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球员就别硬充裁判(环球锐评)
2017-02-25邢广梅
环球时报 2017-02-25
邢广梅
美国国务院法律顾问办公室、美国国际法协会和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于本月22日举办研讨会,讨论南中国海涉及的国际法问题。
期间,美国国务院法律顾问论及如下观点:1.美国政府在南中国海领土和海洋划界问题上不设立场,但在海洋权益问题上坚持认为,任何声索都应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称《公约》),“中国一直没有以符合《公约》的方式主张海洋权益,其历史性权利主张没有法律依据;2.美国在南中国海的国家利益体现在维护和平与稳定、保证合法商业活动的畅通,以及确保航行自由等国际法权益得到尊重;3.中国对南海诸岛以四个群岛为单元主张海洋权益不符合《公约》规定;4.根据《公约》规定,外国军舰在他国领海无害通过时不需事先通知或经沿岸国批准。笔者认为,这些观点具有很大的迷惑性,需加以辨析与澄清。
首先,就中美双方的法律身份而言,中国是《公约》缔约国,美国不是。美国目前只根据1983年里根总统的一份政策声明,接受《公约》中美国所认可的习惯法的约束。以这样一种弱效力身份来充当地区法律秩序的“维护者”,难以服众。况且,在南海问题上,美国既是球员,更要充当裁判,公平正义无法保证。
其次,美国将领土、海洋划界与海洋权益划分开来,说自己对前者不持立场,貌似公允,但二者从来就不是割裂的。有了领土才有海洋权益,对海洋权益的否定就是对派生它的领土主权的否定。
再次,中国南海权益主张并非只有一个历史性权利,更有《公约》做标准。……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