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修路砍价12000元背后的秘密
2017-03-01韩世雄
中国扶贫 2017年4期
韩世雄
编者按:买东西砍价,这再平常不过了。湖南省会同县铺坪村的三位村干部为村里修路砍下了12000元,可谓是功劳一件。但几人却想把砍下来的差价装进自己的腰包。为此他们经过一番缜密的运作,予以私分。扶贫款没有如数用到扶贫上,村干部通过辗转腾挪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应引起注意。
2015年5月5日,受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湖南省明信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一份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2009年10月至12月,时任铺坪村代理村主任唐某,党支部书记粟某,村妇女主任兼出纳张某甲,村委会委员唐某成(已故)四人在共同管理铺坪村财务期间,伪造与施工方粟泽明签订的施工合同并虚开水泥发票获得“以工代赈”扶贫资金50000元,尔后利用蒋某出具的40080元工程款收条、领条和张某乙虚开的33800元水泥销售发票冲账的方式,从“以工代赈”扶贫资金中套出人民币40000元,每人分得人民币10000元。所有权属国家的人民币40000元资金被个人侵吞。
这份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也成为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唐某、粟某、张某甲定罪量刑的重要物证。
2009年11月份,粟某联系蒋某的挖掘机修建一条从该村七组至村园艺场的公路,经唐某、粟某、张某甲等人与蒋某协商,双方议定工程造价为人民币40080元。11月9日,蒋某从铺坪村预领工程款人民币10000元作为燃油费并出具一张同等金额的收条。11月14日,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在铺坪村委办公室结算工程款时,唐某、粟某、张某甲和唐某成均提出该工程造价过高,要求蒋某削减部分工程款,经协商,双方同意削减工程款人民币12000元,由此铺坪村只需支付蒋某工程款人民币28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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