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政府采购中最低价中标
2017-03-01孙季祥
中国经贸 2016年23期
关键词:设备
孙季祥
【摘 要】本文通过对政府采购方式的简要分析,指出了政府采购最低价中标所存在的诸多弊端,这种最低价中标给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方、投标方带来了一系列不利后果。为了使政府采购能够有序规范实施,充分高效利用好财政资金,更好地满足采购人需求,针对最低价中标方式的不足,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比较科学合理可行的具体采购方式,这对政府采购行为的实施具有很强的改进、优化作用。
【关键词】政府采购;最低价
政府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主要采取竞争、择优、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国家管理购买性支出的一项基本手段,也是国际上通行的政府调控经济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下面就政府采购中最低价中标作初浅探讨。
一、政府采购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采购规模日益上升。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首次突破2万亿元。从政府采购结构来看,货物类、工程类采购增长相对平稳,随着各地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服务类采购大幅增长。从政府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来看,公开招标规模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重下降,分散采购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重上升。
通常来讲,政府采购至少有三方参与主体,各方主要目的和职能有着明显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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