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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分析与体制创新

2017-03-01苏玉东

中华建设科技 2016年12期

苏玉东

【摘 要】本文通过我国招投标现状,分析了招投标之间的联系,并针对管理体制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提出应促进《招标投标法》的贯执行。

【关键词】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创新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endering and bidding through the status quo of bidding in our country, and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management system, and puts forward that the implementation of Bidding and Bidding Law should be promoted.

【Key words】Bidding;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招投標是我国目前最基本的贸易形式,以买方吸引多个卖方进行性价比的竟争,最终得出最优者进行合作的贸易过程。招投标在我国保有相对公平的竟争原则,自2001年元月1日《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获得一定的收效。投标法既是国家及人民利益的保障者,同时也是促进各项工程品质的保障者,也是节省国家资源的卫护者。虽然如此,招投依然存在瑕疵,监督管理部门从“行政管理”到“依法监督”的改变,成为目前招投领域十分受重视的关键性问题。

1. 正视招投标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招标投标法》存在的几大问题体现如下:

1.1 认识缺位,逃避监督与监督不力并存。

某些招标人员通过虚假、规避招标的方式,让潜在客户错失机会,并且进行非法定标,与投标者勾结,围标、贿标等成为常态,造成了骗标的走过场的竟争过程,以一流企业走过场,二流企业中标,三流企业进场,最终不入流的企业成为施工方。招投标法第七长二款规定中,既招投标方有严格的规定,对于监督管理部门也有严格的法规,对于违法行为都会采取严格的制裁。

1.2 机制缺位,监督主体不明与制度不全并存。

(1)第一,监督形成虚设,各监督管理部门管理体制执行不到位,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出现垄断式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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