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的理论思考与现实选择
2017-02-24武树国
花卉 2017年4期
武树国
(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 032100)
试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的理论思考与现实选择
武树国
(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 032100)
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毕竟是新事物,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和与现实的结合上加以研究解决,以使这项工程健康、有效地运行。
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措施
1 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理论框架
为实现林业“两大体系”的建设目标,我国实行了森林分类经营工作。但对两类不同性质的森林,应采取不同的经营管护措施。对于主要以发挥森林生态效益的公益林,主要采取国有国营的形式,但也要引入市场机制。对于主要以发挥经济效益的商品林资源(包括多资源),建国以来我国一直采取国家经营的方式,这种经营方式存在着很多弊端,最终的结果就是森林资源破坏严重,不能实现森林资源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对其管护应实行多种形式。森林资源的管护经营长期实行的国有国营的方式,谁代表国家进行管护经营是不明晰的,责权利的关系也不明确。因此,森林资源的管护经营要落实到责任人。根据目前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的实际状况,以职工家庭为单位进行森林资源的管护经营是最有效的形式。关键问题是责权利关系要明确,形成有效的激励、调控和约束机制。就林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来说,营林生产应分两大类:①公益林建设,主要是通过社会力量,全民绿化、义务造林,实现大地园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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