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加防范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2017-02-21蒋建
群众 2017年2期
蒋建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有什么样的党风。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匡正选人用人导向是净化政治生态的治本之策,只有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才能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我们要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在工作中坚持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努力营造出良好的政治生态,坚决遏制住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严格标准是前提
古语云:选一贤人,则群贤毕至。选好人用准人,严格标准是前提,事业为上是根本出发点。坚持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首先要严格标准。标准是什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都已作出明确规定。我们党选人用人的标准,概括地讲就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体地讲就是党章所规定的领导干部六个方面的基本条件。当前,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就是坚持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
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好干部的评价把握比较模糊,选人用人往往忽视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不是看谁优秀、谁合适,而是看谁资历深、轮到谁;个别的甚至不顾一个地方的发展和老百姓的利益,搞论资排辈,把明知不胜任的干部放在重要领导岗位上,这是不严格执行标准和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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