动关系。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职高[2006]16号)中提出要加强校企合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但实践中尽管有部分职业院校与行业、部门联合办学,但此种办学模式所占比例很小,无法形成规模,对我国经济发展和职业教育发展的贡献并不明显。在“一家一”项目实施过程中,普遍采用了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的方式,如由万婴幼教机构与湖南省宁乡师范学校合作创办“致公万婴班”,为万婴机构培养的首批100名幼儿教师目前已经走上工作岗位。

(二)调整教学模式,推动职教模式创新

对校企合作进行深度探索,将企业管理与教学管理紧密结合。职业教育办学目的和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不够准确是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很多院校注重理论学习而轻能力培养,在职业院校推行的实习制度也容易流于形式,职业院校将“岗位实用型人才”而非“复合应用型人才”作为现代社会人才的需求标准进行培养。在培养目标上与社会的需求发生错位,导致培养对象达不到社会需求。在“一家一”项目中,调整教学模式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增强专业设置的针对性。以市场需求、企业需求为专业设置的标准。“一家一”项目的专业设置均着眼于切合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需求,如张家界旅游职业学院开办了“旅游管理”专业,不仅契合了国家旅游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还能为大湘西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培养人才。在宁乡师范学校开办的“幼儿教育”专业,则着眼于填补幼教行业发展与现有政策的巨大需求空間。二是加强教学内容的实操性。通过采用“预备员工”制,学生具有身份双元(既是学校学生又是企业的预备员工)的特点,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学校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行共同招生、共同教学、共同管理、共同评价,定向就业,学校与企业形成了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机制。此外,针对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缺少职业教育特色的问题,在“一家一”项目中,企业派骨干员工担任班级教师或班主任,实现了理论学习和实操训练的有机结合。

通过办学模式和教学模式的改革,真正使接受培训的对象获得符合市场、符合企业需要的一技之长,有效提高了贫困家庭子女的人力资源水平,帮助其顺利就业,并进入较高层次的职业门类。这个过程不仅在制度上实现了企业与市场的对接、企业发展与人力资源需求的对接,还帮助贫困家庭切断了贫困的代际传递。如“一家一”项目的首批班次毕业生去年6月全面成功就业。

五、探索职教扶贫工作机制,完善阶层合作制度体系

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与扶贫结合并达到职教扶贫的目的,就应当既遵循职业教育办学的内在规律,又要考虑到贫困治理的实际需要。由于贫困既是物质和资源欠缺的后果,也是精神和心灵贫困的必然结果,物质匮乏和精神贫困之间还会形成恶性循环,因而贫困治理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切断这种恶性循环的内在机制。职教扶贫在具体运作中(如“一家一”项目)旨在将阻止贫困代际传递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不仅注重从物质上帮助贫困学生,使其不会因贫困而失去获得职业教育的机会,而且还注重在精神和心灵方面为贫困学生赋能,帮助其增强自信,顺利地融入团队和社会。项目以“扶人自立”为根本目标,家庭脱贫只是其必然结果之一。如何将此种成功的实践变成职教扶贫中的普遍做法,还应当从政府制度供给和主体的制度化参与方面多做探索,特别注重从工作机制上找到落实之路。

(一)优化职教扶贫组织机制,丰富阶层合作主体来源

扶贫长期作为国家战略,政府作用占据主导地位,在制度供给方面也要注重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新世纪以来,国家在职业教育相关领域密集性地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但在这些政策文件当中,为市场和社会组织参与职教扶贫预留的空间不多。在国家精准扶贫战略提出后的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见国办发[2013]86号文件),提出要发挥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能力的作用,但对政府之外的其他主体参与职教扶贫着墨不多。

职教扶贫的组织过程中,除了发挥职业院校的作用之外,应广开门路,吸引其他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公民个人等参与。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参与一方面能为贫困学生提供经济支持,另一方面也能帮助学生更好地接触社会。国办发[2013]86号文件“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的相关条文,预设了“阶层合作”的空间。“一家一”项目也通过党派、工商联等组织体系,开展了东西部地区之间在教育资源、生源等方面的合作,开拓了阶层合作的新领域。

(二)优化职教扶贫协同机制,建构阶层合作的工作网络

职业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密切相关性,要求职教扶贫中不仅要建构起职教系统内部的网络(如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人才通道、教师培养协作体系等),还要求职教系统优化与社会的协作。一方面这种合作为受资助对象提供支持网络,另一方面,职业教育也能更好地接通地气,实现长远发展。

政府政策要为职教扶贫协同机制预留空间。地方政府特别是省一级政府要将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议事日程。立足本省,放眼全国技能性人才发展需求,并以此来布局省域范围内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适应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及新型城镇化战略的现实需要,及时调整职业学校布局,给予职业院校相应自主权,从而为其他主体参与职教扶贫提供制度空间。

注重发挥职教扶贫社会资助者的参与度。如“一家一”项目的社会资助主体大部分是统战成员,这些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非公企业代表人士及社会贤达对国家制度、现有体制都有较多的正面认同。职教扶贫既是党外人士贡献自身服务社会的方式,也是其了解社会接受教育的过程。如“民进·汪涵班”、“致公·万婴班”、“民建·益丰班”等,以企业和资助者姓名命名班级,不仅是对企业发展和个人成就的褒扬,对社会也能起一种正面示范效应,还是加强阶层认同,促进阶层合作的有效方式。

在职教扶贫操作中注重发挥资助对象的自主性,优化职教扶贫效果。注重发挥贫困家庭及资助对象对职教专业、学校等的选择权,特别是与学生的学业特长、对未来职业发展的需求结合起来,使贫困学生认识到接受资助并非“接受施舍”,而是“因为优秀而值得被资助”。除此之外,扩大社会主体参与学生的求学过程,如“一家一”项目的校企合作班吸引了一大批术有专攻、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党外人士担任“爱心大使”,增加了阶层互动的机会,增强了贫困学生对外部社会环境的认知度,帮他们找到自信。

(三)优化职教扶贫评价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的沟通

与其他教育门类不同的是,职业教育着重市场取向,企业和社会是职业教育成果的使用者。职业教育的对象只有真正进入工作岗位,才有可能实现脱贫。因此与对基础教育、高等学历教育的评价机制不同,职业教育评价当中应引入社会化机制,以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的深度沟通。一方面,要引入用人主体和受教育者参与职业教育评价。在指标设立上,“要多层面、多维度建构指标观测群,兼顾用人单位、学生、学校等利益相关方的需求”[11]。并通过科学赋值、做好分值转化等将职教扶贫的利益相关方纳入评价体系。另一方面,要配合对精准扶贫的评价,优化职教扶贫评价流程控制与监督,使职教扶贫评价本身变成职业教育改革的指向标。在评价目标的建构上,不仅要考察职教扶贫对受助对象人力资源的提升状况,还要考察职教扶贫在阶层合作方面的成效;在评价方案商定中,要吸纳资助方、用人单位及受助对象的参与;确保评价渠道开放、评价信息向社会公开,避免自说自话、自弹自唱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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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肖称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