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小看微信红包贿选之害
2017-02-21唐任伍
环球时报 2017-02-21
关键词:微信
唐任伍
近日,浙江省天台县一村主任自荐人戴某,以总金额100元在微信群中发放60个红包,为自己竞选村委会主任进行拉票。后被天台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查处,并被认定贿选,违反换届纪律。戴某被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自荐人资格被取消。此事一出,微信、网络上争论热闹,反响强烈。
微信作为人们信息交流的一种工具,已经嵌入到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微信发红包、抢红包成为人们节假日十分常见的娱乐方式。很多人觉得,这跟贿赂和贿选距离非常遥远。
但是,微信红包涉及到“金钱”和“利益”,出于什么动机、用在什么场合,就有着天壤之别。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是基层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严肃性,因此是有边界的。中央三令五申,严禁拉票贿选,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而戴某在组织换届选举时,通过微信群给作为选举人的村民发微信红包,就绝非一种感情沟通或者好玩,而是通过这种方式赢得村民的好感,获取村民的选票,客观上具有故意的贿选拉选票性质,突破了政治底线,违反了换届纪律,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构成贿选虽然没有明确的金额规定,但确定是否贿选,不在于贿选资金数量的多少,而在于贿选的行为和性质。戴某的贿选资金虽然很少,100元发60个红包,平均每个人不到1.7元,金额微不足道,却丝毫没有改变其性质。
在微信群里发红包拉选票,作为手段具一定的隐蔽性,是在利用微信“红包”与日常生活的紧密度这一模糊之处打“擦边球”,目的是影响选民的投票意愿,最终将村委会的正常选举变成了一种“金钱游戏”,是对公平、公正的亵渎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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