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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规依纪从严管党治党

2017-02-20刘兆麟

党员生活 2017年2期
关键词:党纪管党党规

刘兆麟

治党纪为首,治国法为先。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突出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从严治党不是口号,惩治腐败没有例外。“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应成为全体党员的自觉遵循。

落实党规严于国法新要求,切实增强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的使命感

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紧紧围绕肩负的历史使命和中心任务,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党的建设是中国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正是凭借这一法宝,90多年来我们党才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之上,我们党担负着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只有继续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才能更好地经受住“四大考验”;更好地战胜“四大危险”。

正视党规严于国法新问题,切实增强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的紧迫感

党规党纪的权威性被“常规化”。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的认识有误区,遵规守纪的意识不强,把法律法规置于脑后,决策不依法、遇事不讲法、办事不懂法。有的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以法代纪”“法严于纪”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党规党纪的约束性被“屏蔽化”。有的党员干部把不触犯国家法律作为“底线”,把既违反党规党纪又触犯国家法律作为“红线”,将自己置于“底线”与“红线”之间,导致“底线”过低、“红线”太远。有的还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

党规党纪的执行性被“虚拟化”。有些党员干部没有“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真正落到实处,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发展上,放松了管党治党责任,对党规党纪的学习不多、方法不新、深入不够。少数领导干部认为“抓经济发展是硬任务,抓党建工作是软指标”。有些职能部门对从严治党管党监督不力,落实党规党纪过分依赖于党员自律,在执行党规党纪过程中,一些硬性规定得不到有效落实。

党规党纪的惩戒性被“软弱化”。有些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淡薄,常存思想惯性和侥幸心理,“头上无组织,脑中无纪律”,存在重权力轻权利、重治民轻治官、重管理轻服务等问题。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软骨病”“幼稚病”“冷漠病”“传染病”和“败血病”等,这些重大“疾病”严重侵蚀党的肌体健康。有些党组织执纪问责刚性不足、弹性有余,“高压”变“低压”、“戒尺”变“软尺”等现象。

适应党规严于国法新常态,切实增强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的责任感

带头提升精神区位。“党要管党,首先要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要从严治吏。”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只有补足了“精神之钙”,方能从善如流、处严而安;只有形成了崇高品德,严格运用好党员、好干部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才能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和廉洁操守。

带头严守党规党纪。管党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分内之责、当然之责、首要之责,责重于山。要坚持严字当头抓党建,严格标准抓、亲自具体抓、坚持不懈抓,严守党规党纪,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支持。深学笃行党规党纪,时刻将党规党纪铭记于心、烂熟于胸,不忘“头顶三尺有神明”,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时刻用党规党纪衡量思想是否越轨、工作是否守纪、生活是否合规,最终形成深度自觉,达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界。

带头严格党内生活。严格的党内生活,离不开良好的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对每一位党员干部都是一笔政治财富。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的倾向,真正使批评和自我批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黨员干部要有政治担当,敢于同党内生活的不良积习作斗争,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中。

建立党规严于国法新机制,切实增强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的硬招数

严格管理监督。严格依照党章管党治党建设党,使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把干部的权力和责任、义务牢牢绑在一起,对踩“红线”、闯“雷区”零容忍,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持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使纪律成为真正带电的“高压线”。

严肃纪律约束。加强党纪教育,强化执纪职责,严格纪律追究,建立监督检查和惩处机制,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权,党纪国法约束、贯彻没有例外。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违规要追究,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坚决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确保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让清风常在、清气常存。

严明责任体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底线”思维,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建立党委集体抓、书记聚精会神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尽职尽责。要抓“关键的少数”,把从严治党作为党委和党委书记最核心的职责、最根本的担当、最突出的政绩。要把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的重要举措,坚持有责必问、追责必严,以严格的问责追究机制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作者系湖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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