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议纪律的问题答疑
2017-02-20
党员生活 2017年2期
有问必答
会议纪律
有哪些
问:最近一段时间,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通报了一批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请问,会议纪律有哪些?
省纪委法规室:根据有关规定,会议纪律主要有“十个不得”:
1.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用,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
2.不得到党中央、 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3.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不得宴请与会人员、提供烟酒和高档菜肴;
5.不得发放纪念品及其他物品、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6.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
7.会议会场不得摆花草、制作背景板、提供水果;
8.各类表彰会应以精神奖励为主不得发放奖金或奖品(有国家政策规定的除外);
9.不得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10.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会议费
开支有
哪些规定
问:在会议费开支上有什么规定?
省纪委法规室: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省直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一、二类会议费定额分别控制在500、430元/人天;三、四类会议费定额控制在350元/人天。会议费开支渠道为:一、二类会议费在部门预算专项经费中列支,三、四类会议费原则上在年初部门预算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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