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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感物”审美体验方式的三个向度

2017-02-20付玉东

文学教育 2017年2期

内容摘要:“感物”是中国传统美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审美活动发生的初始阶段。“感物”审美体验方式有三个向度:虚而待物——“感物”作为主体虚静应受的审美方式;以情观物——“感物”作为主体积极介入的审美方式;心物一体——对应受和介入两种审美方式的和谐超越。

关键词:感物 虚而待物 以情观物 心物一体

“感物”是中国传统美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审美鉴赏和审美创造得以发生的初始阶段。“感物”说最早见于战国时代的《乐记》:“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1]上文明确展示了艺术的产生过程:首先是人心“感于物而动”,然后表现为“声”,即审美之音。音应和节奏并配以歌舞就成为“乐”,即艺术。艺术就是审美主体感于审美客体并且两者交融互渗而生成的创造结晶,是心物两契的产物。《说文解字》释“感”为“动人心也”。[2]《周易》云:“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3]《尔雅·释估》云:“感,动也。”因此“感”即是“感应”,又是“感通”,即人与天地外物感应互通,从而达到心与物的沟通融合。审美创造之“本”是主体的“人心”感于客体的“物”。这是审美活动得以发生的第一契机。所有的审美首先都是作为审美主体的人对作为审美客体的“物”的感觉、感知、感应,无论这种“感”具体表现为何种方式。从心物或者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关系看,如果从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关系来审视“感物”说,就有必要考察主体和客体的之间的动态关系,“感物”是外在物象对主体内心的刺激感发作用,是把“从物出发”作为自己的逻辑起点?还是审美主体在内在感情的驱动之下主动去“感物”?亦或是天人合一状态下对心物感应的和谐超越?无疑,这三种方式将使“感物”引向不同的审美效果。纵观文论史上对“感物”的种种见解和论述,不妨做出一点区分的尝试。

一.虚而待物——“感物”作为主体虚静应受的审美方式

可以说,审美主体在“感物”时抛开杂念,保持内心的清净和空灵,以虚静的状态应受外物,从而和自然万物融为一体,是中国传统审美发生的一个维度。而要达到顺物之自然,古人则有很多深刻的体悟。庄子提出“心斋”、“坐忘”:“回曰:‘敢问心斋。仲尼日:‘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在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耳止于听,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颜回日:‘回之未始得始,实自回也,得始之也,未始有回也。可谓虚乎?夫子日:‘尽矣。”[4]“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5]。在“心斋”和“坐忘”的境界里,个体与宇宙交流,心灵虚而待物,随物的态势变化而赋予它形式进而将其容纳。刘勰在《文心雕龙·神思》中也指出感物过程中心的培养要点:“是以陶钧文思,贵在虚静,疏沦五藏,藻雪精神,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照,驯致以怿词。”[6]在虚静中,心灵体悟物的根本,所有感知融为整体,提升到忘我而与物共游的自由天地。钟嵘《诗品序》:“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行诸舞咏。”[7]在这里,人是作为被动的接受者,物是主体,人是客体。类似的论述还有很多,它们遵循同一方向:維持心的虚静状态,以虚纳实,随物流转。心由物的刺激开始运动,运动的方式不是和物对抗,而是在心灵的虚静状态中与物共融顺物之自然。如王夫之所赞同的审美主体的情感“非贵其中出也,贵其外动而生中也”。[8]“天壤之景物,作者之心目,如是灵心巧手,磕著即凑,岂复烦其踌躇哉?”[9]审美主体触物起情,由情而言,达到感情志趣的真实无伪和审美体验的自然天成,这是古人极为看重和推崇的。纪昀在《清艳堂诗序》中以“如风水相遭,自然成文;如泉石相舂,自然成响”的形象说法表明虚而待物引发的诗作确系触物而起的自然结果。因此,当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以“豪杰之士”称誉能写“无我之境”者的时候,也是对这种“感物”方式的高度肯定之词。古代的感物论偏向两者的和谐,但是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关系上不可能只有一个维度,顺应物的感发作用,追求自然,崇尚不露痕迹的创作,如谢灵运“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写久病后开窗眺望,忽然发现池边已生出春草,树上的鸟声也变了。将静中所感以简约之语进行描绘,尽显内心禅机。简言之,古代审美理论非常强调感物而动,情感随着物的自由融化于花草树木一态一势间,如此物物无碍,人与天地相往来。由此可见,虚而待物在传统文学审美发生理论中属于重要的一个维度。

二.以情观物——“感物”作为主体积极介入的审美方式

中国古典审美创造的典型风格是风行水上自然成文,虚静空灵地顺受“感物”审美体验方式的特点是主体虚静顺受的“无我之境”,自有天人合一、物我两忘的独特的妙处。但是凡事皆有两面性,这种审美体验方式同时又可不可避免地限制了心对物的感知方式,缺乏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介入性。审美创造活动同时也是审美主体通过情感融入、想象、联想等心理活动将审美对象物进行升华、变异、虚构的创造性活动,是一种审美超越和审美理想的再造,必然不可缺少审美主体的积极性和介入性,从而使主体个性和主体精神得到充分的发扬。只有主体精神和主体个性的充分融入和显现,独特的审美创造才能得以完成,才能体现正真的审美价值。同样一种客观对象物,由于不同艺术家、诗人的各自不同的主体精神和主体个性的融入,会产生艺术风格完全不同的艺术作品。比如面对同样一轮明月,由于不同诗人不同主体情感的介入,往往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产生不同风格的审美抒写:“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表达的是对历史人生悲剧的慨叹,“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表达的是温婉唯美的情调,“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表达的是思念故国的悲苦心境。诗人善感物,从草木山水中体验悟性、梳理感受,贴近物性积极主动感发的审美方式则是传统审美的另一维度。古人讲的“诗言志”、“诗缘情”则明显地带有主体积极介入审美客体的特征,以情观物,飞禽走兽、山水树木、天地万物都成为烘托诗人情感心志,展开审美看活动的另一种维度和方式。与这种审美方式相对应,古人认为心和性是审美感受产生的本源。《荀子》曰:“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虽为天子,欲不可尽。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10]故而心性的喜、怒、忧、思、悲、恐、惊在先,接受物之触动表征于外在后,而“诗言志”的抒情必须经由审美主体的升华和情化,这就明显地不同于“虚而待物”的审美发生,而是诗人情感主动地介入和感受。

三.心物一体——对顺受和介入两种审美方式的和谐超越

在主体对客体的空灵顺受与主体对客体的情感介入之间,古人崇尚的是两者的和谐一体,情感随着物的自由呈现融化于花草树木的一态一势间,如此心物无碍,人与天地相往来。也就是说,除了上述的两种审美发生向度,古代的“感物”审美发生更多地表现为二者的和谐相合。人与物的紧张和心灵内部的张力完全消弭在万物自由来去的氛围中,无论是虚而待物还是以情观物,无论是主体为先还是客体为先,無论是触物起情还是以情观物,最后无不达到情景交融、物我合一的和谐之境,完成对主体和客体,对“心”和“物”的双重超越。如“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从作者的之“心”观秋山之“物”,心与物自然和谐,表吸纳了自然界的一派生机,以自然美来表现诗人的人格美和一种理想中的社会之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是一幅自然和谐山水田园画,意象和谐,几乎达到了物我合一的至高境界,诗人精心创造了一个平淡悠然而又意蕴和谐的艺术画面,这样就实现了情景交融、物我合一的和谐之美。这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和谐特征的突出表现,在中国古典美学中,无论是论诗、论乐、论书、论画,总是把和谐作为美的最高境界,提出了许多体现着和谐理想的命题,如意与象和、意与境和、思想与境和、情与景和、文与质和、虚与实和、形与神和等等,而“心”与“物”则是其中重要的一个部分。这种崇尚“和谐”的美学观与天人合一的宇宙观是一脉相通的。

在某种意义上,“感物”方式三个向度存在着内在层次感,虚而待物、以情观物、心物一体这三个层次呈现出递进升华的关系。《五灯会元》中有一段文字:“老僧三十年前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人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体歇处,依然是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11]老僧面对山水的三种感受,这三种感受体现出心物关系的不同向度。“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属于虚而待物、以物为主的审美感受,此时的创作属于较为客观的记录或艺术再现。“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属于主体感情和思维的介入,使心感知物的过程增添了主体精神,主体呼唤物,万物似备于主体。属于个人主观情绪的喷发则或艺术表现。“依然是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是主客体的和合、情与物的和合,从而抵达情景交融、物我和谐的自然境界。这是前两个层次交互、融合、调整的和谐境界。

综上所述,“感物”是文学艺术创作的基础和源泉,“虚而待物”是“感物”作为主体虚静应受的一种审美方式,“以情观物”是“感物”作为主体积极介入的另一种审美方式。“心物一体”是对顺受和介入两种审美方式的超越,体现了中国传统审美发生的婉曲微妙和细致幽微,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古典美学崇尚和谐的思想精髓。

参考文献

[1]吉联抗.乐记译注[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

[2]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588)

[3]周振甫.周易译注[M].中华书局,2013(110)

[4]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中华书局,1983

[5]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中华书局,1983

[6]龙必锟.文心雕龙全译[M].贵州人民出版社,2008年,44页

[7]霍松林主编.古代文论名篇详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8]王夫之.诗广传[M].中华书局,1964年版,卷三

[9]王夫之.古诗评选[M].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10]章诗同.苟子简注[M].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11](宋)普济.《五灯会元》,中华书局,1984年,879页

(作者介绍:付玉东,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教育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文艺学、高职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